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雲江記》
哲理
01-27
祝允明《雲江記》草書紙本,縱26.6厘米,橫265.5厘米。 此記是枝山35歲時作,末署「弘治八年秋日,長洲枝山祝允明書」,並鈐「允明之印」和「希哲」二印。他的草書包括行草、小草和三草三類,此卷屬巔逸狂放的大草一路,以硬毫小筆書就。起首標題字字連屬,三字僅兩筆書就。起首標題字字連屬,三字僅兩筆即告完成,接著便洋洋洒洒,一瀉而下。
【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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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雲江記尉山之南,有水一灣,西襟洞庭,北延震澤,浩蕩
【2】無涯,時乎風抑煙清,而水波不興,則雲影徘徊,天光上下,風景殊媚,
【3】而適費子居焉,因自號問雲江竹林,與有姻誼,乃歟門而清曰,費子
【4】謂是號也,非文無以章其志,非名筆永其傳,將謀所以識
【5】之也,予則請之,以為尉山之水,信非鱗洲之與龍窟,鴻海
【6】之與鵾溟,不過一碧之狂瀾,故費子足取歟,請者不能復,而
【7】予則更為之說曰,人生貴適意耳,苟可以樂吾志、舒吾情,何
【8】求乎千里之巨浸,萬頃之洪濤,矧是江也,諸峰瞰水,若芙蓉
【9】倒插於碧漪,及其淺水拖藍,柔楊搖綠,慶云為之掩映
【10】霞彩為之瀠洄,臨流賦,操舟載酒,或築子陵之釣台,
【11】以樂曾點之浴沂,子以樂哉,夫雲江誠是取矣,其無足
【12】取者,子其知焉,奮雄立志,當如祖逖之過江擊楫可也,
【13】而無為鐵鏁截江之謀,坦夷無懼,當如吳瑞之傾江,
【14】自若可也,而毋為臨江嘆恨之弱,吾故欲子之樂於此,而不
【15】欲子之樂於彼也,然則如何而可,必洗心於江,以全夫天賦
【16】之懿,不可溺情於江,以淪於逐流之非,竹林起而謝曰,願遺
【17】之以教費子,遂應之以為記,弘治八年秋日,長洲
【18】枝山允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