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的哭泣,國軍將領被轟下證人席?怒問:是戰犯審判我們?
二戰結束以後,戰勝國對戰敗國進行了一次審判。對於歐洲戰場而言,在紐倫堡對德國戰犯的審判,似乎並沒有引發很大的爭議。但在遠東,似乎就不一樣了。遠東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一直都是被人詬病已久。
1946年5月,天氣轉暖,似乎在預示著一切都在向最美好的方向發展著,但一切卻是那麼地不盡如人意。一場對日本戰犯的審問審判的工作,拉開了序幕。據悉遠東法庭的法官,大約來自11個國家,其中又以西方國家為主,所以,關於此次戰犯的審判工作,也是在按照英美等國的制度來進行。故此,在日本東京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的時候,就出現很多事情。
按照英美的法律法規,在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問的時候,應當採取對質制度,而且提問者並不是法官,而是檢察官以及所屬律師團。因此,在遠東軍事法庭便出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當時的法庭借口日本律師不懂法庭制定與程序,故此依據英美等國的提議,專門給每一位被提起公訴的日本戰犯,配備了一到兩名的英美籍律師。
當時的中國也是屬於戰勝國,對日本也是有著獨特的審判權力,換句話說,日本在亞洲地區所犯下的罪行,中國是最有發言權的。但讓很多人沒有想到的是,此次對日本戰犯的審判竟然會是如此地複雜。當時的中國方面,滿心歡喜地以為此次審判,便是戰勝國對戰敗國的一次審判,審判僅僅是一個過場,哪有什麼證據而言,再說當時中國的現狀,便是對日本所犯罪行的最有效的證據。
當時的中國也沒有預料到,在實行英美製度法下的遠東軍事法庭,會讓證據法運用地淋漓盡致。這個所謂的證據法,在原告與被告的身上均有很好的體現。這一系列的掣肘,讓中國方面在遠東法庭上的控訴非常不利,甚至於處在一個被動的局面。當時一位出庭作證的國軍將領秦德純,在法庭上說到:「日軍在中國到處殺人放火,肆意妄為。」但秦德純的證言居然被斥責為「空言無據」,隨後被轟下證人席。秦德純當庭怒問:「哪裡是我們在審判戰犯,分明是戰犯在審判我們啊!」
東京審判是「戰勝者的審判」,有別於「勝利者的審判」,是一個讓被審判者「心服口服」的歷史時刻,是可以經得住歷史考驗的。所幸東京審判的最終結果,還算是讓中國人滿意。


※他曾護衛主席遠上井岡山,動則並肩睡則同屋內,父子均被授予上將
※井岡山上叱吒風雲,建國後的毛主席,為何兩次表態要遠上井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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