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員工應訴致公司被強執10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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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IT之家2月11日消息 據海淀法院網官網消息,男子姜某某因冒充他人公司員工及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造成該公司被法院強制執行,損失108萬餘元,被檢方以詐騙罪提起公訴。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檢方指控,2013年底,濟南大唐科技有限公司經理孫某某(另案處理)與廣州市方正信息系統有限公司簽訂貨物銷售合同,向對方提供了被害單位濟南泰力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連帶責任保證書》。因濟南大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貨款,被害單位濟南泰力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被廣州市方正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訴至法院。2014年8月29日孫某某和被告人姜某某等人到法院應訴。孫某某向法院提交了由被害單位濟南泰力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授權委託書》,虛構被告人姜某某為該公司員工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姜某某按照孫某某的要求,冒充被害單位的訴訟代理人參與民事調解,最終導致被害單位被法院強制執行,賬戶內的1082262.17元被劃轉至廣州市方正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賬戶。經鑒定,由被害單位濟南泰力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述三份文書均是偽造的。2018年7月4日,被告人姜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現涉案錢款尚未退還。
檢方認為,被告人姜某某夥同他人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現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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