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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萬獲諒解,官員醉駕撞人死亡能花錢免罪?

醉駕撞人致死,卻免予刑罰。

甘肅省隴西縣紀委監委最近一則通報,不想引發了「次生災害」,輿論直指當地對肇事的工商局幹部毛志堯的處理太過荒誕和草率。有律師認為,法官涉嫌枉法。

有人分析,當年高曉松醉駕,被拘役6個月,罰款4000元。還有人指出,公職人員酒駕致人死亡,起碼是雙開。

無論如何,本案的最終判決和處理都超乎常識和底線。

「政績」

在成為負面新聞之前,這件事屬於甘肅省隴西縣紀委監委的一個政績,是彰顯其對典型問題「『零容忍』的鮮明態度」的表現。

1月25日,該縣紀委監委通過官方網站通報11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其中第十起為「縣工商局幹部毛志堯醉酒駕駛致人死亡問題」。

通報稱,2017年9月4日,毛志堯醉酒駕駛小轎車在鞏昌鎮崇文路恆力大廈附近將正在打掃衛生的環衛工宋某某碰撞致死。2018年3月2日,隴西縣人民法院判決毛志堯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2018年3月27日,毛志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8年12月20日,毛志堯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周刊君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找到了該案的判決書,這份發佈於2018年3月16日的「毛某某交通肇事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當時毛某某(即毛志堯)醉酒駕車,且超速行駛。被害人宋某被碰撞後,當場死亡。該案證據充足,毛某某負全部責任。

醉駕

當晚毛志堯醉酒程度如何?該判決書寫明,「被告人毛某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平均含量為268.15mg/100ml。」

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恩雄告訴周刊君,法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 mg /100 ml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而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 mg /100ml以上的,應「從重處罰」。

「毛某某屬於嚴重醉駕,即使沒有撞死人,也需要按照危險駕駛罪從重處罰,需要處以拘役。」楊恩雄說。

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盛也認為,該案中毛某某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且是國家工作人員,理應從重處罰。

按照法律規定,「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免罰

與法律規定的「從重處罰」相反,從該案的判決書可看出,隴西縣人民法院堅持對毛某某「從輕處罰」。

判決書稱,案發後毛某某賠償被害人家屬80萬元,該法院認為其具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並取得諒解,可從輕處罰。依據《刑法》第133條、第67條第1款、第37條,判決毛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

簡言之,自首——從輕處罰,賠償——從輕處罰,自首 賠償——免予刑事處罰。

楊恩雄稱,免除處罰的條件有兩個:犯罪較輕,自首。毛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節不予討論,但其嚴重醉駕且致被害人死亡,「怎麼樣也不應當認為屬於犯罪較輕」

楊盛認為,被告人雖然賠償了被害人家屬80萬元,但根據量刑規則,這隻能減少一定比例,不能完全免予刑罰。

特例

毛某某的「幸運」只是特例。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就在該案判決前後,隴西縣人民法院對其他三起交通肇事案的審判,明顯存在差異。同樣案情相似,同樣積極賠償,同樣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且沒有醉駕的情況下,三名被告人獲刑最低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

楊恩雄也舉例稱,該法院的上級法院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過一個與本案較為相似的案例。該案被告人酒後駕車撞死一人,案發後也積極賠償。其中,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6.18mg/100ml,也沒有逃逸的情節。最後,定西市安定區法院判決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楊恩雄告訴周刊君,該法院對毛某某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主要依據的是刑法第67條第1款的後段,即: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法條規定的是『可以』,而不是應當,法官擁有自由裁量權。」他表示,法官存在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嫌疑

楊盛則認為,「該案免予處罰確實沒有法律依據,醉駕致人死亡絕對不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範疇!法官涉嫌枉法。」

醉駕撞人致死,為何能免予刑罰?細節不得而知。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該案不單單是法院方面的問題。

判決書顯示,毛某某案由甘肅省隴西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時,該檢察院檢察員原文武出庭支持公訴。

「如果檢察院認為有罪,法院判決無罪,檢察院有權以法官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偵查,法官有可能被判刑。」楊盛稱,檢察院是法律實施的監督機關。

而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檢察院一開始就沒有對毛某某實行批捕。楊盛稱,如果檢察院認為毛某某有罪,但沒必要逮捕,可以判緩刑。而一旦逮捕,判實刑的可能性就大。

楊恩雄也表示,檢察院會提出量刑建議,但是最終是否採納由法院決定。「如果檢察院認為需要處以刑罰,法院判決不予刑事處罰,檢察可以抗訴。」

護犢子?

按照官方表述,毛某某的身份為隴西縣工商局幹部。

《公務員法》第26條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楊恩雄表示,如果隴西縣法院判決毛某某刑罰即使是緩刑,也意味著毛某某將不得再成為公務員。

即使免予刑罰,還有資格成為公務員嗎?雖然法律並未明文規定構成犯罪但免予刑罰的公務員是否可以繼續任職,但很多地方規定,只要有犯罪,就不能考取公務員。

隴西縣人事局工作人員稱,「犯罪免刑罰的,一般不能通過政審。」

拋開判決和起訴,據該縣紀委監委的通報,事情發生在2017年9月4日,半年多後的2018年3月27日,毛志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一年多後的2018年12月20日,毛志堯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不難看出,毛志堯受到的黨內處分是在法院判決之後。這明顯有悖於「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的理念。

該事情曝光後,隴西縣人民法院1月26日發布情況說明稱,該院已啟動了對被告人毛志堯交通肇事罪一案的專案評查。

目前,當地沒有給出評查結果。隴西縣人民法院和檢察院未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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