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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從體重 270 斤,到海豹突擊隊之王,他只做對了一件事


Jan.


31

灼見(微信號:penetratingview)


戈金斯,他終是把自己當成了一件作品(work)!


作者 | ReadAbroad


來源 | 遠讀重洋(readabroad)



8 歲那年,我上小學。


夏日的一個中午,我想回家吃點東西,


我打開家門,警報聲突然響了。



我定在了原地,背靠著牆,


我聽到爸爸走下樓梯的腳步,

我彷彿聽到了自己的末日。



他穿過餐廳,走進客廳,手裡拿著槍,


我能看到他的槍頭,在牆角若隱若現,


直到他出現在我面前 6 米遠的地方。


他看到了我,卻並沒有放下槍,


他對準了我,對準了我的眉心。


我直勾勾地盯著他,


有那麼一個瞬間,我真希望他能扣動扳機,殺了我。



我在想:也許死了,我就能從這個惡魔手裡解脫了吧。




從 2018 年年底,到 2019 年開年,美國的圖書排行榜上,有兩本書打得不可開交。



昨天你是第一,我是第二;今天就翻了過來,我是第一,你是第二。


其中一本書,是美國前第一夫人米歇爾·奧巴馬的自傳《成為》(Becoming),



另一本書,就是今天我們要說的這本

《我,刀槍不入》

Can"t Hurt Me)。




和米歇爾高貴得體的政治背景不同,

這本書的作者是個徹頭徹尾的「草根」,



只是近期因為出書很火的緣故,才成了半個網紅。



說他是「草根」,都有點兒抬舉他了。


因為他過去的很多經歷,實在是上不了檯面。



甚至有些讀者看了書以後,都氣不過,直接給 1 星差評,幾百個人上去點贊:



麻煩您在書里能不能別這麼多髒話?我一個讀書人都看不下去了!




就是這麼一本書,敢跟前第一夫人高大上的自傳爭第一?



沒錯,而且它還成了去年所有暢銷書裡面,好評爆表的獨一份。



在美國豆瓣(Goodreads)上,滿分 5 星,它得了 4.7 星,75% 的人給了它滿分。




在美國亞馬遜上,滿分 5 星,它得了 4.9 星,94% 的人給了滿分。



它的作者

大衛·戈金斯(David Goggins)

,把他一生最不堪、最痛苦、最輝煌的故事,都濃縮在了這 300 多頁里。



新的一年,我相信你也有很多願望,很多期許。



可為什麼立了那麼多 Flag,聽了那麼多道理,我們卻依然過不好這一生?



我相信,當你像我一樣,讀懂了這個男人的一生,這個問題從此就再也不會困擾你了。



因為你的人生再低谷,也不可能比他更差勁;



你的人生再巔峰、再彪悍,在他的面前,你也會自慚形穢。



接下來,我會用第一人稱的視角,帶你走進這個美國最牛草根硬漢的傳奇人生。

01


藏在天堂街的魔鬼



1975 年,我出生在紐約州水牛城(Buffalo)的一個黑人家庭里。



雖然我們是黑人,但我們家可有錢了。



我有個哥哥,比我大 4 歲。



我們一家四口,住在一棟兩層、四間卧室的房子里。



後院有一個菜園,還有一個兩車位的車庫,



裡面放著一輛勞斯萊斯銀雲(Rolls Royce Silver Cloud),



一輛賓士 450 SLC,



外面的車道上還停著一輛嶄新的黑色克爾維特(Corvette)。



沒錯,在外人的眼裡,我們就是幸福快樂的戈金斯一家人。




我們家住的那條路,名字還特別好聽,叫

天堂路

(Paradise Road)。



可在我眼裡,它就是地獄。



魔鬼,就是我爸爸



自打我上小學開始,我上課的時候就在睡覺。



不是因為我不想聽課,而是因為我整宿整宿地工作,白天實在盯不住了。



我最害怕的還不是這個,而是體育課。



再熱的天,我不能穿短袖、短褲,我必須把衣服都塞進去,不能露出來我傷痕纍纍的身體。



呆在操場上的時候,我就在想:多好,最起碼在這兒我是安全的,他打不著我。



在外人眼裡,我爸爸是一個成功的商人。



20 來歲的時候,他就擁有了可口可樂公司的地區分銷特許經營權。



後來,他還開了水牛城第一家室內的旱冰場。



十多年以後,到他 36 歲的時候,他遇見了一個 19 歲的少女,叫傑姬(Jackie),兩個人墜入了愛河,沒錯,這就是我的媽媽。



她給他當牛做馬,還給他生下了兩個兒子——或者說,兩個奴隸。



我們仨每天晚上,都要去他的旱冰場,給他打下手。



哥哥在前面做爆米花、做熱狗、做披薩,



我在後頭擦鞋、碼鞋。



為了抹掉每雙旱冰鞋的臭腳丫子味兒,我得挨個給它們噴除臭劑。



結果那個刺鼻的氣味弄得我非常難受,甚至眼睛充血。



開門之前,我得舉著一個長長的拖把,把整個地板擦上兩遍。



那拖把足足有兩個我那麼高。



△ 6 歲的我在旱冰場(右)



晚上開門迎客以後,我負責給客人租鞋試鞋,門票美金 3 塊,一雙鞋 5 毛。



因為在鞋柜上,大號的鞋放下頭,小號的鞋放上頭——我夠不著。



所以每次幫客人找鞋,我都抱著一個板凳兒上去夠,



結果我這小不點兒每次爬上去,都逗得客人在旁邊咯咯笑。



自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們一家人每天的晚飯,都是在旱冰場後台狼吞虎咽,



媽媽坐在地上盤著腿,拿兩個電爐子給我們烤菜、烤肉、烤麵包。



因為晚上 7 點開門之前,我們必須全部就位。



而爸爸站在 DJ 的音樂台上,監控著全局。



如果發現我偷一點懶,如果我弄丟了一雙鞋,我得到的就是一頓暴揍,打到屁股開花。




每天晚上,收再多的錢,跟我們娘仨一點關係都沒有,

爸爸不會給我們一分錢

所有錢都進了他的腰包。



到夜深了,打烊了之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從滿是糞便的廁所里撈出血糊糊的衛生棉條,把男女廁所里殘留的大麻煙霧排走,把已經變黑的口香糖從旱冰場地板上刮掉,清洗廚房,清點庫存。



凌晨的時候,我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和睜不開的眼睛,走進後台的辦公室。



我和哥哥頭對著腳睡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媽媽給我們蓋上毯子。



有一天晚上,爸爸以為我睡著了,走到我面前,



他把手伸到我枕頭底下,掏出來一把裝著子彈的手槍,別在腰上,走出去了。



對,我有很多個晚上,都是枕著這把手槍入睡的,



我習慣了。



但我不習慣的是,我也會長大,我也會知道什麼是「好歹」。



在我六七歲的時候,我心裡的聲音告訴我:有些事情就是不對勁的。



我沒法裝作看不見!




有一天,媽媽親眼撞見,爸爸跟一個妓女搞在一起。



而這個妓女,還是爸爸「包養」的。



為了他的生意,爸爸在美國和加拿大的邊境上開了一個妓院,專門伺候我們本地的銀行家。



當他需要長期低息貸款的時候,他就會邀請銀行家們到那兒去「消遣消遣」。



而他自己也沒有浪費這個「福利」。



爸爸之所以這麼肆無忌憚,就是他掐准了媽媽不敢離開他。



因為他們都沒有結婚,媽媽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連一張信用卡都沒有。



而他知道,媽媽又不可能放下我們倆遠走高飛。



她只能寄生在這個家裡,給他當女奴。



我甚至覺得,爸爸對妓女,比對媽媽還好。



多少年以後,我才知道,那段日子裡,她已經想到了自殺。




有一天晚上,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倆鬧彆扭了。



媽媽把我們送到家,給我們倆掖好被子,吻了吻我的額頭,關上了燈,



然後她溜進了主卧,發現爸爸就在那裡等著她,手裡把玩著他的皮帶。



他平靜地說:「這條皮帶大老遠從德克薩斯跑過來,就是為了打你。」



有時候我媽媽會反擊,那天晚上她就反擊了。



她朝他的頭上扔了一個大理石燭台。



他一低頭躲了過去,燭台「砰」地一聲撞在牆上。



她馬上跑進浴室,鎖上門,整個人縮在馬桶上。



他一腳把門踢開,狠狠地抽她,把她的腦袋撞到牆上。



他一把抓住她的頭髮,把她拖到一樓大廳,

那時候她幾乎已經神志不清了



我和哥哥在屋裡聽到他暴力的聲響,衝出門去,看到他一路把她拖下樓梯,騎在她身上,高舉著皮帶。



她的太陽穴在流血,她的嘴角也在流血,



她的鮮血引爆了我內心的導火索。




在那一刻,我對他切骨的仇恨戰勝了恐懼。



我跑下樓,跳到他的背上,用我的小拳頭猛砸他的後背,抓他的眼睛。



我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他單膝跪下。



我哭喊著:

別打我媽媽!



他把我摔倒在地,大步朝我走來,手裡攥著皮帶,卻突然轉向我母親。



「你養了個小流氓啊。」他沖著她笑。



緊接著他拿皮帶狠狠地開始抽我,我緊緊地蜷縮成一團。



就在他把注意力都放到我身上的時候,就在我後背上火辣辣的時候,



媽媽爬向了門口的緊急報警按鈕,用上渾身最後一點力氣,按了下去。



整個房間頓時響起鋪天蓋地的警報聲。



爸爸呆住了,他望著天花板,用袖子擦了擦額頭,深吸了一口氣,繫上腰帶,上了樓,他需要準備一下。



他知道,警察正在趕來。



等警察到來的時候,爸爸已經在門口迎接他們了。



他們瞅了一眼媽媽,她站在他身後幾步遠的地方,她的臉腫得像塊兒饅頭,半張臉上都掛著幹了的血跡。



但那時候沒有什麼 #MeToo 運動,警察就像沒看見她一樣。



爸爸告訴警察,不過是家務事吵架嘛。



「你們看看這座房子。你看我像虐待我妻子的人嗎?」



「我給她貂皮大衣、鑽石戒指,我把我能給的都給她,她卻往我腦袋上扔大理石燭台,她可真是讓我給慣壞了。」



當爸爸把警察送上車的時候,警察跟他在一起有說有笑的。



他們沒有找媽媽做筆錄就走了。



第二天,爸爸沒有再打媽媽,因為已經沒有必要了。




比家暴更可怕的是,知道法律不站在我們這一邊,我們只是獵物,反抗是徒勞的。



比起肉體上的摧殘,更要命的是,我們看不到希望。



在媽媽能停下來不幹活的時候,我看著她的眼睛,就像一個空洞。

她彷彿只剩下了一副軀殼。



當爸爸呼喊她的名字,她才會有反應,她會像個奴隸一樣起身去為他做事。



她想殺了他。等他晚上回家的時候,用他的手槍,站在門口,一槍崩了他。



可舅舅勸住了媽媽,媽媽換了一個計劃。



她開始對他百依百順,甜言蜜語,



爸爸甚至產生了錯覺,以為回到了他們剛開始相戀的時候。



媽媽趁他高興,告訴他:親愛的,我想辦一張信用卡,好不好嘛?



爸爸爽快地答應了。



然後在一天清晨,她帶著我們倆,遠走高飛了。



我們永遠地離開了天堂路,離開了這個魔鬼。


02


興高采烈的破蛹


華麗新生的衝動


尋找燦爛天地


美夢!



媽媽帶我們回姥爺家住了半年,後來我們自己租了房,



媽媽到百貨大樓上班,一個月能掙幾百塊錢,同時她還要去印第安納州立大學進修。



而我到了新的小學,從重修二年級開始——反正我的二年級也跟沒上差不多。



我以為新的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 二年級時的我



後來我才知道,那只是噩夢交響曲的序章罷了。



到了三年級,我開始跟不上老師的節奏,掉隊了。



班主任對我非常凶,上課的時候直接吼我,甚至走下講台,攥著我的椅背,幾乎貼著我的臉威脅我,說我是「最垃圾的」(dumpest)。



我是學校里唯一一個黑人學生,我受盡了歧視。



她找到我媽,說我是那種「特殊學生」,眼下只有兩種辦法:



要麼讓我滾出她的班級,要麼我媽就必須帶我去做「團體治療」(group therapy)。



那一陣,我的精神極度緊張。



有一天清晨,當我一覺醒來之後,我發現自己開始口吃。



媽媽帶我去做所謂的團體治療,結果那個「團體」裡面,都是不正常的孩子。



其中最「正常」的一個,放火點了自己家的房子。



不,我跟他們不一樣。




媽媽帶我去看大夫,大夫說我是「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



因為我童年的各種負面經歷,像蔓延開的毒瘤一樣,正在侵蝕我的心智。



我永遠處在一種戰戰兢兢的、「或戰或逃」(fight or flight)的狀態當中——



這是人面對危險、威脅時候的本能反應,



但它不能成為一個人長時間的、日常的生活方式。



後來當我長大以後,我讀了一些醫學文獻,上面說這種「有毒的壓力」(toxic stress),它對兒童的巨大危害,甚至超過了腦膜炎和脊髓灰質炎。



我的學習障礙、語言障礙,都由此而來。



可是在當時來看,這種病沒得治。



老師給我下了最後通牒:



要麼跟上,要麼滾!(Keep up or get out!)



我已經無路可退了。



那就換一招吧。



我開始作弊

,開始抄別人的作業。



老師不再找我的麻煩了。



多好,我終於「跟上」了。



生活,還可以再壞一點嗎?



它笑了笑,回答我說:當然可以。




我上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媽媽戀愛了。



他的出現,像是我們生命里的一道光。



他的名字叫威爾莫斯·歐文(Wilmoth Irving),他差一點就成了我的繼父。



對,差一點。



△ 我和「准新爸爸」威爾莫斯



他是我們當地的一個承包商,一個小有名氣的木匠。



他沒有我爸爸那麼有錢,但他是一個好人,他的內心沒有暴力。



媽媽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會開心地笑。



他就像一個正常的老爸一樣,會跟我一起打籃球。



我們一起去度假,一起慶祝彼此的生日。



我上初二那年夏天,他向媽媽求婚了。



他希望我們搬去印第安納波利斯,跟他一起住。



我們小小的幸福生活,截止到 1989 年底,聖誕節剛過的第二天。



他有事先開車回去了,他讓我和媽媽過幾天去找他。



我們站在門口,看著他把車開走,揮了揮手。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他。



當他回到自己家的時候,他把車停進了車庫,從車裡走下來,幾個陰影向他圍了過來。



一個人,對著他的胸口,連開了 5 槍。



當他倒地以後,兇手踩著他的身體,對著他的眉心,又打出了最後致命的一槍。



對,你可能覺得難以置信,像是我在編故事。



但這就是真的。



警察到最後,也沒有發現兇手到底是誰,為什麼要殺他。



警察猜測他可能被迫捲入了什麼不法的交易。



那年,我 14 歲。



我的准繼父威爾莫斯,死的時候只有 43 歲。



△ 准繼父威爾莫斯和媽媽



在我的全部記憶里,自從知道了他遇害的消息以後,媽媽就從來都沒有哭過。



她整個人都被掏空了。



我們開始整夜整夜地失眠,



每當我從噩夢裡驚醒的時候,我發現我早就滾到地板上了。



後來我乾脆躺在了地上。



一躺到底,這樣就不會再往下墜了,不是嗎?

(I knew if I could find comfort at the bottom place, there would be no more falling.)



還真的不是。

高中的時候,全校 1200 人,只有 5 個黑人。




我們上西班牙語課,每個人的練習冊上都寫好了名字,發下來。



當我拿到冊子的時候,我的封皮上除了名字,還有一行醒目的大字:



「黑鬼,我們要殺了你!」

(Niger we』re gonna kill you!)



我左右四顧,大家都在聽課。



我不知道是誰,這麼恨我。



我找到校長。



校長難為情地安慰我說:



「孩子,不管是誰寫的,他們都太無知了,他們連『黑鬼』怎麼拼都不會。」(David, this is sheer ignorance. They don』t even know how to spell nigger.)



他們把「黑鬼」(nigger)拼成了「尼日」(Niger)。



不過他們也有拼對的時候。



16 歲那年,姥爺給我買了輛車,那是我開車去上學的第一天。



放學的時候,我發現副駕駛的窗戶上,被人用油漆噴上了大字——「黑鬼」。



沒有人待見我。



我應該對抗所有人嗎?



我不能,我已經因為打架,被停學了三次。



我的生活沒有谷底,只有不停地墜落。



可我不甘心,我還有一個夢,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夢。

03


100天,100斤



我想加入空軍。



姥爺的一生深深地影響著我。



他在空軍當了 37 年的廚師,他一生都為這段經歷感到自豪。



甚至在退休以後,他禮拜天都會穿著當年的制服去教堂,在平日里穿著制服坐在門廊上曬太陽。



這種自豪感激勵著我,加入美國民間航空巡邏隊(Civil Air Patrol)。



我對傘兵特別崇拜——他們從萬米高空中縱身一躍,幫助需要營救的飛行員脫離危險地帶。




有兩件事強烈地刺激了我。



我去參加軍方組織的職業傾向綜合測驗(Armed Services Vocational Aptitude Battery,簡稱 ASVAB),這就是軍隊版的 SAT 考試,結果我沒通過。



我想一如既往地大抄特抄,卻發現坐在我左右手的兩個人,他倆的卷子跟我的完全不一樣,這下完蛋了。



滿分 99 分的測試,我只得了 20 分。



而最低錄取分數線是 36 分。



這還不是給我刺激最大的事。



一直到我上大學的時候,我都在偷摸著改成績單,把 F 改成 B ,把 D 改成 C 。



三年級成績單




自從威爾莫斯去世以後,媽媽甚至都不過問我的學習了。



結果有一天,她收到了學校寄來的一封信。



學校說,我無故曠課次數多達全部學時的 1/4,我的平均成績是 D。



除非我在大四期間大幅提升考試成績和出勤率,否則我就畢不了業。



當她打電話告訴我這一切的時候,我正在哥們兒家玩兒。



她的語氣與其說是生氣,不如說是疲憊不堪。



我說:「我回家去拿那封信。」



媽媽說:「沒必要,我就是告訴你一聲,你快該退學了。」



我回到家以後,她把信遞給我,一句話也沒說。



我走進廚房,給自己做了一個花生醬三明治。



我回到我的房間,牆上貼滿了球星邁克爾·喬丹和美國特種部隊的海報。



我感覺有什麼燃燒著的東西,從我心裡流走了。




那天晚上,洗完澡,我擦去浴室鏡子上的水汽,看著鏡子里的那個人。



「看看你,你覺得憑什麼空軍會要你這麼個混蛋?」(Look at you. Why do you think the Air Force wants your punk ass? )



「你什麼都不是。」(You stand for nothing.)



「你真讓人覺得不堪。」(You are an embarrassment.)



我伸手去拿剃鬚膏,往臉上抹了薄薄的一層,



我拆開一把新的刮鬍刀,一邊刮一邊自言自語。



「你真是個傻 × 。」(You are one dumb motherf**ker.)



「念個書念得跟三年級小學生一樣。」(You read like a third grader.)



「你活著就是個笑話!」(You』re a f**king joke!) 



「除了打籃球,你努力過嗎?你有過目標嗎?你可真 TM 搞笑。」(You』ve never tried hard at anything in your life besides basketball, and you have goals? That』s f**king hilarious.)



我把臉頰和下巴上的鬍子刮掉了,我把頭皮也塗上了泡沫。



「你見過軍隊里的人鬆鬆垮垮地穿喇叭褲嗎?」



「你還跟個地痞流氓似的滿嘴髒話。」



「你現在做的一切都解決不了問題!」(None of this sh*t is gonna cut it!)



「別再走什麼捷徑了!」(No more taking the easy way out! )



水汽在我的身旁翻騰,它在我的皮膚上蕩漾,它從我的靈魂里傾瀉而出。

(Steam billowed all around me. It rippled off my skin and poured from my soul.)



「只有你自己了,對,我知道你搞砸了,我知道你都經歷過什麼。可是那又怎樣?」 (It』s on you. Yeah, I know sh*t is f**ked up. I know what you』ve been through.)



「沒人會拯救你的!媽媽不會,死了的威爾莫斯更不會!沒有人,只有你自己!」 (Nobody is coming to save your ass! Not your mommy, not Wilmoth. Nobody! It』s up to you!)



「你是時候該長大了!」(It』s time to grow the f**k up!)



當我傾倒出我心裡的所有想法時,我已經把自己颳得乾乾淨淨了。



水滴在我的頭皮上晶瑩剔透,從我的額頭上淌下來,從我的鼻樑上滴落下來。



這是我自己的儀式。

(A new ritual was born.)



我渴望改變。

( I was desperate for a change.)



我想成為一個新的人。

( I wanted to become someone new.)



△ 我和媽媽



在所有「通俗易懂」的勵志故事裡,主人公都有一個所謂的「頓悟時刻」。



他頓悟了,從此便天翻地覆,判若兩人。



然而,這些故事全TM都是騙人的。



和我此後的經歷相比,這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開始。



△ 272斤時的我



我在黎明前醒來,我在夜晚跑步。



有一天晚上,我跑了 21 公里,那是我一生中跑得最多的一次。



有一次,有兩條瘋狗追著我跑,我能做的,就是比它們領先一步。



我瘋了一樣地向前跑,跑到上氣不接下氣。



兩條狗都放棄了,走開了,剩下的只有我,還有暮色四合下整個鄉村的寧靜。



當我回頭的時候,我的恐懼消失了。



整條街都是我的。



從那以後,我開始渴望不舒服。



我開始沒日沒夜地複習 ASVAB 考試,當我第二次掛掉的時候,媽媽知道,我是認真的了,她給我請了個輔導老師。




6 個月的時間裡,我的閱讀水平,從小學四年級,達到了高中三年級的水平。



廚房的餐桌變成了我整日整夜的自習室。



我從來沒聰明過、開竅過。



我只能通過自虐來惡補。



如果輔導老師教了我 1 個小時,我得花上整整 6 個小時來複習課堂筆記。



第三次考試,我通過了。



但我仍然沒有安全感。



我從來都沒有擺脫過往黑暗的纏繞,我無法直面我內心的恐懼。



我,還沒有硬到骨子裡去。

(I wasn』t yet hard of bone and mind.)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航空巡邏隊的四年生涯,是我人生的轉折點。



不,

我比從前更廢柴了。



四年前,我 19 歲,體重 158 斤。



四年後,我體重飆升到 272 斤。



△ 272 斤的我(正面照)



我連彎腰都很費勁。



我胖到要把一隻襪子縫到我工作褲的褲襠里,這樣我單膝跪地系鞋帶的時候,褲子就不會裂開了。



我退役以後的工作,就是在深夜,給印第安納波利斯當地的各個飯館除蟑螂,抓老鼠,一個月 700 塊錢。



我本來是新兵訓練營里表現最好的一個,直到一次體檢抽血,醫生髮現我有鐮狀細胞特徵,它並不是鐮刀型細胞貧血症,但它會增加我因為運動而猝死的風險。



我永遠地退出了民間航空巡邏隊的項目。



我覺得自己像一個逃兵。



我想在健身房和餐桌上埋葬我的恥辱。



鍛煉和吃飯,成了我全部的生活。



我的一頓早飯,是 8 個肉卷,6 個雞蛋,半斤培根,兩大碗水果麥片。



哦對,還有一盒甜甜圈和一杯巧克力奶昔。




我在空軍最後的那些日子,體重漲到了 230 斤,



在我離開以後,這樣胡吃海塞的生活,讓我的肥肉暴漲到 270 多斤。



我想成為一個「大塊頭」,因為這樣,這個渺小不堪的我,可以躲在這個「大塊頭」裡面。



我找到了那份除蟑螂的工作,我躲在黑暗裡,我向所有人隱藏了我自己。



我像一個廢人一樣窩在家裡,有一天我正在洗澡,突然聽到電視里的聲音——



「海豹突擊隊……世界上……最艱難的……」(Navy SEALs…toughest…the world.)



我裹著毛巾,坐在沙發上,看了 30 分鐘,一動也沒動。



我看著那些男人,在泥濘的障礙跑道上奔跑,在沙地上頂著圓木奔跑,在冰冷的海浪中顫抖,汗流浹背,痛苦不堪。



△ 探索頻道播出的海豹突擊隊節目



我目不轉睛地看著,我越發確信一件事:



這些痛苦裡,埋藏著我想要的答案。



海豹突擊隊,有我所不具備的一切。



他們就是這人世間最鋒利的寶劍。(They were the human equivalent of the hardest, sharpest sword you could imagine.)



22 名自豪的男子穿著白色的衣服肩並肩站在那裡,鏡頭推向他們的指揮官:



「在一個平庸都能得到認可、得到獎賞的社會裡,超越平庸對於一些人來說,有著強烈的誘惑:

他們拒絕隨波逐流,他們渴望超越常人能力的極限——這就是我們想要的人。



一個能逢山開路、遇水搭橋的人。(The man who finds a way to complete each and every task to the best of his ability.)



一個能屈能伸、排除萬難的人。(The man who will adapt and overcome any and all obstacles.)



我再一次清醒過來,它喚醒了我內心的渴望——去加入一個精銳的特種作戰部隊。



它復甦了我沉睡的每一個細胞。



接下來的三周里,每天我都會給海軍的現役徵兵人員打電話,我打到了全國各地的辦事處。



結果是,所有人都拒絕了我。



當地的一個招聘辦公室對我很感興趣,想要見我,



但當我走進屋的時候,他們當著我的面就笑了。



我太胖了,在他們眼裡,我只是一個妄想家。



只有一個人相信了我,他叫史蒂文·沙爾喬(Steven Schaljo)。



我第一次去的時候,他給我過秤,



我站在秤上,看到牆上釘著一張體重表。



以我的身高,海軍最大允許的體重是 173 斤。



等我稱完,他笑著說:「你可真是個大小夥子!」



然後他在檔案上寫下 270 斤(297 磅)。



△ 進入海豹突擊隊之前的我



他拍拍我的肩膀,讓我面對現實。



我要在 3 個月不到的時間裡,減掉 96 斤肉。



我還要在 5 周之內,重新參加全部 ASVAB 考試。




幾秒鐘以後,我的後脖頸子上爬過了什麼東西。



我把它撣掉,抬頭一看,一群蟑螂從天花板一個打開的通氣管道里爬出來,像暴雨一樣,朝地板上撲過來。



它們落在我的肩膀上,我的頭上。



我把殺蟑螂的毒氣罐忘在廚房了,我抓起粘糊糊的捕蟑陷阱,衝到外面。



我需要新鮮空氣,我需要更多時間想清楚,該怎麼清除餐館裡的害蟲。



在我走去垃圾箱倒老鼠的路上,我考慮了各種選擇。



砰的一聲,我蓋上了垃圾箱。



不,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需要燃燒,我不能再等了。



我脫下工作服,系好鞋帶。



我把奶昔扔進垃圾桶。



我已經有一年多沒有跑步了,



這次,我一口氣跑了整整 1 英里(1.6 公里)。




我在凌晨四點半醒來。把考試教材綁在我的動感單車上,在那裡一邊流汗,一邊學習兩個小時。



然後跳進游泳池,游泳兩個小時,



去健身房,卧推、斜推,5 到 6 組,每組 100 到200 次。還有大量的腿部鍛煉。



又回到靜止的自行車上,兩個小時。



晚飯後,再騎兩個小時的自行車,



然後上床睡覺,醒來後再做一遍。



△ 我的鍛煉筆記



10 天之後,我掉到了 227 斤,可以開始做俯卧撐和引體向上了。



有一天,當我在健身房裡,做了三個小時的訓練以後,我感到精疲力竭,渾身酸痛。



一組引體向上,我本想做 12 個,但做到第 10 個,我的手疼得像燒了起來。



第 11 個,我放棄了。



吃完晚飯,我一邊開車,一邊嚷嚷著罵自己:



「戈金斯,你想抄近路?你做不到!沒有捷徑給你抄!」



我回到體育館,為了那 1 個偷懶沒做的,我把整個引體向上練習重新做了一遍。



250 個。



隆冬時節,我每天跑步 10 公里,騎自行車 32 公里,游泳超過 3 公里。



我把海豹突擊隊新兵第一階段訓練的距離都乘以 2 。



我知道一般會有 190 個人參加訓練,只有大約 40 人能堅持下來。



我不想成為那四十個人中的一個。(I didn』t want to be just one of those forty.)



我想成為最好的那一個。

(I wanted to be the best.)




「先生們,歡迎來到地獄周(Hell Week)。」



教官上下打量著我們,就像一個捕食者在盯著他的獵物。



「看著你們受苦我心裡別提多高興了。」(It will be my great pleasure to watch you suffer.)




說這話的人叫賽克·皮特(Psycho Pete)。

簡單介紹一下我們進入海豹突擊隊的入伍訓練項目。



訓練時間:48 周(或者說 11 個月)。



其中有:



25 周的「基本水中爆破訓練」(Basic Underwater Demolition/SEAL,縮寫 BUD/s),地點在位於加州聖地牙哥的科羅納多海軍特戰中心。



1 周的靜態繩索跳躍訓練,3周的「軍隊自由落體資格訓練」(MFF Qualification Training),地點位於加州奧泰梅沙空軍技術作戰中心。



19 周的「三棲資格訓練」(SEAL Qualification Training,縮寫 SQT),地點也在科羅納多。



通過訓練後,即可成為三棲特戰隊正式隊員。



賽克負責的是我們「基本水中爆破訓練」的第一階段訓練。



沒錯,時間最長的這項,在 6 個月時間裡,還要分 3 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體能訓練,



第二階段是潛水訓練,



第三階段是地面戰訓練。



具體練什麼?



先跟你說說開胃小菜。



在最初三周的訓練中,我們必須在 10 分鐘之內,徒手攀爬一根 10 米高的垂直繩索,通過設有重重關卡的、800 米長的障礙訓練場,並在 32 分鐘內,在沙灘上跑完 6.4 公里。



△ 最右一列上數第 2 個是我



我們幾個人一組,要在海灘上搬運 140 斤重的圓木。




我扛著它不是走,而是跑,一邊跑,一邊吐血——其實是帶血的鼻涕從我的鼻子和嘴流出來。



教官時不時就把我揪出來,讓我在旁邊坐一會兒,他們以為我就要掛了。其實我還好。



△ 海豹突擊隊訓練日常



我們還要躺在淺灘上,整個人浸在 14、15 度的冰冷海水裡,任由海浪和泥沙的沖刷,直到從頭到腳被黏濕的沙子包裹,故意讓沙子進入我們的耳朵、鼻子,乃至身體外露的每一個孔。



他們把這一項叫做「衝浪酷刑」(surf torture)。




每兩輪酷刑之間的休息間隔,大家都圍聚在一起,靠同伴們身體殘存的熱量取暖——其實他們都正在瑟瑟發抖。



而我不僅沒有湊過去,甚至都沒有一點兒抽搐、發抖。



教官看了看我,簡直是氣不打一處來地羨慕嫉妒恨。



隨著夜幕的降臨,氣溫急劇下降。



「先生們,跟太陽說再見吧!」



泡在海里,我們每個人都能聽到浪花在頭頂上翻騰,我們不小心吞下的海水在腸子里翻滾,我們的牙齒在打顫。




當你感到又冷又有壓力的時候,大腦根本都沒法理解接下來的 120 多個小時,你是怎麼挺過來的。



五天半的時間裡,我們幾乎沒有睡覺時間。



每一個想成為海豹突擊隊成員的人,在第一次衝浪酷刑之後,都會問自己一個簡單的問題:



我為什麼在這裡?

(Why am I here?)



因為沒有人逼我們必須成為海豹突擊隊隊員。



我們不是應徵入伍的。



成為它,是我們的選擇。(Becoming a SEAL is a choice.)



這是自願的折磨。

(It』s voluntary torture.)



賽克帶過一茬又一茬新兵,他可是老司機了。



他清楚這一切,所以他沒過兩天就不再沖我們大喊大叫了。



他開始用軟刀子殺人。



他竟然像一個憂心忡忡的大哥哥一樣,開始安慰起我們,開始噓寒問暖起來。



他主動請我們喝熱湯,洗個熱水澡,還給我們披上毛毯,甚至有需要的話,還親自送我們回軍營。



然後,他開始在海灘上撿頭盔。



沒錯,這就是他放下的誘餌,為那些準備放棄的人。



他奪走了那些屈服者的靈魂(He was taking the souls of those who caved.)



因為他們回答不了這個簡單的問題:



「我究竟為什麼要來這兒?」



我很清楚我的答案。

可是,我卻倒下了。




在患了雙側肺炎之後,我接受了醫生的檢查。



我曾三次違抗醫生的命令,我要留在 230 班的戰鬥行列中!



但教官們最終把我逼回了軍營,他們讓我重新去參加下一班——231 班的全部訓練。



是的,第一次,

我沒有成功,但我同樣沒有放棄。

(I didn』t make it, but I didn』t quit.)



即便是參加下一班,我也沒有完全從肺炎中恢復過來,



我的肺里仍然積滿了粘液,每次咳嗽都讓我的胸部顫抖,聽起來就像有一個耙子在刮我的肺泡一樣。



但我依然挺了過來。



△ 海豹突擊隊訓練班合影(右二是我)



當我熟悉了賽克的「誘惑」套路之後,我開始明白,所謂的「地獄周」,不過是一場心理遊戲。

教練們根本不是在找什麼最健壯的運動員。

他們在尋找最堅強的心靈。

他們是在用我們的痛苦,剝開我們的每一層皮。

而那些選擇放棄的人,等他們明白這件事的時候,卻都為時已晚了。

231 班的地獄周結束的時候,比原計劃提前了 36 個小時。

156 個人參與訓練,最後只有 25 個人成功通過,這一屆的淘汰率是 84%。

而我,就是那 16% 里的一員。

之後的訓練,沒有什麼好講的。

不過是過五關,斬六將罷了。


結束的那天,我們這一屆所有畢業生穿著純白色的禮服,在妻子兒女的見證下,光榮地畢業了。



△ 我從海豹突擊隊畢業了



畢業以後,我會繼續尋找不可能的任務。

成為海豹突擊隊歷史上第 36 位黑人畢業生,這當然是一項成就,

但我挑戰艱難險阻的探索之旅,才剛剛開始!

04


我要從南跑到北


我還要從白跑到黑



我之前從來沒跑過馬拉松,42.195 公里的那個。

2005 年,在代號「紅翼」的軍事行動(Operation Red Wings)當中,我的幾個兄弟在阿富汗的一次直升機墜毀事故中喪生,

我想為他們的子女提供大學獎學金和助學金。

所以我決定,通過參加比賽,為特種作戰勇士基金會籌集資金。

於是我開始了真正的長跑生涯。

我花了一整晚的時間,在谷歌上搜索「世界上最艱難的徒步賽跑」。

最後,我看中了一個叫

惡水 135

(Badwater 135)的比賽。

有人評出了世界上最艱難的 10 項比賽。

惡水高居榜首。



△ 惡水起點:死亡山谷



從加州位於海平面以下 85 米的死亡山谷(Death Valley)開跑,

一直到海拔 2548 米的惠特尼登山口(Whitney Portal)結束。

全程 217 公里——因為相當於 135 英里,所以叫「惡水 135」。

比賽刻意選在 7 月份舉行,因為那時候天氣最熱,

當地氣溫 54 攝氏度

所以它不是馬拉松里的超級馬拉松(Ultramarathon)。

它是超級馬拉松里的超級馬拉松。

我要去參加這個。

結果主辦方一上來就給了我一悶棍:

說什麼?你是海豹突擊隊的?沒用!

「去,先跑個 160 公里再來找我!」(Go run one hundred miles and get back to me.)




周末,聖地亞哥。

我沒有經過任何訓練。

當我跑過 80 公里之後,對,你沒聽錯,80 公里,

我前面那位輕盈的日本跑者,稻垣女士(Ms. Inagaki),我再也追不上她了。




我開始神遊,痛苦一浪接一浪地鑽心上涌。

我的大腿就像灌滿了鉛。

又過了幾英里,我的肺開始出問題,胸口咯吱咯吱地顫動起來,我吐出一團褐色的粘液。

我喘不上氣來。

我從來沒有在毫無訓練的情況下,跑過 160 公里。

人類歷史上有誰嘗試過這麼愚蠢的事情嗎?



我真的能做到嗎?



那個簡單的問題一遍遍衝擊著我出現幻覺的腦海——



為什麼?



為什麼?



你 TM 為什麼要這樣對自己?!

(Why the f**k are you still doing this to yourself?!)

110 公里的地方,我衝上了一個 2 米多高的斜坡。

就這麼幾級台階的高度,它成了壓倒我膝蓋的一根稻草。

我踉蹌著,用手指尖觸地,差點兒人仰馬翻。

我咳嗽連天,肚子里絞成一團。

我知道,崩潰就要來臨了。

我的白色襪子上,沾滿了腳趾甲破裂、水泡破裂以後留下的血塊。

112 公里的時候,我的肚子咕咕叫著,

我低頭一看,血尿順著腿往下流。

我在沒有訓練的情況下,用了 12 個小時跑了 112 公里(70 英里)。

我當時還不知道,我的腳已經因為應力性骨折出現了裂痕。

我跑得太慢了。

我正以 20 分鐘走 1.6 公里的速度緩慢行走。

4 個小時後,

已經凌晨 2 點了,我跑了 130 公里

我的步伐繼續放慢,而且越來越糟。

就在那時,我終於意識到,這場戰鬥不是為了什麼紅翼行動,不是為了我的戰友,更不是為了他們的家屬。

這些都不能幫助我在上午 10 點之前,跑完最後的 30 公里。

不,這次跑步——什麼「惡水」,是我把自己推到毀滅邊緣的全部慾望,都是關於我自己的。

(No, this run, Badwater, my entire desire to push myself to the brink of destruction, was about me.)

我願意承受多少痛苦?我能承受多少?我必須付出多少?

(It was about how much I was willing to suffer, how much more I could take, and how much I had to give.)

如果我要成功,我就必須為自己而戰!

(If I was gonna make it, this shit would have to get personal.)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雙腿。

我能看到一串尿和血風乾以後,粘在我大腿內側的痕迹,

我想:在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會參與這場戰鬥?

(Who in this entire world would still be in this fight?)

只有你,戈金斯!

(Only you, Goggins!)

你為什麼要這樣對你自己?!

我的靈魂在尖叫——


「因為你是一個響噹噹的大!混!蛋!」

(Because you are one hard motherf**ker!」)

我腦袋裡的聲音叫醒了我,

這場戰鬥本身,就是奇蹟!

我感受到新的能量注入。

我加快了腳步。

我還在快走,但我已經不再夢遊了。



我想起我生命中那些彌足珍貴的時刻——

當我童年還在旱冰場的地獄裡工作的時候,不管我們過得有多糟糕,

媽媽總會想辦法把我們的餅乾罐裝滿。

她會買威化餅乾、買巧克力夾心餅,買奧利奧,買趣多多。

就像一場小小的尋寶遊戲。

我記得我把小拳頭探進那個罐子里的喜悅,我想知道我會發現什麼。

從那以後,我感激我生命中出現的每一塊「餅乾」。

那是我生命中全部的勝利——

那是我在高中的最後一年,為了畢業,我比任何人都要用功三倍。

那是我大四的時候通過軍隊的 ASVAB 測試。

那是我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減掉了一百斤。

那是我以全班第一的成績從海豹突擊隊畢業。

那是我成為陸軍遊騎兵學校的榮譽士兵。

那都不是什麼外在的榮譽,

那是我戰勝我自己的時刻,

那是我捧在手心裡、捨不得吃掉的「小餅乾」。

當我的腦海里湧上這些回憶,不知不覺間,疼痛開始消退,我的步伐加快了。

我開始擺動雙臂,邁開大步。

我不會「神化」這一刻,沒錯,我骨裂的腳還是血淋淋的,滿是水泡,

我的腳趾甲幾乎從每一個腳趾上脫落,

我在痛苦而猙獰地跟時間賽跑。

但我不再害怕,不再夢遊。

因為我懷揣著我最珍貴的餅乾罐(cookie jar)。

每當我感到太痛的時候,我就咬上一口。(Whenever the pain got to be too much, I dug into it and took a bite.)

一個半小時後,我跑到了 145 公里。

又過了一個小時,152 公里(95 英里) ,

在幾乎不間斷地跑了將近19個小時之後,我做到了!

我能跑一百英里!(I』d hit one hundred miles!)

還是說……我已經跑夠了?(Or had I?)

我不記得了,所以我在終點前,又跑了一小圈來確認一下。

跑了 101 英里(162 公里)之後,我的比賽終於結束了。



△ 我的頒獎典禮



蒸汽從我身上噴涌而出。

我的視線模糊了。

我的腿上有一種溫暖的感覺,低頭一看,發現它又在流血了。

我的腿僵硬得像一塊化石,

妻子焦急地想直接把我送到急診室,但我想回家。

我回到屋裡,走了幾步就昏倒了。

幾分鐘後,我躺在廚房的地板上。

我的腳起了水泡,有十二處出血。

十個腳趾甲有七個是鬆動的,只有死皮把它們連在了一起。

妻子拖著我爬到了浴缸里,開始放熱水。

我赤身裸體地躺在那裡,大雨傾盆而下。

我打了個寒顫,然後無法控制地,又開始小便。

但流出來的不是尿,也不是血,而是深棕色的膽汁。

妻子馬上給一個醫生朋友打電話,醫生說我可能是腎衰竭,需要馬上去急診室。

她掛斷電話,衝進浴室,

她不停地說著,喊著,哭著,

我模糊地聽到她說的大部分話,但我知道不一會兒,我們就去醫院了。

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而我,剛剛完成了我一生中最了不起的壯舉。

(I』d just accomplished the most amazing feat in my entire life.)

我蜷縮在浴盆里,像個嬰兒一樣瑟瑟發抖,享受著疼痛的滋味。

如果我能在零訓練的條件下跑完 101 英里,想像一下,我還能做些什麼?




恢復以後,我開始每周跑上 160公里(100 英里)。

接下來的事情,我不想向你重複:

2006 年惡水超級馬拉松,第5名;

夏威夷奧特曼世界錦標賽鐵人三項賽(Ultraman World Championships Triathlon in Hawaii),在為期 3 天的 320 英里(514公里)比賽中獲得第 2 名,兩天內騎自行車 261 英里(420 公里);

2007年,再次參加惡水,我取得了個人最好的成績,排名第 3 ;

在之後的兩年里,我還參加了另外 14 場超級耐力賽,其中 9 場比賽排名前五。

2008 年,《跑步者世界》(Runner"s World)雜誌將我評為「跑步英雄」(Hero of Running)。

我也沒有忘記我的初心,我的各項賽事,總共幫特種作戰勇士基金會,籌集到 200 多萬美元的善款。

我在 2012 到 2013 年期間,三次嘗試打破引體向上的吉尼斯世界紀錄。

不瞞你說,前兩次我都失敗了,

第三次,

我在 17 個小時里,做完了 4030 個引體向上,成功打破了世界紀錄。



△ 我在嘗試打破「引體向上」世界紀錄



在那一天之內,我舉起了 383 噸重的「自己」,那重量相當於太空梭的 3 倍。

我在 9 個月里做了 67000 個引體向上。

我是人類歷史上唯一一個完成海軍的海豹突擊隊、陸軍的遊騎兵(Army Ranger)和空軍的戰術空管(Air Force Tactical Air Controller) 3 項精英訓練科目的人。

現在,我成了一個鼓舞人心的演講者,我幫助軍隊招募優秀的人才,我到企業里分享我自己的經歷。




我通過了消防專業培訓,成了蒙大拿州的一名野外消防員。

2018 年 7 月,席捲科羅拉多州的巨大山火,我就在現場救援。

過火面積 22258 公頃,成了科羅拉多州歷史上最嚴重的山火。

我們沒日沒夜地幹了一個星期,每天 18 個小時,輪班倒。

白天是 80 攝氏度的高溫,晚上也有 36 度。

我 6 天沒換過一件衣服。




我們清理出一條 5 公里長的隔離帶,長到足以阻止山火的蔓延。

43歲,我的野外消防生涯才剛剛開始。

晚嗎?

我享受每一次新的開始。

我只想證明一件事:

我不會被我童年遭受的虐待,被那些伴隨我成長的欺凌所定義。



在我的眼裡,人生就是一場漫長的比賽,沒有計分板,沒有裁判,



直到我們死去,直到我們被埋葬,一切才算結束。

我不需要名利,

我不需要一間停滿跑車的車庫,一群左擁右抱的漂亮女人,

我想要的,是在我自己的眼中,變得成功。

(All I』d ever wanted from it was to become successful in my own eyes.)

我要成為這世上最難倒下的硬漢、最難對付的混蛋。

(It meant becoming the hardest motherf**ker who ever lived.)




只是這場比賽還沒有結束,在終場的哨子吹響之前,我的頭腦、我的身體、我的靈魂都只會榨乾它最後一丁點氣力。(Only the game wasn』t over, and being hard came with the requirement to drain every drop of ability from my mind, body, and soul before the whistle blew.)

我不會有所「保留」,

我不會「悠著點兒」過日子

(I wouldn』t leave anything on the table.)

我就是我所克服的障礙的總和。

(I was the sum total of the obstacles I』d overcome.)

我會一直追逐下去。(I would remain in constant pursuit.)


因為我不知道,我離終點還有多遠。

(Because I had no clue how close to the end I already was.)





這就是大衛·戈金斯的故事。

你知道,它已經超越了絕大多數你能聽到的「勵志」故事,

因為他不是來給你「勵志」的,

他只是這麼活著,然後給你看了一眼——原來有人,是這麼活著的。

不同的人,都可以從裡面看到不同的「道理」:

有人說,他在不斷地挑戰自己的「非舒適區」,去突破一個又一個極限;

有人說,這可能是新的一年,用來警醒自己的最好的一本書;

有人說,我終於知道人和人的差距在什麼地方了;

有人說,這人純粹就是腦子有病,非要把自己往死里逼。

我和你一樣,我不喜歡書里接二連三的髒話,

可這好像就是他的「人設」,你不能無視他那些「上不了檯面」的成長環境;

我也不喜歡他把「超越人類極限」這件事,局限在身體和運動方面,

畢竟對大多數人來說,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不是革命本身;

我也不覺得我們都要學習他的做法,

不做任何準備就跑上個 100 多公里,

跑到流血、骨裂、神志不清,還覺得自己是個英雄,

無論得了什麼重病都要堅持帶病工作。

我想這不是這個故事的意義。

我一直在想:

我該怎麼描繪這個人的一生,撞擊在我心靈上的那種感受?

直到我看到了許知遠的《十三邀》,採訪著名藝術家徐冰的那一期節目。

他帶許知遠看了一幅畫,畫上是古代的山水。




可許知遠和徐冰轉到畫的背後一看——




沒錯,就是用一堆廢品和爛報紙搭起來的。

然後用光影打到幕布上,就有了前面那幅「山水畫」。




我想這就是大衛·高金斯的一生。

當你認識他、知道這個人存在的時候,他已經變成了那幅得體的「山水畫」。

他正穿著英姿颯爽的白色制服,給他的新書拍攝封面照。




而只有你翻開了這本書,你繞到了他的背後,你才看到了那個 300 斤的黑人大胖子,你才看到了他流過的血汗、他所承受過的一切不堪。

英語里有一個詞,叫 dirty work,我找不到一個精準的翻譯。

戈金斯,他終是把自己當成了一件作品(work),



為此,他寧願粉身碎骨、滿身污穢(dirty),也在所不惜、死而無憾。




他讓我想起了另一個人。

明朝萬曆年間,有一個人叫徐宏祖。

他和當時所有年輕男人不一樣,他不想科舉考試,不想青史留名,他只想玩兒。

按史籍說,他是從小就玩,而且玩得比較狠、遇到山就爬,遇到河就下,人小膽子大。

長大後,讓他去考科舉,死都不去。

可是他的爹媽不打不罵,還告訴他:你想玩兒就玩吧,做你自己喜歡的事就行。

所以他決定:索性不考了,出去旅遊。

剛開始他的旅遊範圍,主要在江浙一帶,比如紫金山、太湖、普陀山。

後來他愈游愈勇,又去了雁盪山、九華山、黃山、武夷山、廬山。

一個正常的中產家庭,按今天的標準,一年去旅遊一次,也就夠了,

但徐宏祖的旅行日程是:

一年只休息一次

就這樣,家境並不算很富裕的徐宏祖,穿著儉樸的衣服,帶著乾糧,

獨自前往名山大川,風餐露宿,

不怕吃苦,不怕挨餓,一年只回一次家,只為攀登。

從世俗的角度來說,徐宏祖是個怪人,

他不科舉、不做官、不成家,按很多人的說法,是毀了。

他二十歲離家,獨自一人,遊歷天下二十餘年。

他去過的地方,包括湖廣、四川、遼東、西北,

簡單地說,大明十三省,全部走遍。

他爬過的山,包括泰山、華山、衡山、嵩山、終南山、峨眉山,

而黃河、長江、洞庭湖、鄱陽湖、金沙江、漢江,幾乎所有江河湖泊,全部遊歷。

你聽過的,他都去過,

你沒聽過的,他也去過。

在旅行的過程中,他開始記筆記,

每天的經歷,他都詳細記錄下來。

他本人除了姓名外,還有個號,叫做霞客,

所以後來,他的這本筆記,就被稱為

《徐霞客遊記》

據說他所留下的筆記,總共有 200 多萬字,可惜沒有保留下來,

剩餘的部分,大約幾十萬字,被後人編成了這本書。

臨終的時候,徐宏祖說了這樣一段話:

「漢代的張騫、唐代的玄奘、元代的耶律楚材,他們都曾遊歷天下,然而,他們都是接受了皇帝的命令,受命前往四方。」(張騫鑿空,未睹崑崙;唐玄奘、元耶律楚材銜人主之命,乃得西遊。)

「我只是個平民,沒有什麼受命,我穿著布衣,拄著拐杖,踏著草鞋,憑著自己,遊歷天下,故雖死,無憾。」

(吾以老布衣,孤筇雙屨,窮河沙,上崑崙,歷西域,題名絕國,死不恨矣。)



崇禎十四年(1641),徐宏祖病重逝世,時年五十四歲。

為什麼要講這個故事?

我記得十年前,當我讀到《明朝那些事兒》的結尾,讀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和你一樣困惑。

然後我看到了那句影響我一生的話,

我想它也是大衛·戈金斯一生的寫照:

成功只有一個——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過人生。  



海到無邊天作岸,



山登絕頂我為峰。




最後的最後,我想把李敖先生的這首詩送給你,送給每一個渴望改變的人:



因為我從來是那樣,所以你覺得我永遠是那樣。


可是這一回你錯了,我改變得令你難以想像。


壞的終能變得好,弱的終能變得壯。


誰能想到醜陋的一個蛹,竟能變成翩翩的蝴蝶模樣。

一朵入夜的荷花,


像一隻歸巢的宿鳥,


或像一個隱居的老哲人,


我消逝了我所有的鋒芒與光亮,

漆黑的隧道終會鑿穿,千仞的高崗必被爬上。


當百花凋謝的日子,我將歸來開放!

——李敖《我將歸來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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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見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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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微信公眾號:遠讀重洋(readabroad),作者:ReadAbroad。灼見經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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