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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媒:「潑豆花」中國女子或被控襲警,最高可判6年

資料圖(圖源:菲律賓世界日報)

近日,中國籍女留學生張佳樂(音)在菲律賓一地鐵站向警察潑豆花事件受到國內及菲律賓媒體的廣泛關注。這位張姓女子已居住在菲律賓超過6年,目前正在學習時裝設計。日前,她表示當天心情不好,無法控制自己情緒,並就此事道歉並請求原諒,「我真心承認自己的錯誤,對此,我很後悔。我真的很抱歉。我請求是否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菲律賓商報》報道稱,2月12日下午,菲警方證實該女子在交付了1萬2000披索(摺合人民幣約1600元)保釋金後,立刻獲暫時釋放。但事情遠未結束。獲釋後,她見了菲律賓移民局的代表。菲移民局法務部認為其行為違反移民法律,對公共利益構成風險,建議對其進行遣返。

菲移民局發言人仙道瓦爾說,該局法務部建議遣返該中國女留學生,因為她是一名不受歡迎的外國人。「我們的法務團隊認為有理據遣返她。移民局可提出自動遣返令,尤其因為照片顯示了所發生的事情。」而除了被遣返外,該女子也將在遣返得到批准後,自動被列入菲移民局的監察名單。

但他補充說,由於曼達俞央市檢察官辦事處認為有理據控告張女襲警,菲移民局將先等待法庭完成案件審理。因此,在被驅逐出境前,該女子有可能因為其犯罪行為而入獄服刑。

中國南海新聞網注意到,菲方確實有可能對該女子提出控訴。菲媒稱,菲律賓曼達俞央市的一名檢察官當天表示,案發情況表明有理據刑事(法律)控告中國籍女留學生張佳樂(音)襲警。他認為,這是故意及嚴重不服從執行警務職責的警察的行為。「考慮到警察沒有挑釁行為,向執行警務人員潑豆花的行為既違反法律也不符合道德規範。簡言之,被告的不必要行為是針對一名國家機構的軍官的粗暴侮辱。」在菲律賓現行刑事法典中,此類襲擊行為可判刑6個月至6年。

前段時間,菲律賓國內一些人藉機炒作這起個案,「菲律賓人以熱情好客示人,得到的卻是對菲律賓警方、國家甚至民眾的侮辱」。菲律賓副總統萊妮·羅布雷多甚至將責任推到杜特爾特政府身上,稱菲政府給中國人的「特殊待遇」助長了部分中國人不尊重菲律賓的氣焰。菲外交部長洛欽呼籲公眾不要繼續炒作這個話題。菲總統府發言人帕內洛也對該言論進行了駁斥,他認為,該事件是一宗個別事件,該行為並非中國人所獨有,菲律賓人也可能會引起相同事件,韓國人、日本人也不無可能,「那種事件幾乎在任何地方都會發生,不應誇大該事件」。

「我真的很喜歡菲律賓,因此我留在這裡。我很喜歡這裡的人。我真的很愛菲律賓人,因此,我留在這裡,我喜歡這個國家。」涉事張姓女子曾抽泣著這樣說道。但是,法不容情,一個人要為自己的不當言行承擔相應的後果。特別是作為留學生,自身的一言一行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所在國人民對其祖國形象的認知。中國人走向世界應該尊重他國的法律和法規,華人華僑留學生要樹立正面形象,做國家間溝通和建立互信的橋樑和紐帶,而不是給祖國和人民抹黑。需時刻警示自己,要守規矩避免犯錯誤,不要等輿論發酵後被「上綱上線」,成為一些意圖破壞兩國關係的人的「引線」。(海外網-中國南海新聞網 欒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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