2018年P2P網貸平台消費金融TOP 30排行榜
提到2018年P2P網貸行業資產類型的「當紅辣子雞」,無疑非消費金融業務莫屬,究其原因在於消費金融的資產由於借款人分散度高、件均較小使得自融可能性小,風險控制相對更容易,更加符合P2P網貸行業小額普惠金融的特質。
下文將從多維度回顧2018年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業務發展的狀況,並對部分規模較大的P2P網貸平台進行排名展示。
來源丨網貸之家研究中心
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
規模佔比逐步攀升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2018年全國至少有317家P2P網貸平台從事消費金融業務。2018年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業務的成交量為5272.17億元,占同期P2P網貸行業成交量的比例約為29.37%。
從2018年各月的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走勢看,2018年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
在3月、5月達到單月498億元的全年最高值,
6月開始隨著行業的問題平台爆發,行業人氣出現大幅度下滑的走勢,導致消費金融業務的成交量也出現了明顯的下降。
不過可以發現從9月開始,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開始回升,出現這一走勢的主要原因在於P2P網貸行業的頭部平台多以消費金融業務為主,而這些平台的人氣從9月開始出現回升,導致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出現上升。
此外,消費金融業務的成交量佔比在2018年幾乎呈現震蕩上升的走勢,2018年1月消費金融成交量佔比約為20.69%,至2018年12月消費金融佔比達到了43.74%。這組數據也反映了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業務的資產佔比逐步上升的事實。
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
地區分布
上文提及2018年P2P網貸行業至少有317家平台發過消費金融業務標的,按省市區域分布,對這317家平台的所在地進行分類匯總。根據數據統計結果顯示:
上海2018年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規模最高,達到了2561億元,佔全國消費金融的比例達到48.41%。
北京緊隨其後,消費金融規模達到了1496億元,佔比為28.28%。
廣東、浙江分別以713億元、450億元緊隨上海、北京之後排名第三、第四位。
四大省市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占同期行業消費金融成交量的比例高達96.20%。具體地區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分布如下圖2所示:
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
與行業綜合收益率走勢對比
如下圖3所示,消費金融業務綜合收益率總體略高於行業綜合收益率,主要在於信貸資產沒有抵押物借款利率往往要高於企業貸、抵押貸資產的借款利率水平,這就導致消費金融項目的收益率相對更高。
從2018年消費金融業務的走勢看呈現上升的態勢,2018年12月消費金融綜合收益率達到10.24%,相比2018年1月9.96%上升了28個基點。
此外,我們可以發現消費金融綜合收益率總體波動幅度明顯小於行業的綜合收益率波動幅度,從7月開始消費金融綜合收益率與行業綜合收益率的差距明顯縮小,主要原因在於行業集中度大幅度上升,消費金融業務的平台成交量佔比明顯上升所致,使得消費金融收益率與行業綜合收益率走勢的更為接近。
網貸行業消費金融
與行業平均借款期限走勢對比
2018年消費金融業務的平均借款期限普遍在19個月左右波動,其中12月的平均借款期限為19.63個月,高於同期行業的平均借款期限4.38個月。
與年初相比,平均借款期限的差距有所縮短。出現這個現象的原因在於,P2P網貸行業的頭部平台借款期限較長,隨著頭部平台的成交量集中度愈發增大,導致消費金融業務的平均借款期限和行業平均借款期限的差距縮小。
消費金融與車貸發展對比
上文提及過因為借款限額的合規要求出台,消費金融業務和車貸成為了各大平台紛紛轉型的方向,但是車貸業務因為業務規範以及監管的原因,規模水平出現了大幅度的下滑。
根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如下圖5所示,2018年車貸業務成交量約為1296.9億元,同比下降50.87%,而同期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卻同比上升了23.60%,並且是在行業景氣度在2018年下半年出現下降的情況下完成,更可說明消費金融業務為P2P網貸行業目前最為紅火的資產模式。
再對消費金融與車貸成交量集中度情況進行對比,反映P2P網貸行業兩大資產發展變化情況。
如下圖6所示,消費金融業務TOP10平台的成交量佔比在整個2018年雖有上升,但是上升幅度較小,全年在佔比值80%附近上下波動。
相對的,車貸業務TOP10平台的成交量佔比在4月開始出現了明顯的上升,主要原因在於3月底開始,車貸被「掃黑除惡」,車貸平台規模大幅度收縮,至2018年10月車貸TOP10平台成交量佔比數值超過消費金融TOP10平台成交量佔比,從年初佔比數值52.95%上升至年末85.13%,上升超過了30個百分點。
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
TOP30平台運營數據
我們以2018年全年涉及消費金融業務的正常運營平台為對象,分別對消費金融業務平台的成交量作降序處理,展示了2018年P2P網貸行業消費金融業務成交量TOP30平台排行榜(以下簡稱「排行榜」)。
數據說明:
1.信貸平台借款標的小額借款金額列入統計範疇,同時還包括消費者提供消費借款而形成的資產標的,借款具有明確的消費用途;
2. 「排行榜」中消費金融標的數據是通過技術手段和平台標的信息資料相結合的方式配合進行處理計算得出;
3.「排行榜」平台均有涉及線上P2P網貸相關業務(投資端發生在線上);
4.2018年的成交量數據指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成交量數據;
5.成交量數據包括平台發布的所有系列,包括債權轉讓等數據;
6. 「排行榜」的數據來源為平台介面及爬蟲抓取;
7.「排行榜」僅代表該家平台統計區間的運營情況,數值排名高低情況並不表徵平台安全性,不構成投資建議;
來源 | 網貸之家研究中心
聲明 | 登載文章內容僅供傳遞信息,不構成投資建議,轉載請註明來源網貸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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