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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的,不過是你們的尊重。」| 導讀:如何在關係中,有效溝通你的憤怒?



KY導讀作者 / 隋真


編輯 / KY主創們


春節長假,卻有一個好朋友向我打電話訴苦,說每次一過年回家她就頭疼得不行,3天就一定爆炸了。



父母會對挑剔她的穿著、干涉她睡眠時間,還一次次想讓她辭掉現在的工作、回到他們身邊。



朋友雖然一直跟我抱怨,但卻沒有正面和父母溝通過。

「因為我不想花時間和他們糾纏在小事上,也不想每次都大吵大嚷,反正他們不會聽我的,說了也沒用,不如就順著說幾句,早點結束對話。」

她說。


朋友的情況不是個例,這幾天後台有很多類似的留言,表達回家直面父母的憤怒。這些憤怒背後,都藏著同一種呼聲:

「在這段關係里,我的自我沒得到尊重。」



憤怒是每個人都有的情緒,但如何溝通憤怒,卻是個難題。尤其是跟自己最親密的人,如何和父母伴侶明確、堅定地表達自我?如何有效地承認、溝通自己的憤怒?



在春節和家人頻繁接觸的日子裡,我們為大家導讀哈麗特·勒納博士的書《憤怒之舞》(The Dance of Anger),來談談憤怒背後自我的呼聲,我們難以堅定自我的原因,以及怎麼在憤怒的指引下明確自我、改善原本的關係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勒納博士的初衷是寫一本面向女性的指南,因為她認為在當前社會文化影響下,女性相對而言更難以在關係中主張自我。但這本書里對如何表達自我需求和意志的建議,也適用於有同樣煩惱的男性。






憤怒的感覺或許並不好受,但它對人類有用:

憤怒是值得注意的情緒信號

。憤怒提醒我們受到了傷害、需要捍衛自己的原則;或是告訴我們,別人為我們做得太多,以至於妨礙到我們的選擇和成長。



在生氣時,

憤怒給我們力量來保持自我的完整,它促使我們向別人的干涉說「不」

,鼓勵我們尊重和主張自己的權利、需求和願望(Lerner, 2014; p.2)。



勒納博士認為,

在和父母/伴侶的親密關係中,我們的憤怒往往源於在關係中弱化自我(de-self)



一段關係是「我」與「我們」的平衡,過多地強調「我」會讓雙方貌合神離,一遇到需求的衝突便容易結束關係;


而弱化自我則意味著在關係中過多地強調了「我們」,卻忽略了「我」的需求,在關係中放棄了自己的責任感和控制力。一段被弱化了自我的關係里,「我」的需求不被看見、不被承認,也不被允許選擇和掌控自己的人生。



我們越是弱化自我,關係中的其他人就掌握更多主動權,是一個惡性循環。

例如,在親子關係中,孩子弱化自我的程度越強,父母越是會替孩子拿主意,

這種互動會不斷強化彼此的力量差異。這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孩子長大了,也很難對父母開口重新聲張自己的權利。



不過,這種「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循環也可以被打破。

由於關係里的個體會彼此影響,當弱化自我的一方改變時,其他人也會相應地改變。

一旦我們開始

明確自我」

,即

主張自己的原則、權利、願望和需求,對方也不得不作出反應。



儘管改變的過程里會存在衝突、掙扎,但如果方法得當,最終能讓我們收穫更清晰、強大的自我。

有時候青春期孩子和父母的衝突是必要的,是在一次一次據理力爭的過程中,孩子才在父母心中確立了自己的自我,尤其是進入成年,孩子通過不斷明確自我,讓父母最終理解自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為自己的人生負全部的責任。





有些人擔心一旦表達不滿,便會遭到對方的冷淡、嘲笑乃至謾罵。這些負面反應十分傷人。



特別對生活在暴力、虐待環境下的人們而言,光是想到可能招致的身體、語言、情感暴力,就感到焦慮、害怕。


如果對方讓你對自身安全產生顧慮,那麼比起溝通,的確,保障自己安全、遠離傷害源才是第一要務。



而負面回應對我們的另一打擊,是它讓我們覺得自己「失敗和無能」,因為許多人希望能改變父母/伴侶,比如讓對方認同我們的需求和權利,而對方的負面反應說明他們並沒有改變。



因此有時我們甚至不敢感受自己的憤怒,也就不承認有明確自我的需求。

這有一部分

是受到社會對我們期待的影響。


比如,女性就面臨著「淑女-潑婦」的困境:一方面,社會希望女性成為「淑女」,做一個順從的、照顧家人情感和面子的女性;另一方面,社會又會污名化敢於表達憤怒的女性,斥其為「潑婦」,用許多負面的詞形容她:雌老虎、母夜叉等。既樹立典型要求女性效仿,又貶斥出格者來告誡女性。



孩子也是如此,父母一旦不能順心如意,便會用子女不孝、不顧養育之情來訓誡孩子。



女性和孩子因此會不停地責問自己:我的憤怒是正當的嗎?

但情緒沒有正當、合理之說,它只是一種真實存在的體驗

(p.4),

憤怒就像口渴一樣,是背後的需求引發的感受

,我們從來不會問自己「我是不是該口渴」。



我們有權感到憤怒,也有權表達它。







明白了憤怒是我們的權利,當我們開始明確地表達自己時,會給關係中的各方都帶來影響。



當我們開始改變自己時,我們很難避免遭遇到關係中強勁的阻力和試圖還原的逆流。——勒納博士將其稱為

「對抗-還原」反應:

關係中的他人會試圖逼迫我們回到舊模式中,還原成以前順從的狀態。

我們可能會被指責為自私自利、不孝、不近人情、不懂事

(「你怎麼和你爸爸說話的,有做孩子的樣子嗎!」),

對方可能會以結束關係要挾我們

(「我沒你這個孩子」、「你這是逼我和你分手」),有時,對方甚至會用激烈的生理反應打斷你的表達,例如哮喘、暈厥等等。



之所以父母/伴侶會出現這種反應,並不一定是由於他們不愛我們,而是因為

我們的變化會引起他們的焦慮

:害怕我們一旦獨立,他們就會失去我們(分離焦慮);不確定關係改變後會變成什麼樣,所以不知所措(對未知的焦慮)。

在焦慮的背後是對親密和維繫關係的渴望。



在我們堅持自我後,有的關係不可避免地走向結束,但分離並非是壞事,離開耗竭性的關係既是成熟的證明,也給我們尋找更好關係的機會



而有的父母/伴侶則逐漸認識到他們焦慮的事並不會發生,能夠意識到你想要的是更好的關係,而不是離開他們,進而和我們一同改變和成長。



當我們試圖為自己主張權利,我們同樣會有對自己的「對立-還原」反應,比如面對他人的指責、威脅,我們會感到愧疚和分離焦慮;過去的習慣也誘惑著我們回到熟悉的情境里——在他們面前立刻變成了從前的那個孩子。




可是,如果我們選擇掩蓋、壓抑來維繫表面的和平,它會迫使我們消耗精力偽裝自己;這樣的關係會讓偽裝者懷疑真實的自己得不到接納,和父母/伴侶之間始終存在著距離。






憤怒只是一個信號,它能給我們指出問題的方向,卻不能替代思考和溝通。明確自我並不代表要毫無章法、不經思考地宣洩怒氣,它需要我們花時間想清楚自身的需求,並採取恰當的溝通方式。



勒納博士指出,要將憤怒作為幫助我們明確自我的工具,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磨練技能(p.12):



a. 識別憤怒的原因,明確立場



憤怒傳達的信息一般是模糊而簡單的,

主張自我需要我們劃分更清楚的界限,想好自己的立場和可能的選擇。



舉個例子,有個讀者抱怨照顧母親太多,母親購物、談天都找自己,讓Ta在工作之餘疲憊不堪,而

如果讀者想告訴母親「我有自己的生活,我無法承擔這麼多的責任」,Ta得先想清楚「我願意為照顧母親做多少,什麼事是我不願做的」。



勒納博士介紹了

六個問題

幫助我們釐清思路:


?

「哪些情況下我容易憤怒?」

一旦發現憤怒的徵兆,可以提醒自己調整情緒,像是深呼吸、數數字,或是直接提出「我需要時間再想想清楚」,在憤怒早期開始干預比怒火爆發時再調節它要更容易。


?

「此時此刻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比如,穿什麼衣服、衣服好不好看只是表象,問題核心是我們本該有權決定自己穿什麼。


?

「我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是什麼?」


?

「我想爭取的是什麼?」

是不再對你的工作指手畫腳嗎?還是在生活各方面都不要干涉你。


?

「哪些人應該對哪些事情負責?」

比如,我們對自己的情緒反應負責,而父母如果對我們的話大吼大叫,那是他們的責任,是他們選擇了做出這種回應,他們原本也可以選擇心平氣和地傾聽。


?

「什麼是我特別想改變的?」


?

「我願意做什麼,而哪些我絕對不願意做?」



在溝通的過程中再思考這些問題會是困難的,建議在表達憤怒之前,先想清楚這些問題。





b. 學習溝通技巧




注重溝通技巧能讓對方聽進我們的話,增加解決衝突和差異的可能性。

用大吵大鬧或眼淚哀求的方式宣洩憤怒,可能帶來一時平靜,但會模糊和轉移溝通的重點。

雙方不再關注你的自我主張,而糾纏在你的情緒上;爭執的結果不是改善關係模式,而僅僅為了平息你的憤怒。

結束後,問題沒有解決,雙方依然維持舊模式。



因此,在溝通過程中,要避免無效的爭執,一種有效的方法是多從「我」的角度陳述(I-statement),「我認為……」、「我覺得……」、「我希望……」(p.181)。



在爭執里,

我們多用指責和要求的口吻。喜歡說「你該怎麼樣/不該怎麼樣」,這是試圖控制對方的行為的表現,但它行不通,也容易引起對方的防禦和反抗;而

「我」的角度陳述則聚焦在自身的議題上,向對方表明主張自我的重點不在於責怪對方,而是為了解決我們自己的需求。



舉個例子,A感到母親總喜歡向自己提建議,好像處處做A的老師,就連買什麼樣的鍋子,A的母親都要干預一手,於是A向母親提出:「我希望我能多按自己的想法選擇,

因為我想鍛煉自己做出選擇的能力

。」也許A最初想主張自我是因為母親的不夠尊重,但一味指責母親很可能把對話導向爭吵的方向,而劃線部分則讓母親覺得不必為她自己的干涉行為辯駁。



當然,A的母親可能依然會抱怨:「你是翅膀硬了,覺得我煩了,不想聽我建議了是吧。你要記住我是你媽,我比你懂得多。」這時A再次強調自身的問題:「媽媽,我很看重你的建議。

我只是覺得自己面對選擇總是猶豫,想試試看能不能自己衡量利弊做出選擇

。」避開和母親就誰懂得多爭執,反覆表明A想要有選擇權的願望。



c. 學會觀察,打破含混不清的交流



學會觀察和改變我們在關係中的角色,培養回應能力(response-ability)

良好的回應能力可以使我們在情緒激動的時候,冷靜下來並後退一步,看看溝通雙方處於什麼樣的角色,自己是不是又重複了過去的模式,最終有意識地在類似的情境下做出新回應。



我們可以通過

復盤

來提升回應能力。

首先,回憶過去在父母/伴侶面前生氣時,你通常如何處理憤怒,例如,你會尋求更緊密的關係,拚命尋找對方愛你的跡象嗎?或是選擇避開對方,消極地一聲不吭?



其次,想一想在你處理憤怒後,對方會做出什麼反應,有沒有別的方式、態度、語言來應對類似情境。如果不清楚其他可行的溝通方式,可以通過觀察他人的交流、向專業人士求助、和信任的朋友練習等方式,了解和學習不同於過去的溝通方式。



d. 學會預測和處理對方的「對抗-還原」行為



上文提到,當我們做出改變,關係中的其他人會試圖把我們「還原」到過去的狀態。試著預測他們會說什麼、做什麼。面對不同的還原行為,我們可以做出相應的反應。



比如,如果父母表示「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不要和他們進行無意義的辯論。不要總想說服別人認同你是「對的」



當別人不同意你時,你只需要表示「也許你不同意,但我也可以有我的看法」。



並且,

試著接受「人和人不一樣」的事實

,你的父母/伴侶如果和你反應、想法不一樣,也並非意味著一定有人「正確」,有人「錯誤」,不要糾結到底誰對誰錯,

重點在於明確你的權利、強調你的願望和需求。

(p.182)



此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你不想被父母/伴侶干涉,也

別想著教育他們,覺得他們該怎麼想、怎麼反應

。如果我們改變後,父母的反應是生氣,我們也不應該批評他們的情緒(「你們怎麼好意思生氣,明明痛苦的是我!」),而是可以說:

「我理解你的憤怒,如果我是你,我也可能會生氣。不過我已經做出了決定。」

(p.183)



我們希望溝通能迅速而快樂地解決,然而現實是,

主張自我往往需要時間,並且得一次一小步

。一下子試著改變太多,或許會引起對方過激的反應;而逐步升級主張,既能給對方適應改變的時間,也能給我們留有餘地,在溝通中進一步了解自己的思想和立場。



當我們對自己的所思所想變得更清晰時,對方也會對他們的想法有更深的了解,甚至直接表示不會改變。



到這時,擺在我們面前的選擇也終於明朗:是繼續留下,還是決定離開?如果繼續下去又會怎樣?



維繫舊模式是省力的,不必做出艱難的溝通、面對痛苦的選擇,但嘗試表達自我或許能在長遠給我們帶來更多,包括更互相尊重的關係。如果想了解更多處理關係中憤怒的方法,了解相關具體案例與解決方案,可以閱讀哈麗特·勒納博士的書。



今日互動:你和父母有過一次最為堅持自我的溝通嗎?結果如何?來留言區和我們分享吧~


Reference


Lerner, H. (2014). The dance of anger:AWoman"s Guide to Changing the Patterns of Intimate Relationships. WilliamMorrow Paperba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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