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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琪:我現在能確信什麼?

在汕頭大學給學生們開通識教育課,講「社會的政治秩序與倫理秩序」。一個學新聞的大三學生問我,通過這麼多年對外國哲學的學習、教學、研究,到底有什麼真正屬於自己的收穫,學外國哲學又到底對自己有什麼用?

原文 :《我現在能確信什麼》

作者 |陳家琪 同濟大學

圖片 |網路

我說,正如哲學不好定義一樣,哲學有什麼用就更不好說了。就像看一場電影、聽一場音樂會,還有到教堂去做禮拜,如果你非要問有什麼用,恐怕都不好回答,但依然有那麼多人去看電影,去聽音樂會和做禮拜。這純粹是人精神上的一種需要或享受。如果非要講出一番道理,就如有些人可以對電影、音樂會做出分析一樣,我也有這麼幾點可以確定的收穫。

感激「概念」帶來人類認知

講社會的政治秩序與倫理秩序,是說人生活在社會中,總得要有被如此論證而成的秩序,比如摩西的十誡(神法)、自然法、王法、傳統的習俗等等。但無論是政治秩序還是倫理秩序,在後面都還有一個觀念秩序。所謂觀念秩序,指的是人的概念框架。誰都是先知道了一些空洞、抽象的概念,然後再用這些空洞抽象的概念去整理自己的經驗,把經驗變成知識。也正是知識使得這些概念不再空洞抽象。比如「基因」「面相」「血樣」,對我們來說很抽象,對另一些人來說就一點也不抽象。學科的不同就是概念框架的不同,但總得先有概念框架,然後才談得上把經驗(包括讀書、思考、交談)變成可交流的知識,也就是自己的收穫。如果沒有概念框架,就得自己發明一個,這本身就是了不起的貢獻。一般來說,概念框架都是早已放在那裡的,我們只是用這些概念框架來自我認識,收拾、整理自己的經驗,越獨特當然也就越有意思。

這一套說法是誰告訴我,使我明白了這些道理的呢?是康德和他的《純粹理性批判》。正是康德,讓我明白了我們所接受的任何信息只有適合或能納入自己既有的概念框架,才能成為知識。他把這些概念框架看成是純粹的「先天意識」。比如我上課,總會告訴學生們一些他們以前從未聽過的概念,這些概念可以說成是「先天的」,然後隨著年齡増長,閱歷豐富,這些「先天的」概念也就越來越具體。把抽象的概念講得具體不是靠舉例子,而是將概念自身的關係(也就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分解開來,再建立聯繫,這就是判斷,還有圍繞著這二者的關係所做出的論證,都會使得概念越來越具體,當然也就越來越豐富。比如我們說「權利」這個概念,也許聽起來有些抽象,但相對於「女性權利」,「權利」就是一個普遍性的概念,「女性權利」或「兒童權利」就是一些比較具體的概念;當然相對於「自由戀愛」「婚姻自主」「兒童權利保護法」,「女性權利」和「兒童權利」就又是一個普遍性的概念。所以任何概念都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之分,「蘋果」就介乎「水果」和「黃元帥」之間,比「水果」更具有普遍性的概念還有「植物」。我們分析一個概念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然後建立聯繫,就構成了對「權利」或「女性權利」「兒童權利」的判斷,在判斷中,我們對「權利」這一概念的認識就會越來越具體,因為緊接著還要有推論。這訓練的是人的一種邏輯思維能力。邏輯思維的能力就體現在對概念的判斷與隨之而必須要有的推理之中。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意志力量需要自由體現

問題的另一方面體現為社會實在是何以可能的。我們承認「國家」的實在性,因為有領土、軍隊、警察、監獄;但在什麼意義上,「社會」也會是一種實在呢?「社會是何以可能的?」無數哲學家討論過這一問題。有些哲學家提到了「集體意向性」,認為是一種集體的意向使得我們所講到的政治秩序與倫理秩序成為實在。按照現象學的說法,個人的意識活動,也就是意向性活動,總免不了意識的對象性。因為只要有意識,就有其對象。那麼有沒有集體的意向性呢?可能與契約論有關,但又不盡相同。契約是一種經驗性的事實,按照「先驗論」的形而上學邏輯,社會的實在性應該來自於概念框架的外化、物化或內在建構性的外在構成。

人們關於外在事實性的秩序,一般講來,有目的論的(重目的,看結果,於是一切轉化為手段或過程,這是一種比較激進的政治觀念)、實在論的(有一種終極性的實在決定著萬物的秩序,這隻能導致一種保守主義的觀念,因為以人的有限,是不可能改變某種基本秩序的)、因果論的(自然科學的研究方式,用「因」來說明「果」,但也可以把經濟基礎說成是「因」,把上層建築理解為「果」)。其實這後面都涉及到人的自由意志,就是在這樣一種整體性的理解框架下,人到底能怎樣,所以觀念秩序本身就具有著價值或道德的選擇與判斷。這一套想法來自黑格爾。康德讓我知道了心中要是沒有一些或一套先已有的概念、觀念,外在的信息與經驗再多也無濟於事;黑格爾讓我知道了外在的實在(比如社會的政治秩序與倫理秩序)其實是某種意志力量的自由的體現(或者理解為外化、物化、異化),總之是人所造就的的制度性事實。

外國哲學給我的收穫,這兩點是比較確信的。我們說政治秩序有它的倫理根據,就是因為人的集體意向性在構成政治秩序時有著倫理、道德上的考量與選擇,它和人的文化認同、自我認同有關,而文化認同、自我認同又與人的自我意識有關。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講到人的自我意識時說過自我意識就是人的慾望,或對人的生命的意識之類的話。什麼是慾望?黑格爾說是因為對象的短缺而產生的,但也有人說,慾望本身就是一種生產力,它在使人奢侈、貪婪的同時也創造著巨大的財富。個體對自身的慾望、生命的意識,與之相關的還有個體意識和自由意志,對我們中國人的傳統文化來說,都顯然是一些很要命的話題,因為我們的傳統文化幾乎很少讓個人意識到自身的存在、意志以及與之相關的慾望與生命。

理解和確信「進步」如何可能

還有一個問題,人的概念秩序或者觀念秩序之間是有邏輯關係的,所以我們的推論實際上就是在概念之間建立邏輯聯繫。不久前汕頭大學召開了紀念王富仁先生的魯迅研究以及上世紀八十年代思想狀態的學術研討會,借用了王富仁先生生前提出的「新國學」的概念。後來,文學院的彭小燕教授(王富仁先生的弟子)給我解釋了「新國學」這一概念,說凡是用現代漢語,也就是白話文所書寫的學術論著都應該屬於「新國學」的範疇,無論你是研究的柏拉圖還是孔子。因為現代漢語已經與古代漢語划出了一個明顯的界限。這樣一說,我無論研究什麼問題,柏拉圖也好,洛克、霍布斯也好,康德、黑格爾也好,都可納入中國「新國學」的範疇。這當然會有爭論,但無論怎樣,這總是一個有趣的話題。

現代漢語中畢竟接受了許多過去(古代漢語)所沒有的概念或觀念,比如剛才說到的慾望、生命,當然還有自由、民主、平等、共和、權利、民主等。那麼這裡就提出了一個更加重要的問題:這些概念或觀念可以幫助我們吸納、整理怎樣的經驗?或者說,諸如此類的概念或觀念,是否表明了至少在邏輯上,確有一種進步?啟蒙運動(無論是西方的還是中國的)以及對現代性的追求在這一意義上是否體現著中國人進步的、發展的變化?這裡面都有一個還相不相信人類的、中國的歷史有著進步的趨向的問題。更多的人談到了人性中善良天使的降落、人性的改變和技術的進步,但也許人在觀念上有了一套新的概念框架,這些概念框架在邏輯上有著新舊之分和日漸完備的體現,於是有了新的人生觀念,而觀念又改變著世界。那麼,用新觀念來吸納、改造舊觀念是否就能理解為進步呢?

當然,這還沒有一個很確定的答案,理論、邏輯的進展與現實社會的進步畢竟不是同一回事(我們都還記得各種形式的烏托邦的教訓)。但至少在現實社會到來之前,可以算是一套自己可以說服自己的概念框架。就「進步」這一最為抽象但又對我們至關重要的觀念而言,這也許就是我們最想確信的一個歷史有無發展的方向性問題了。也許,它是一個比歷史是否已經終結更為根本和重要的問題。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642期第8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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