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研究取消險資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範圍限制
2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告發布《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解決部分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其中明確提到,將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範圍限制,規範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同時,聚焦民營企業融資增信環節,提高信用保險和債券信用增進機構覆蓋範圍。
首先,公告表明,《意見》的出台秉持公平公正、聚焦難點、標本兼治,意在通過綜合施策,實現各類所有制企業在融資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確保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得到改善,融資規模穩步擴大,融資效率提升,融資成本逐步下降並穩定在合理水平,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的目標。
《意見》強調,未來將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
同時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並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體制機制改革;擴大創新創業債試點,支持非上市、非掛牌民營企業發行私募可轉債等。
不僅如此,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也是《意見》的關注重點。公告註明,將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
從險資角度來看,《意見》明確表示將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範圍限制,規範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聚焦民營企業融資增信環節,提高信用保險和債券信用增進機構覆蓋範圍。引導和支持銀行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將盤活資金重點投向民營企業。
與此同時,為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意見》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解決方案包括從戰略高度抓緊抓好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採取多種方式健全地方增信體系,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引領作用,推動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和業務合作;積極推動地方各類股權融資規範發展等行為。
面對民營企業融資堵點,《意見》指出應通過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具體措施為,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如在新發放公司類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比重應進一步提高;同時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並且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幫助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意見》建議從實際出發幫助遭遇風險事件的企業擺脫困境。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
同時要求加快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以及對落地實施的監督檢查,並且建議企業主動創造有利於融資的條件,加強自身財務約束,科學安排融資結構,規範關聯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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