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有錢,但彩禮要再加十萬,這婚我不結了」
文/逑耦 圖/網路
從來沒有想過,我和女友是因為錢的原因而分道揚鑣。說實話,我家不缺錢。我爸媽經營著一家裝潢公司,年收入五六百萬。別人都說我是富二代,我最討厭這樣的辭彙,我不想生活在我爸媽的陰影下。
我很早就開始獨立了,上大學的時候,我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勤工儉學得來的,沒花過父母一分錢。我知道父母很溺愛我,每個月都會往我的卡里打五六千塊錢,但我不會去用。
大二的時候,認識了女友。我被她的笑容迷住了。為了追到她,我第一次動用了父母給的錢,支取了三千塊錢,給她買了輛電動車。就這樣,我們一直談了六年的戀愛。那時候的她根本不知道我的父母狀況,我只告訴她是做生意的。憑著我自己的能力,畢業三年後,我也有了自己的公司,收入雖不及我父母的零頭,但我已經很滿足了。看時機成熟了,也該給女友一個名分了,就帶著女友去見我的父母。自從那次見面後,女友徹底改變了。
對我的態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殷勤的很。雖然溫柔了很多,但我喜歡的還是原來的那個她。到了雙方父母坐下來談結婚的事了,本來談得好好的,說要六十萬彩禮。當日子都訂好了,親戚朋友也都通知到位的時候,女友突然說,要再加三十萬才肯嫁。父母覺得親戚朋友都已經通知了,不能丟了面子,便答應了。而我愈覺得氣憤,談得這麼多年,居然用金錢來衡量我們間的感情,大吼道,「我家是有錢,但彩禮要再加三十萬,這婚我不結了,你愛嫁嫁誰!」。父母勸我別耍小孩子脾氣,我看著頭髮有點花白的父母,再看看女友,最後還是選擇了分手。女友無奈,說了句,「加十萬可以嗎?」。我沒有再說話。
我覺得她變了,變得物質了,說好的六十萬就六十萬,怎麼能以婚姻和愛情來要挾我和我爸媽呢?多一分也不可以。我家是有錢,可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我爸媽辛苦賺來的,他們操勞過度,頭髮都開始白了。如果給了這三十萬,她嫁給我後,會對我父母好嗎?所以我寧願忍痛割愛分手,也不願意娶一個物質女。我的做法對嗎?你們那彩禮錢要給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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