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女子無力償還20萬「美容貸」 協議退款後再反悔
現代社會,各種信用卡、網貸的出現,讓人們在消費時感受到便利,但同時也令部分人在消費時失去自我控制力。社會上有許多貸款消費後無法償還的例子,他們大多數經濟收入不高,但又想要享受更好的生活,因此選擇貸款的方式提前消費。
山東省濟寧市的李女士最近就陷入了貸款美容卻無力償還的困境。據悉,李女士2017年6月開始在濟寧市區一家可諾丹婷美容院內做美容,因對身體、面容不夠自信,在綜合考慮自身想法及美容師建議的情況下,先後辦理了乳齡管理項目93000元、胸臀護理項目70000元、面部護理項目20000元、洗護項目8800元,共計消費192800元。
然而李女士所花的這些錢,並非自己的積蓄,而是未考慮自身償還能力,透支了10張信用卡得來的。李女士表示,因為透支信用卡無法償還,每天都會接到催款公司的電話,親戚朋友也會收到恐嚇簡訊,這讓自己寢食難安。找不到任何人借錢,又深陷還貸苦惱中的李女士,經過前後思量,李女士堅定地認為是美容院忽悠自己消費而造成的,並於2018年1月初找到這家美容院,強烈要求退款。
李女士與美容院店長經過一番交涉後,店長表示可以退還未消費的錢。2018年1月15日,經協商一致簽訂了退款協議,李女士也向美容院出具了保證書,表示只要美容院將未消費的50718元退還便不再追究美容院責任,美容院也一次性將李女士未消費的50718元退還給了李女士。
然而,拿到退款的李女士仍有十幾萬的貸款和利息需要償還,於是想繼續要求美容院退還已消費的錢,理由是認為自己在美容院里購買的各種項目並非自願,而是被「忽悠」了。店長表示無法認同李女士說法,原因是李女士辦理信用卡來店內消費的行為純屬自願,且美容院也提供了對等價值的美容服務,不同意退還李女士已消費的款項。
雙方各持己見,協商無果。於是,李女士於2018年9月開始通過發布網路信息、煽動到該店消費的其他顧客鬧事等方式,持續干擾美容院正常營業,並將該家美容院向相關政府部門舉報。目前,相關政府部門已介入,事件進展待跟進。
針對本次事件的說明:
據調查,美容院內所有美容項目明碼標價,李女士的每筆消費都有記錄,同時美容院稱李女士消費的項目都獲得了相應的服務,李女士是對服務滿意才會持續在美容院內消費的,這也說明美容院提供的服務獲得了李女士的認可,與李女士支付的報酬是對等的。
針對李女士接受完美容服務後表示被美容院「忽悠」消費的情況,美容院稱店裡一直是明令禁止美容師以個人想法左右顧客的,所有消費項目都需要如實向顧客說明功能及效果,這一點在美容院其他顧客口中也得到了證實。
在雙方遵守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所產生的交易中,李女士因為個人無法承擔貸款,繼而想到找美容院退還已消費的款項,這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的內容,因為貸款屬於個人行為,與商家無關。不過,美容院同意退還未消費的款項,彰顯了積極的態度。在雙方達成協議、美容院履行完退款義務後,李女士反悔並集結他人擾亂美容院正常經營,導致美容院營業困難、遭受損失,這種方式不合規也不合法。
本次事件給廣大商家以警醒:在誠信、合法經營的前提下,商家與消費者產生衝突時,商家也要謹慎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合法合規的方式處理紛爭,遇到困難無法自行解決時更需尋求法律幫助,以免遭受損失。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維權產生的前提是,在交易過程中未享有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有關知識權、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監督權中任一項,否則,是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因此消費維權需要理性,也應通過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另外,告誡大家,消費應量力而行,不提倡大額貸款的方式提前消費,以免給自己帶來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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