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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有哪些規定可以讓對方凈身出戶?

婚姻法新規!無論男女,只要有4種行為的,離婚後直接凈身出戶。

我們都知道,現在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有著很多的條件,其中婚姻的自由是很重要的一個事情,這裡面包括了結婚的自由和離婚的自由,也就是說只要雙方願意就可以結婚,或者是離婚。但是,如果下面的這四種情況出現的,不論是男的還是女的,離婚的時候直接地走,不能帶走一點東西,也就是我們經常聽說的凈身出戶。

其實就是在人們離婚的時候,一方可以讓另一方不拿任何東西就走,就是夫妻的任何產業都不分給他,其實這對這是對婚姻的一種保障,如果有一個人出軌了,那麼他將得不到任何的東西,有以下四個情況的,他就會直接走了,不會拿到任何的東西。

第一個就是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讓感情變得不好了,如果一個人已經有了家庭,但是他又跟另一個人在一起了,這也就是重婚,還有就是不顧家庭去跟他人住在一起,這樣導致雙方關係破裂的,那麼這個人就會凈身出戶,他們夫妻共同的財產也不會分給這個人一點,對於犯了重婚罪的,可能會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第二個是在婚姻里直接繼續與別人同居。如果在婚姻里,一方不顧另一方的一些感受,繼續與別人同居,不回去,那麼他就是過錯的一方,離婚之後,他們的夫妻財產過錯的一方是不能夠得到一分錢的。但是這只是繼續與別人同居,長期同居的時候才採取的措施,偶然的出軌是要進行別的討論的,跟這個是不一樣的。

第三個是家暴和拋棄自己的家人。如果經常打家裡的人或者有拋棄家人的一些行為而導致離婚,那麼這個人就是過錯的一方,是有錯誤的。自己的家人因為長期受這種折磨,可能會造成一些傷害,受到傷害的一方要求得到一定的補償費,和治療費,在他們共同的財產的分配上,過錯的一方可能會少分或者是不分。

第四個是變賣,或者是把兩個人的錢給藏起來和轉移走的。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兩個人離婚了,那麼財產是要平分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有變賣,把錢藏起來或者轉移走的的行為,那將會重新分配這個財產,如果是發現在離婚前就有這種情況的,也要重新分這些財產,錯的一方可能會少分或者是分不到錢。

其實這些也是人們在最後的時候不得已做的事情,如果在婚姻里有事情能夠好好的說,能不離婚還是不要離,這對自己的家庭對孩子是都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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