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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祥:周朝宋國與王室關係芻議

宋國從公元前1040年微子啟建國,至公元前286年亡國,存世754年。宋國作為殷商之後、「亡國之餘」,卻被封為「公」爵,且周王以客禮待之。宋國這一特殊身份以及與周王室的特殊關係,決定了它在周代諸侯國中的特殊地位,並且直接影響著其對外交往的策略。

一、微子啟受封與《微子之命》——周宋之間特殊關係的基礎

周初先後進行過兩次大規模的分封,所封諸候國數量很多,但具體封國數目,很難找到確切數字。據《荀子·儒效》載: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稱偏焉」[1]60;《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2]1494-1495《呂氏春秋·觀世》:「此周之所封四百餘,服國八百餘。」[3]957周初分封的同姓諸侯,都是文王、武王、周公的後裔。《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2]420-423周初所封異姓諸侯,有些是周王的親屬,有些是歸附周朝的小國首領,即所謂神農、黃帝、堯、舜、禹的後裔。

在封國中,最重要的是衛、魯、晉、齊、燕、宋等國。這些封國之君都是周王最親信的人:衛是武王弟康叔的封國,魯是武王弟周公之子伯禽的封國,晉是成王弟叔虞的封國,齊是太公呂望的封國,燕是周貴族召公奭的封國。他們都統治著一方要害之地。宋國之封,尚有曲折。武王滅商後,先封紂王之子武庚於商舊都,後武庚叛亂被處死,周成王乃另封紂王庶兄微子啟於宋,都宋城(今河南商丘),以奉商朝的宗祀。《史記·周本紀》曰:「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4]132

周初大分封,宋國是主要的諸侯封國,享有公爵待遇,說明了周公對殷商舊貴族微子啟的看重。但是,宋國封地並不在殷商王畿之內,而是在較為偏遠的豫東商丘一代。周朝統治者之所以這樣做,是有其政治意圖的。原殷商王畿所在之地戰略地位極其重要,周初為加強對殷商遺民的控制,武王分封商王紂之子武庚於商都,為防止親商諸侯及商民反叛,命武王弟管叔、蔡叔、霍叔監管,總稱三監。後來武庚煽動三監作亂以抗周公,周公以成王命率軍東征,伐朝歌叛軍,武庚兵敗被誅。周公又殺管叔、放蔡叔、貶霍叔,將朝歌「殷頑」遷於洛陽管教,史稱「武庚之亂」。「武庚之亂」引起了周族統治者對傳統管理模式的反思,從而採取了新的政治改革。其具體措施有二:一是「遷徙殷族遺民」政策,即將殷族及其聯盟集團瓦解分散到各地,以摧毀其族群的集團力量;二是「同姓同宗分封」政策,即將周民族的血脈後裔分封到全國各地,使普天之下都能流動著周民族的血液。這種管理模式的革新,體現了周公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統治謀略。這樣做使封國之內出現了地緣管理,這種地緣管理並不是獨立失控的,而是被控制在同宗血緣管理之下的[5],它改變了西周初封時看似有序實則無章的狀態,王朝的統治也因之得以鞏固。

戰國以前,興亡繼絕是所有貴族應該遵守的原則。新王朝建立,首先要做好三件大事:分封滅亡之國;承繼絕祀的世族;提拔隱逸的人才,授之官爵。如此,天下歸心,即所謂「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6]208。遵守這一原則,周滅商後,為了不絕其祀,先立紂王之子武庚。後來武庚反叛被平,乃改立微子啟。這次分封,是周公、成王在武王分封的基礎上再次大規模分封諸侯。為了避免故事重演,周公便把微子啟分封到遠離殷商王畿的宋地,將一部分殷商遺民交給他去統治,並作《微子之命》進行訓誡:

王若曰:「猷殷王元子。惟稽古,崇德象賢。統承先王,修其禮、物,作賓於王家,與國咸休,永世無窮。嗚呼!乃祖成湯,克齊聖廣淵,皇天眷佑,誕受厥命。撫民以寬,除其邪虐。功加於時,德垂後裔。爾惟踐修厥猷,舊有令聞。恪慎克孝,肅恭神、人。予嘉乃德,曰篤不忘。上帝時歆,下民祗協,庸建爾於上公,尹茲東夏。欽哉!往敷乃訓,慎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弘乃烈祖,律乃有民,永綏厥位,毗予一人。世世享德,萬邦作式,俾我有周無  。嗚呼,往哉!惟休,無替朕命!」[7]520-522

從命辭中可以看出,周公對微子啟遵循成湯賢德之道予以高度表彰,並以賓禮待之。孔穎達《正義》曰:「《微子之命》云:『作賓於王家。』《詩》頌微子之來,謂之『有客』,是王者之後為時王所賓也。故知虞賓謂丹朱為王者後,故稱賓也。」[7]181此賓禮到春秋時期的宋國仍世代享有。命辭首先讚頌微子啟品質之美及其祖先商湯之聖明,作為商湯美德的繼承者,微子啟是周王室的貴賓,理應居於上公的地位。最後提出希望,要求微子啟率領殷商遺民效忠周王室,不要錯失周王的恩寵,可謂恩威並用。

宋國地處四戰之地,大平原無險可守。顧棟高在《春秋大事表》中對宋國的戰略地位進行了評價:「周室棋布列侯,各有分地,豈無意哉!蓋自三監作孽,武庚反叛,周公誅武庚而封微子於宋。豈非懲創當日武庚國於紂都,有孟門、太行之險,其民易煽,其地易震,而商丘為四望平坦之地,又近東都,日後雖子孫自作不靖,無能據險為患哉。」[8]529很顯然,正是基於武庚叛亂之前鑒,周公才把殷商舊貴族微子啟分封在無以「據險為患」的商丘一帶。這只是周王室「遷徙殷族遺民」政策的一部分。為了徹底分散殷商舊勢力,達到使其不能聚眾為患的目的,周公又將頑抗不服的殷商遺民分別遷往成周(今河南洛陽)和一些小諸侯國所在地,「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4]1589,也就是殷都朝歌附近,賜以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等殷民七族;封伯禽於魯(今河南魯山縣),後遷奄國舊地(今山東曲阜)立魯國,賜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2]1536-1538。放眼四望,宋國周圍皆為姬姓封國,在重重包圍之下,可以看出其自由發展的空間極其有限。而《微子之命》的諄諄教誨和聲聲告誡,也一直深深影響著宋國的始封之君微子啟乃至春秋一世的宋國國君,其邦交活動也因此呈現出複雜多變的特點。

二、既是主客又是君臣——周宋關係在實踐中的變數

商朝滅亡後,微子啟能以「亡國之餘」而受封於宋地,且享有「公國」之尊,在周初也只有周公的封國魯國可以與之比肩。這一點,不得不令其他諸侯國羨慕和高看。但正如前所述,公爵的地位,僅僅是一種形式上的尊重,周民族對商民族的仇視不可能不殃及殷商後裔。《詩·商頌譜》載:「問者曰:『列國政衰則變風作,宋何獨無乎?』曰:『有焉,乃不錄之。王者之後,時王所客也,巡守述職,不陳其詩,亦示無貶黜,客之義也。』」[9]1431周人視商宋為敵,對商宋之事,能不書就不書,不得不書時,則極力蔽之略之,周人「不斷地仇視殷人,而殷民族也不斷地仇視周民族」[10]280。正是因為周王室對宋國心存芥蒂並懷有敵視心態,所以才將其置於眾多諸侯國和自己的嚴密監控之下,限制其向外拓展和發展壯大。

由於宋國的特殊身份,春秋一世,宋國在行為處事尤其是在與周王室的交往中,時常表現出兩種不同的心態:「宋公朝周,則曰臣也;周人待之,則曰客也。自天下言之,則侯服於周也,自其國人言之,則以商之臣事商之君,無變於其初也。」[11]84這種雙重心態造成了宋國從建國初就與周王室的關係非常複雜,而且直接影響了宋國在諸侯國中的處事規則。

首先,宋國作為周的封國,必須臣服於天下共主——周王,以君臣之禮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周禮,各諸侯對周王室一項最重要的義務就是定期朝覲,其目的在於明君臣之義,通上下之情。《周禮·秋官·大行人》曰:「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12]992這是從天子的角度而言。而對諸侯來說,朝拜周王,實際上就是以下級「封君」的身份向上級「共主」述職,即《孟子·梁惠王下》所謂「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13]33。至於多長時間一次,則根據距離周王室遠近而定。原則上,在王畿之內的諸侯一年應朝覲四次;封於遠方的諸侯則分為「六服」,朝覲的時間以各自服數不同而不同。周王是天下的共主,諸侯是否朝覲,是關乎王朝的大事,所以,周王對此非常看重。

入春秋以後,周王朝實力下降,周王對各諸侯的控制能力也逐漸減弱,周禮亦漸漸偏廢,各諸侯國開始輕視周王朝,不把周王放在眼裡。宋國國君也不再定期朝覲周天子,君臣關係趨於鬆弛。但是周王畢竟是幾百年的天下「共主」,它的存在仍象徵著傳統秩序的存在。「朝王」合乎禮制,「不朝王」則屬於無禮,故《左傳》云:「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2]60鄭伯,就是鄭莊公,因為鄭國是伯爵,故稱其為鄭伯。公元前715年,鄭伯帶齊國國君一同朝覲周王,這是符合周朝朝拜制度的。如果不按時朝見周王,就被認為是不尊敬周王,周王就要出兵討伐。在鄭、齊兩君朝王的第二年,就發生一起「不朝王」的事件,當事者就是宋國。《左傳·隱公九年》云:「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接著是伐宋的王命遍告各國,「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冬,公會齊侯於防,謀伐宋也」[2]65。這一記載是說宋國國君不朝拜周王,周王下發命令討伐宋國,並讓鄭莊公以王左卿士的職位擔當這次討伐的統領。通過這件事情可以看出,雖然周王室控制諸侯的能力有所下降,但是「不朝王」的宋國仍然在輿論上受到君臣關係的制約,所以才給了其他諸侯國以口實而遭討伐。

前述《微子之命》是周王對封國宋君微子啟的「封命之書」,命辭中周王除了盛讚微子啟及其祖先商湯之聖明美德外,還特彆強調了微子啟要「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即作為封國輔佐周王室,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公元前717年,「冬,京師來告飢,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2]51。魯隱公為解周困,「請糴於宋」,被認為是合乎「禮」的,合乎禮制,宋國應當責無旁貸。公元前510年,諸侯營建成周城牆,宋國以「滕、薛、郳,吾役也」為借口,強迫這3個小國為其代役,薛國太宰認為宋國違禮,很氣憤並抱怨道:「宋為無道,絕我小國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從宋。」[2]1523由此可見,宋國雖然身份特殊,但也和其他諸侯國一樣,有向周王室交納一定的貢賦、服勞役等義務。

其次,與其他諸侯國一起拱衛周王室,積极參加有關王室事務的盟會、征伐等重大政治、軍事活動。

諸侯封國除了對周王有定期朝覲、繳納貢賦、當差服役的義務外,還有夾輔周王室,與諸侯霸主共謀王政的責任。宋國在處理周、宋關係上表現得比較主動,凡是有關周王室事務的諸侯盟會,宋國都會積极參加。比如,「二十有七年,春,公會杞伯姬於洮。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於幽。」《榖梁傳》:「同尊周也。」[14]93諸侯國之間進行的多邊合作一般通過「盟會」來進行,盟會的主要目的就是組成大國之間的同盟,以「尊王」的名義干預王政,即所謂「同尊周也」。據《春秋》記載,公元前655年,「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止」[2]301。《左傳》進一步闡釋說:「會於首止,會王大子鄭,謀寧周也。」杜預註:「惠王以惠後故,將廢大子鄭而立王子帶,故齊桓帥諸侯會王大子,以定其位。」孔穎達疏:「七年,惠王崩,襄王畏子帶,不敢發喪。知此時有廢大子之意。故齊桓帥諸侯會大子,定其位,安王國也。」[15]341當時,周惠王的王后寵愛王子帶,欲立王子帶為太子,於是,霸主齊桓公組織了這次有魯僖公、宋桓公等諸侯國君參加的首止之會,會上諸侯會見了周王太子鄭,目的就是通過尊太子而安定周王室,平息周王室的繼承權之爭。又如,《春秋》魯僖公八年(公元前652年):「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於洮。」[2]320《左傳》釋曰:「盟於洮,謀王室也。」[2]321「謀王室」就是為周王室出謀劃策,參與或干預王室事務。這次盟會,是為了共謀平定王室之難,擁立姬鄭為天子,是為周襄王。再如,據《春秋》記載,公元前517年,「夏,叔詣會晉趙鞅、宋樂大心、衛北宮喜、鄭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於黃父。」[2]1454《左傳》釋曰:「會於黃父,謀王室也。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具戍人。」[2]1457魯國的子大叔和晉國趙鞅、宋國樂大心等在黃父(今山西翼城縣)會見,這是為了商量安定王室。趙鞅代周王命令各國為周天子運送糧食,並組織軍隊勤王。據《左傳》記載,除了以上幾次重要的盟會活動外,春秋時期,宋國還多次參與了由諸侯霸主或者強國主持的盟會,分別在隱公八年(公元前715年)、桓公十一年(公元前701年)、庄公十六年(公元前678年)、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文公十四年(公元前613年)、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成公五年(公元前586年)、襄公五年(公元前568年)、昭公十三年(公元前529年)等年份。春秋時期,特別是春秋前期,周王室和諸侯盟主非常看重盟會之舉,背盟必討。公元前681年,齊桓公舉行北杏會盟,「宋人背北杏之會」,第二年,「諸侯伐宋。齊請師於周」。杜預注:「齊欲崇天子,故請師,假王命以示大順。」[2]195-196清人何焯評曰:「討背盟而挾天子以臨之。」[16]159因為宋國有背盟約之舉,所以齊桓公以周王名義興師問罪。

除了參與重要的盟會活動外,諸侯之於周王室還負有協同征伐、出兵勤王的義務。比如,公元前656年,齊國聯合魯、宋、陳、衛、鄭、許、曹八國之師共伐楚國,楚成王興師問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2]289-291從這一記載中可以看出,楚國沒有按時向周王繳納貢物,所以,齊桓公以夾輔周王室的名義,聯合諸侯向楚國興師問罪。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變成了「自諸侯出」,諸侯霸主和強國總是打著「尊王」的名義發動侵伐戰爭。「尊王」雖然只是個招牌,卻是一件合「禮」的外衣,因此這些重要的征伐活動,宋國也都積极參与。比如,公元前656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2]287。公元前578年,「夏五月,公自京師,遂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2]859。此外,據《左傳》記載,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桓公十六年(公元前696年)、庄公十五年(公元前679年)、文公九年(公元前618年)、宣公元年(公元前608年)、襄公九年(公元前564年)、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等,宋國也都參加了此類征伐活動。

最後,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隨著各諸侯強國相繼稱雄稱霸,宋國也力求擺脫周禮的羈絆。

宋是以殷商遺民為主而建立的國家,周王室對始封之君微子啟非常尊重,以尊貴的客人身份看待微子啟,《毛詩·周頌·有客》云:「有客有客,亦白其馬。有萋有且,敦琢其旅。有客宿宿,有客信信。言授之縶,以縶其馬。薄言追之,左右綏之。既有淫威,降福孔夷。」[9]1340-1341孔穎達疏引《正義》曰:「《有客》詩者,微子來見於祖廟之樂歌也。謂周公攝政二年,殺武庚,命微子代為殷後,乃來朝而見於周之祖廟。詩人因其來見,述其美德而為此歌焉……而述微子之美者,言王者所封得人,即為王者之美,故歌之也。」[9]1339《白虎通》曰:「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後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下之三統也。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謹敬謙讓之至也。故封之百里,使得服其正色,行其禮樂,永事先祖。」[17]366周與宋的主客關係,決定了宋在周代諸侯國中具有特殊地位,這種優越的地位一直延續到春秋時期。春秋以來,王室衰微,強國稱雄,宋國也試圖利用和周王室的特殊關係以抬高自己在諸侯國中的地位,並盡量逃避其作為周朝封國的義務,力求擺脫周禮的束縛。

公元前636年,宋成公經過鄭國,鄭文公向皇武子詢問接待禮儀:「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杜預註:「有事,宗廟事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15]424皇武子之所以認為接待宋君應當比接待一般諸侯隆重些,是因為「先代之後」「於周為客」,即意味著宋君與眾多的姬姓諸侯應當有所區別,而一些諸侯也的確因此對宋另眼相待,就像宋成公受到鄭國高規格的禮儀接待一樣。因此,宋國便充分凸顯和利用這種特殊地位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春秋時期,在諸侯與周王或霸主的經濟關係上,爵位是衡量貢賦輕重的主要依據,如《禮記·月令》雲:「乃命太史次諸侯之列,賦之犧牲。」杜預註:「列國有大小也。賦之犧牲,大者出多,小者出少。」[18]563按照周禮的相關制度,諸侯必須按照爵秩高低向王室繳納相應數量的貢賦,爵位愈尊,貢賦愈重。宋國為公爵,按周制本應承擔更多的貢賦和責任,但是宋國卻以其「先代之後」「於周為客」的特殊身份,逃避其身為周朝封國的義務,且態度堅決、蠻橫。比如,公元前517年,東周王子朝之亂時,為了商量安定王室,趙簡子命令諸侯的大夫向周敬王輸送糧食。宋國執政樂大心拒不執行命令,反駁說:「我不輸粟。我於周為客,若之何使客?」[15]1455《公羊傳》隱公三年何休註:「宋稱公者,殷後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稱公,客待之而不臣也。」[19]39可見,宋國正是基於自己與周王朝的特殊關係,才拒不按照周制實行班貢制度和承擔責任,而試圖以此擺脫周禮的羈絆,抬高自己在諸侯國中的地位,從而贏得更大的自由發展空間,這才是宋國的真正目的。

宋國被封為公國,一方面周王以客禮待宋,這讓其他諸侯國既羨慕又嫉妒;另一方面宋國為異姓諸侯國,且是「亡國之餘」,這又讓其他諸侯國輕看甚至鄙視。宋國的特殊身份在實踐中常常會使自己陷於兩難境地,這也深深影響著與其他諸侯國的邦交活動。如前所述,公元前510年,晉國召集各諸侯國為周築城,宋國不想承擔為周築城的勞役,而讓他的附庸國滕、薛、兒(小邾)代替服役,因而引起了薛國的抱怨,宋國的仲幾卻說:「為宋役,亦其職也。」[2]1524非常理直氣壯。但是,大國霸主是不會理會宋國這一套的。後來晉國大夫士彌牟規勸仲幾,仲幾仍為宋國辯理,士彌牟乾脆把仲幾抓了起來,並送到京師問罪。仲幾依仗宋國的特殊身份,對其他諸侯頤指氣使、大擺派頭,結果使自己陷於尷尬的境地。

綜上所述,在世衰道微、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宋國憑藉和周王室的特殊關係,在與周王室和各諸侯國的相處中,極力擺脫周王室加在其身上的禮制規範的束縛,可以說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突破了周禮的制約。春秋一世,宋國先後經歷了宋襄公圖霸的強盛,發起和主持了兩次「弭兵」大會,並儘可能參與周王室的各種事務。這些邦交活動的開展,不僅有助於宋國和各諸侯國的友好相處,而且提高了自己的聲望和地位。至春秋末期宋景公時,對外展開一系列軍事行動,滅曹、侵鄭、拘執小邾子,周邊弱小侯國受到震懾,宋國成為一方小霸。姬姓曹國為宋所滅,此可謂宋國對王室關係的一次嚴重挑戰和突破。至戰國時代宋君戴偃自立為王,宋國終於突破了與周王室關係的極限,而且嚴重挑戰七雄當政的秩序,這也就為自己敲響了滅亡的喪鐘。

參考文獻

[1]章詩同.荀子簡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2]楊伯峻.春秋左傳注[M].北京:中華書局,1981.

[3]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M].上海:學林出版社,1984.

[4]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59.

[5]江林昌.由「武庚之亂」所引起的周代國家形態之變化[J].齊魯學刊,2006(1).

[6]楊伯峻.論語譯註[M].北京:中華書局,1980.

[7]黃懷信整理.十三經註疏·尚書正義[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8]顧棟高.春秋大事表[M].北京:中華書局,1993.

[9]李學勤主編.十三經註疏·毛詩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10]郭沫若.郭沫若古典文學論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11]顧炎武.日知錄集釋[M].黃汝成,集釋.欒保群,呂宗力,校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12]李學勤主編.十三經註疏·周禮註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13]楊伯峻.孟子譯註[M].北京:中華書局,1960.

[14]李學勤主編.十三經註疏·春秋榖梁傳註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15]李學勤主編.十三經註疏·春秋左傳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16]何焯.義門讀書記[M].北京:中華書局,1987.

[17]陳立.白虎通疏證[M].吳則虞,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4.

[18]李學勤主編.十三經註疏·禮記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19]李學勤主編.十三經註疏·春秋公羊傳註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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