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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發生第一起嬰兒被拐事件:兩小時驚魂給家長的啟示

瑞典發生第一起嬰兒被拐事件:兩小時驚魂給家長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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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少年商學院新媒體部


學院君說:這兩天網上盛傳一則新聞,說瑞典哥德堡丟了一個嬰兒,然後全民出動搜索,警方哥德堡全城警察出動,並調動60多架直升飛機和所有警犬,全程搜捕。全瑞典40%的特警出發趕往救援。

雖然事實的真相併沒有報道中的那麼誇張,但這確實是瑞典第一起嬰兒被拐事件。瑞典警方對兒童防拐事件的重視程度以及對事故的應急預案處理,確實非常值得學習借鑒。下面是學院君整理並還原的事實真相,以及給父母們關於孩子安全事宜的一些建議。

嬰兒丟失兩小時內被找到

事情發生在當時時間2019年1月22日,瑞典哥德堡。


大約14:00:母親像往常一樣,將6 個月的小女兒留在戶外的嬰兒車裡,獨自進入幼兒園接大孩子放學。5到10分鐘後,她出來時發現女兒和嬰兒車都無跡可尋。

14:18:母親與幼兒園的工作人員一起經歷了十幾分鐘的尋找,並沒有找到失蹤的嬰兒,於是和幼兒園的工作人員通知了警察。幾分鐘後,巡邏隊就到位了。然後孩子的父親也在趕來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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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當職警察決定講這件事作為「特殊事件」處理,這意味著他們可以為搜尋失蹤嬰兒調動額外資源。警方隨即開展了大規模的搜索工作,他們派出了大量警察進行巡查,搜索範圍也逐漸擴大,警方甚至動用了直升機和警犬。

15:12:警方發出一份新聞稿,聲明已經開始對可疑的犯罪行為進行初步調查。並列舉了失蹤女嬰的一些特徵,供市民參考。

16:00:人們仍然沒有找到孩子。警方將排查範圍延伸到整個哥德堡,通過公共交通和計程車進行消息傳播。警方提示:「如果有人在案發區域周圍見到任何可疑的有小孩/嬰兒車的人可以提交給應急預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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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B?ckebol超市餐廳的一名員工下班回家時,發現他的車旁邊有一輛帶嬰兒的廢棄嬰兒車。他打電話給他的同事來停車場看一下,然後他們立即通知了警察。

「她溫暖而快樂,似乎完全沒有受傷,」 餐廳的經理說:「我們一整天都在工作,因此錯過了女嬰失蹤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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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警察來到超市,該超市距離女嬰失蹤的地方超過5公里。他們發現這就是失蹤的嬰兒。隨後女嬰和父母被送往醫院接受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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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一名四十多歲的婦女在B?ckebol被捕,涉嫌兒童拐賣。

20:10:警方稱體檢表明嬰兒沒有身體傷害。該涉嫌女子是受毒品影響,檢察官已接管案件。

1月23日周三:檢察官決定逮捕被懷疑的婦女,調查人員還詢問了證人並獲得了證據。

沒有證據表明被懷疑的女人認識被綁架兒童的家人。她此前曾被判犯有若干罪行,主要是盜竊和偷獵,但也有過威脅官員(警察)的和暴力行為。

如果檢察官決定要求將被懷疑的婦女拘留,則應在不遲於周六中午12時這個時間段內進行。

長春男嬰失蹤事件

說到這次瑞典兒童被拐,全城尋嬰事件,不得不讓人想到2013年發生在我國長春市2個月大失蹤男嬰身亡事件,事件極其相似。

3月4日

7點20分:許氏夫婦發現兩個月的嬰兒隨車被盜,隨即報警。

10點:長春市公安局召開發布會,包括交警、巡警、特警在內的共計3500餘名警力全城搜尋失竊的汽車。

15點30分:吉林省公安廳召開緊急視頻會議,並向遼寧、黑龍江、內蒙古警方發出協查通報。

18點:吉林省成立「3·04」案件專案指揮部,近萬名警力上崗。

3月5日

1點:長春各界愛心人士組成的車隊配合警方連夜搜索失蹤孩子,不放過任何一處。

8點:疑似被盜車輛被發現,警方找到嬰兒隨身衣物,但是男嬰仍無下落。

10點半:警方帶警犬趕到現場,搜尋失蹤男嬰。

12點:嫌疑人所乘麵包車的司機被警方找到。

19點55分:「吉林公安」發布消息稱,嫌疑人已投案自首,男嬰確認遇害。

此次事件之後,我們國家將長春兩個月大男嬰失蹤被殺時間「3月4日」定為「國家失蹤兒童日」,以此來加強國民保護兒童安全的意識。

為什麼尋找一個女嬰

要動用這麼大的人力財力?

說到瑞典和我國長春發生的這兩個事件,有人問,為什麼要動用這麼大的警力財力來搜救一個嬰兒,這背後有什麼秘密嗎?

沒有!!!!

她就是一個普通的嬰兒,警方對此展開的此等級別的救援,在當地民眾眼中也就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平常事。相反的,問的這個問題才不正常,為什麼有人會認為搜救一個嬰兒不值得如此?

瑞典這個國家向來以注重孩子的安全而聞名全球,比如說在1979年,瑞典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立法禁止成年人體罰兒童的國家,當時世界上很多國家都認為瑞典太激進了。

1993年,瑞典政府委任了兒童監察官ombudsman遵守並執行1989年瑞典簽署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來維護兒童的利益。

交通方面,瑞典法律規定,兒童需面朝後坐,直到他們三至五歲,這使得瑞典大幅降低了交通碰撞事故中兒童的受傷和死亡率。

不管在城市還是農村,嬰兒出生不久,就開始進行比較多的戶外活動,讓孩子呼吸新鮮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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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4歲以後,就有自己單獨的房間了。這樣做,對小嬰兒而言,可以使他們自由伸展四肢,有助於血液循環,不影響肢體發育,同時使幼兒增強獨立能力,不撒嬌、不依賴大人,身體、心理素質都較好。

幾乎每個孩子都不存在我們國內孩子常見的「心理斷乳期」。為確保交通安全,父母不能懷抱孩子坐在小汽車的駕駛室前排座位。

同成人一樣,孩子們也十分喜愛戶外活動。孩子們會在房前屋後的花園草地上滑滑板、盪鞦韆、做遊戲沙年兒童踢足球、騎自行車、溜冰、滑雪。

每到周末,孩子們常常隨父母到湖邊、海邊露營,到森林和田野遠足,採摘野果和蘑菇….而且法律還規定,孩子在戶外活動必須得穿戴黃色或者粉紅色熒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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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之後我們能做什麼?

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約有20多萬兒童失蹤,找回的概率卻只有0.1%左右。兒童失蹤案件在美國雖然也很常見,但絕大多數失蹤的孩子都會被找回來。

根據美國司法部公布的數據,美國每年接到近80萬宗兒童失蹤或綁架報案,但其中70多萬是由於家長和孩子溝通不暢,或是孩子離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蹤兒童最後都能活著見到父母。

99%與0.1%的巨大差值,使我們不得不反思,我們是否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來降低這人間悲劇的發生。

1、美國國會在1982年就通過了《少年兒童失蹤法》,促使人們加強防範意識。一旦兒童遭到誘拐或綁架,聯邦調查局會立即介入,開展高效的搜救行動。我國是否也能建立類似的應急機制,在第一時間由政府部門介入。

2、設立相應的民間組織,在接到兒童丟失的情報後,第一時間在網路發出標準的尋人通告,同時在諸如超市,賣場,等公共場所張貼尋人啟事。同時在高速路收費站,機場,火車站播放兒童丟失的信息,引起整個社會的警覺。

3、一旦有兒童被發現上街乞討,立即送到兒童福利機構里。如果背後有成年人指使,即便是他的父母,也將面臨起訴。父母如果被發現虐待、忽視未成年人,將會被取消監護人資格。

4、設立「國家失蹤兒童日」,以加強國民意識,形成保護兒童和防止兒童失蹤的天羅地網。美國就是於1983年在經歷了幾次兒童失蹤案件後,時任總統里根宣布艾坦失蹤的5月25日為「國家失蹤兒童日」,美國社會從此開始真正重視失蹤兒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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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條緊急安全準則

此次的盜拐事件揪起了一眾父母的心,人們開始聯想如果自己家的小孩真的被拐賣了怎麼辦?春節即將到來,我們特意整理了美國、加拿大父母總結的的8條孩子需要緊急的安全準則,這裡分享給大家。

人販子騙術雖然層出不窮,但都可以歸咎為兩點:一是家長缺乏監督,二是孩子不懂自救。前者靠父母不斷加強安全意識,而後者,則需要我們日復一日的引導,以及切實有效的演練。

在美加父母看來,學會對陌生人說「不」,是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的最重要的基礎。而要讓孩子形成這個習慣,第一步得讓他們有明確表達自己意見的勇氣。

因此,父母從小就要避免習慣性地替孩子說話。還要多找機會讓孩子練慣用強烈的身體語言和堅定的語氣表達自己的意願來保護自己。

1、允許孩子向成年人說「不」

研究表明,因為父母從小教育孩子:「要乖,要聽成年人的話」,所以9歲以下的孩子對「性罪犯」很少會說「不」。父母可以讓孩子知道,如果覺得不對頭,比如有人想觸摸他們的私處,讓他們覺得很害怕或很不舒服,孩子可以用「不」來拒絕成年人的要求。

必要時,孩子可以大聲呼救。父母不會怪罪他們。如果明知有人讓孩子做不應該做的事:比如,抽煙,欺負別的孩子,那麼孩子也可以向他們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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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信自己的直覺

有時候,孩子的「恐懼因素」具有強大的作用。但因為父母沒有教育孩子學會相信他們自己的直覺處理事情,所以孩子往往不會使用。

父母可以告訴孩子,如果他們覺得自己面臨危險,可以使用自己的恐懼本能立即離開。不管在何種情況下,父母一定會支持他!

3、確保孩子知道如何撥打110

確保孩子知道自己的姓名,父母的姓名,家庭電話號碼和地址。在自家電話設置110快速撥鍵,教給孩子在緊急情況下撥打110電話的方式:明確告訴110接線員「我需要幫助」,如果當時的情況不允許談話,就摘下話筒放在一邊,以便警察追尋孩子的行蹤。

4、選擇一個家庭暗碼

選擇一個難忘的暗碼,只告知家庭成員或受信任的人。並告誡孩子不要告訴任何人自家的秘密暗碼。還可以創建一個書寫的代碼(如「111代表被人誘拐」或「123代表有可疑的人跟蹤」),以便使孩子在遇到麻煩時,和父母聯繫。在美國加州,曾有孩子用這種方法得到了父母和警察的解救。

瑞典發生第一起嬰兒被拐事件:兩小時驚魂給家長的啟示

5、訓練孩子的應變方法:「放下手中之物,大聲叫喊,逃跑。」

告訴孩子,不要一個人去偏僻的地方。一旦碰到需要迅速擺脫的危境,可以丟掉任何攜帶的東西,大聲叫喊,並快速奔跑。如果可能,可以跑到就近的成年人身邊(最好是帶孩子的婦女),尖叫「救命啊!這不是我的爸爸!」

如果被陌生人帶走,要大聲叫喊,並拚命抓住周圍固定的物體,比如車門,自行車扶手等。也可以踢綁架之人的腹股溝或眼睛,躺在地上,不要輕易讓綁架之人抱走。告訴孩子:如果為了保護自己而傷害了別人,父母永遠不會責怪你。

6、同伴系統

哪怕是一分鐘,父母也不要讓孩子獨處。放學回家,孩子可以和同學結伴走回家。周末和同伴一起騎車上公園,上街。有個同伴在一起總比孩子單獨行事要安全。如果孩子需要用公共洗手間,父母應該和他們一同前往,以確保安全。

瑞典發生第一起嬰兒被拐事件:兩小時驚魂給家長的啟示

7、如果碰到困境,向誰尋求幫助

讓孩子了解可以尋求幫助的人員,例如,警察,保安等。在商店或飯店,父母可以讓孩子找商店或餐廳服務員幫忙。去遊樂園,父母首先可以指出穿著制服的遊樂園員工的。

還要告訴孩子,如果迷路了,可以找他們幫助孩子尋找父母。也可以和孩子約定遊樂場中一個有明確標識的地點:比如「過山車」的入口,遊樂園問訊處等一目了然的地方,「以防萬一」。

8、千萬千萬不要給陌生人開門

如果父母在家,讓父母開門。如果獨自在家,千萬別應門。接電話時,別讓孩子說獨自在家,可以讓孩子這麼說:「我父母現在有點忙,抽不開身,能麻煩你留個口信,我等會兒讓我父母回電話。」這樣給人的感覺是家中還有其他人。

(參考資料:[1]《防範兒童被拐的建議》朱國華,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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