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1950到2017年的英國思想史:劍橋學派的貢獻

1950到2017年的英國思想史:劍橋學派的貢獻

1950到2017年的英國思想史

劍橋學派的貢獻

約翰·羅伯遜

內容提要:20世紀後半葉以來,以柏林為代表的非歷史的「觀念史」寫作受到了強調復原作者原初「意圖」以及其論辯時所使用的「話語模式」的「劍橋學派」的強勁挑戰,在其中,拉斯萊特、波考克以及常為人們所忽視的鄧肯·福布斯(Duncan Forbes)有著篳路藍縷的開創之功。「劍橋學派」不僅有著獨特的方法論,而且還有著特殊的論題偏好,比如斯金納對於現代「國家」之起源的研究,以及作為對斯金納的某種修正的波考克對於「帝國」和「社會」之考察。不僅如此,近年來的發展中,「劍橋學派」的新一代的學人還推陳出新,開闢出一些全新的研究視野,諸如關注現代早期「政治經濟學」的現代性意義,關注大學制度、自然科學對於知識和思想的型塑作用,關注西方思想在非西方世界的傳播和調適等。

關鍵詞:觀念史 思想史 劍橋學派

文章來源:《浙江學刊》 2018年01期

轉自:愛思想網

哲學園鳴謝

一、從觀念史到思想史

本文的主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也即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思想史研究在英國的演進。我認為這一演進過程也即是從「觀念史」到「思想史」的轉變過程。「觀念史」一詞由來已久,至少從17世紀的早期「哲學史」出現以來,這個比較古老的歷史門類就一直存在。儘管「觀念史」(history of ideas)與「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常被當作同義詞使用,但我認為二者之間還是有著實質性的區別。

「觀念史」的研究對象是抽象概念,觀念史學家雖然也看到了承載觀念的文本和文本作者,並將所研究的觀念與特定思想家聯繫在一起,但他們所關注的是思想本身,至於思想產生的環境和思想家的具體關切則退居次席。與此相反,「思想史」研究的是歷史中的人類活動,其研究方式與政治史、經濟史並無二致。這裡的觀念不再被當做抽象之物來對待,而是將更多的研究精力聚焦於提出觀念的人以及他們所處的環境。因此,「思想史」關注的是思想家和文本作者的主體行為,即他們是誰、他們是如何論證自己觀點的,以及為什麼選擇這些觀點而不是其他的觀點。

我把「思想史」的研究對象定義為「人類理解他們所置身其中的世界,將其特徵概念化,並進而對其作出前後融貫的論說,以說服其他人信服其論辯之合理性的系列努力」(the efforts of humans to make sense of their world,to conceptualise its features and to argue coherently about them,and to persuade others of the plausibility of their arguments)。我專門將概念化、融貫性和論辯的合理性作為思想史的構成要素,原因在於:儘管思想史家(在有證據留存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單就論辯的簡單形式做出很好的研究,但在他們眼中這些論辯是不能和同時代的其他論辯分離開來的,而且他們不可避免地要追問,特定時期處於特定語境下的思想家如何評價那些與他相競爭的觀點的融貫性與合理性。這一點我在最後還會提及。

故事還得從一個人說起。之所以戰後不久英國學界就認識到研究過往思想的旨趣和政治價值之所在,此君可謂做出了無人能及的貢獻。他便是觀念史的代表人物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n)。

二、柏林的觀念史

柏林1909年出生於里加,現拉脫維亞共和國首都,當時屬俄羅斯帝國。為躲避俄國革命,柏林跟隨他的猶太家庭逃往英格蘭,並在那裡完成了中學學業,後進入牛津大學。他才華出眾,社會適應能力強,並沒有因為社會上的反猶偏見而太過苦惱。

學哲學的柏林曾一度醉心於艾耶爾(A.J.Ayer)所推崇的邏輯實證主義,對這種教條式的經驗主義和反形而上學的哲學興味濃厚。但很快他就發現,雖然從周圍的哲學同道身上最能收穫啟迪,但自己對邏輯實證主義已經不再滿意,反倒是觀念史更有吸引力。柏林的第一本著作有些出人意料,寫的是馬克思,1939年以《卡爾·馬克思:生平與環境》(Karl Marx:his life and environment)為題出版。這部小傳既是馬克思的個人生平,也是他的思想描摹,而且柏林在這兩方面都流露出對馬克思的同情——這是另一個讓人大感意外的地方。此後該書分別於1948年、1963年和1978年再版,柏林自己也從未對這本書流露出不滿。

二戰期間柏林的經歷也很有趣,他多數時間在華盛頓擔任類似大使顧問的工作,同時還是丘吉爾的私人密使,因此與白宮關係不錯。柏林在英美統治集團里左右逢源的能力可見一斑。

上世紀50年代,柏林終於以政治哲學家和觀念史家的身份嶄露頭角。面對西方陣營與蘇聯的對峙,他為自由主義疾聲辯護,並在兩場堪稱經典的講座中表達了這種立場:其一是在「歷史的不可避免性」中批駁歷史決定論,其二是在「自由的兩種概念」中為「消極自由」相對於「積極自由」的優越性辯護。這些講座並不僅僅講授哲學,而是以歷史的方式來組織其觀點,常常指涉到歷史上持不同意見的哲學家。比如柏林認為盧梭就是「積極自由」的倡導者,而密爾則是支持「消極自由」的代表人物。

與此同時,50年代柏林還做過幾位哲學家的專題研究,其中值得注意的包括馬基雅維利和孟德斯鳩,柏林通過對他們的觀點進行提出詮釋,兩人都是多元價值觀的倡導者。在馬基雅維利看來,政治所要求的那一套價值觀並不必然與我們的道德價值觀相重合,而孟德斯鳩則認為世界上不同地區不同形式的社會和政府有各自不同的價值觀。柏林的結論是,那種認為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某一套正確價值觀的觀點是極大的錯誤。而在研究18世紀另外兩位思想家——義大利那不勒斯哲學家維科(Giambattista Vico)和德國哲學家赫爾德(J.G.Herder)——的有關作品中,柏林則清晰而自覺地體現了一位觀念史學家的素養。這兩位一直被忽視的思想家(尤其是維科,在英語國家幾乎鮮有提及)在柏林的「發掘」下走入戰後的思想界,與18世紀啟蒙哲學家相比,他們的思想獨樹一幟,也正基於此柏林對他們的興趣與日俱增。柏林認同傳統上將啟蒙運動視為「理性時代」的觀點,並不掩飾自己對啟蒙價值的肯定,但他也認為啟蒙運動存在一個誤區,即將其所信奉的價值普遍化。維科和赫爾德從一個更具歷史性的角度審視人類價值和語言的發展歷程,構成了對啟蒙運動普遍主義的挑戰,柏林隨後將之概括為「反啟蒙運動」,進而又把這種說法用在19世紀對自由主義滿是敵意的德·梅斯特身上(Joseph de Maistre)。

柏林對維科和赫爾德的詮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反啟蒙運動」說法,是在50年代末期和60年代的一系列講座中闡發的,並最終集結成兩部著作出版:1976年的《維科和赫爾德》(Vico and Herder.Two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和1981年的《反潮流》(Against the Current.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在這兩本書中,柏林對「觀念史」的理解有兩個引人注目的地方:第一點是柏林對啟蒙運動的看法師承何處的問題。德國籍猶太哲學家卡西爾(Ernst Cassirer)對啟蒙哲學推崇有加,但他自鳴得意的著作《啟蒙運動的哲學》(Philosophy of the Enlightenment,1932年出版,1951年譯成英文)卻不合柏林的胃口。反倒是支持過納粹的德國歷史學家梅內克(Friedrich Meinecke)影響了柏林,後者直接吸收了他對歷史主義和維科的觀點。梅內克是一位偉大的觀念史家,但柏林對他的熱情(和對他觀點的依賴)仍舊令人有些意外;第二點是柏林本人歷史思想的特色。他認為維科和赫爾德的思想超越了他們所處的18世紀,是對19世紀歷史哲學的前瞻。他甚至形容維科「不屬於他的時代」,在柏林看來,觀念史家作出這種論斷並無不妥。

換句話說,柏林的觀念史允許以一種特定的方式書寫歷史,即對以往個別思想家及其思想的研究可以與一種無所不包的、普遍化的哲學歸納和諧共存。不過,柏林的這種研究方法甚至在他寫維科和赫爾德的著作出版之時就已經顯得落伍了,這是因為此時的劍橋正進行著一場革命。隨著政治思想史領域內所謂的「劍橋學派」的異軍突起,研究歷史上思想家的方法發生了轉變,一種新的「思想史」概念由此產生。

三、「劍橋學派」的誕生

理解這種新研究方法出現的重要意義需回到牛津和劍橋大學的歷史中去。19世紀70年代,政府的一個委員會對這兩所古老大學進行了改革,舉措之一是設立單獨的歷史學位。兩所大學新開的歷史課程中政治思想都佔有核心地位,直到今天也還是如此。內容大體上以歷史的方式講授,以一系列經典文本為授課內容。然而到上世紀50年代,這些經典文本及其授課方式已變得過時,值此之際,有三位劍橋學者邁出了學科轉型的步伐。

第一位是拉斯萊特(Peter Laslett,1915-2001)。在研究17世紀保皇黨人菲爾默(Robert Filmer)的著作過程中,他發現,洛克1689年出版的《政府論》並不是在慶祝光榮革命的勝利,而是寫於更早的1678-1682年排斥法案危機期間,當時君主制的擁護者剛剛出版了菲爾默的重要作品,洛克寫作《政府論》的部分目的正是對前者給予回應。因此,拉斯萊特辯稱洛克這一篇最為人所知的政治作品應該是一份針對「排斥法案」的檄文,擁有比傳統上的認識更為激進的目的,不僅僅是對1688年革命的支持。故而,它遠不是一部超越時代的政治哲學著作。

與此同時,波考克(John Pocock,1924至今)在巴特菲爾德(Herbert Butterfield)的指導下對17世紀的英國歷史著述進行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結論,認為洛克並不能代表彼時的英國政治思想,社會上還流傳著其他可能更為重要的政治著述,相比之下洛克反倒處在邊緣。比較突出的如古代憲制主義(ancient constitutionalism),這一派別從英國普通法傳統中汲取思想資源,立足於歷史為議會同王權的鬥爭提供辯護。

最後一位領軍人物是劍橋克萊爾學院(Clare)的研究員福布斯(Duncan Forbes,1922-1994)。上世紀50年代,福布斯對18世紀蘇格蘭思想家如休謨(David Hume)、亞當·斯密(Adam Smith)以及他們的同仁表現出愈發濃厚的興趣,他們被統稱為「蘇格蘭啟蒙運動」。隨後,福布斯開設「休謨、斯密和蘇格蘭啟蒙運動」專題課程,繼續發揚他對這個主題的興趣。這門課程吸引了一批非常優秀的本科生,其中就有昆廷·斯金納(Quentin Skinner)、約翰·鄧恩(John Dunn)以及日後成為研究蘇格蘭啟蒙運動又一位重量級學者的尼古拉斯·菲利普森(Nicholas Phillipson)。從聽課的學生這一點來看,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福布斯的蘇格蘭啟蒙運動課堂便是「劍橋學派」的搖籃。

正是這批年輕學生中的兩位——同在40年代出生的鄧恩和斯金納——寫下了確立「劍橋學派」歷史觀和方法論的作品。這裡首先介紹兩位學者在創立學派之初的貢獻。鄧恩的專著《約翰·洛克的政治思想》(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ohn Locke,1969)證實了洛克的道德和政治原則有其必然(而非偶然)的基督教根基,洛克絕不可能是一位「世俗」思想家,像近代諸多自由主義評論家認為的那樣。鄧恩還指出,正因為洛克的基督教背景,他也不能算得上是「現代」政治思想的鼻祖。相反,斯金納關注到霍布斯1651年出版《利維坦》時的「意識形態語境」,並在一系列文章中指出,與霍布斯同時代的人都認為他已經不再承認自然法有什麼更高的神聖淵源。這也就是說,放在當時的語境中看,霍布斯才是一位「講求實然」的思想家(a 「de facto」 thinker),他的觀點也才能稱得上是「世俗」的,因而是「現代」的。

這裡隱含著一個論斷,即「現代」政治思想是世俗的,宗教信仰和神學原則都沒有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這個論斷一直被許多「劍橋學派」學者奉為根本,在他們看來,「現代政治思想」始於17世紀。塔克(Richard Tuck)是其中的傑出代表。他從劍橋畢業後留校任教,後來去了哈佛。塔克雖然和斯金納一樣也對那個歷史時期感興趣,但他做研究自有一套。1979年他的著作《自然權利理論》(Natural Rights Theories)問世,隨後又有一系列獨具思辨性和原創性的作品問世,研究格勞秀斯、霍布斯、盧梭和康德等人文主義和自然法思想家。在這些作品中,塔克認為,正是17世紀、尤其是霍布斯開啟了現代政治思想。人們或許會說,霍布斯是一位「不在場的」劍橋派政治思想家。

四、劍橋學派的研究方法

斯金納和鄧恩在學派創立初期也寫過很多關於方法論的文章,「劍橋學派」正是以其獨特的研究方法很快為人熟知。在這一點上鄧恩,尤其是斯金納,都受到了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語言哲學的啟發,還有牛津大學哲學家、著有《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1962)的奧斯汀(J.L.Austin),對他們觀點的形成也有尤為關鍵的影響。這種新方法論的關鍵詞是「意圖」和「語境」。借鑒奧斯汀對語言不同表達形式的解釋,斯金納認為我們不僅要弄清作者想說什麼,還應該追問他在這麼說時有什麼具體的目的和意圖。

作者想說什麼這個問題,一般可以通過思想傳記還原某位作者的教育和閱讀經歷以及政治上的立場得到解決,但若要回答作者寫作文本時有什麼目的,唯一的辦法是重建寫作時的語境。語境可以給我們揭示出很多信息,比如作者打算如何應對同時代的其他觀點,他寫作時採用的手法和語氣(直接的或嘲諷的、使人憂慮或給人安慰的語氣)是為了達到什麼效果等。從某種角度來看,這無外乎是說思想史家應該是一名歷史學家——歷史學家都在做為他們想要研究的行動重建語境的工作。但同時有一點很清楚:對語境的強調正是思想史與柏林的觀念史的關鍵分野所在。這樣一來就絕不可能出現諸如某作者「不屬於他的時代」或「屬於另一個世紀」的評價,思想史轉變為關於某種特定的人類活動的研究,即思想家試圖理解世界時到底在「做」什麼。

在隨後的70和80年代,斯金納的目光逐漸離開奧斯汀的概念範疇,轉向其同時代的其他哲學家,其中就有美國學者羅蒂(Richard Rorty),他與斯金納合編過《歷史中的哲學》(Philosophy in History,1984)叢書。羅蒂承繼維特根斯坦學說,將哲學視為一系列「語言」,這些語言雖然彼此互有重疊,但它們之間並不存在什麼「公分母」。在羅蒂看來,這就意味著沒有哪一種語言可靠地掌握著「真理」。這種語言學視角帶給歷史學家最主要的好處是拓寬了任何一個給定的思想家或著作的思想語境,擴大了我們所應研究文本的範圍,也即凡我們所直接研究的文本之前的文本,以及其同時代的文本,都應納入我們的考察範圍。

對政治思想「語言」的這種興趣在波考克的作品裡也有所體現。波考克常被認為是「劍橋學派第三人」,他比斯金納和鄧恩年長16歲,但當此二人開始明確地憑藉他們的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自立門戶時,波考克也很樂意加入這項事業。他對「語言」的興趣也源自維特根斯坦,只是不像斯金納有那麼大的哲學雄心。波考克多次提到思想的「語言」、「話語」和「傳統」。在波考克看來,這些「語言」都在歷史的長河中經久不衰。我們在他的每部主要作品裡都能看到兩相對照的「語言」或話語。例如:《古代憲法與封建法》(The Ancient Constitution and the Feudal Law)比較了16-18世紀兩百年間英國的普通法與歐陸的民法這兩種話語傳統,《馬基雅維利時刻》(The Machiavellian Moment)暗含著15-19世紀市民人文主義(Civic Humanism)和自然法的對比,《野蠻與宗教》(Barbarism and Religion)則將公元4世紀到19世紀橫跨1500年的聖史(Sacred History)和俗史(Civil History)對照起來。

依我所見,波考克用這些「語言」所編織的連貫敘事是近50年來政治思想史和歷史學研究中最為激動人心的部分。當然,把思想當成「語言」來對待並非無懈可擊,且問題不僅僅在於如何區分。但這種方法前景廣闊,正在許多年輕學者的耕耘中繼續予以完善。

五、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主題

新研究方法並不是「劍橋學派」元老及其追隨者們的唯一特點,與之並重(也許還更為重要)的是他們都有共同的關注點:「國家」在歐洲世界中演變的歷史(在此我再次強調劍橋學派的主要關切是歐洲,雖然這種情況已經出現改變的跡象)。這一特點在斯金納身上體現最多。追溯現代國家概念的起源,從而更深地理解國家的本質特徵,一直被斯金納看作首要任務,從其第一部著作《現代政治思想的基礎》(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1978)到近來嘗試重建國家概念的「譜系」無不是如此。對斯金納而言這既是一項歷史事業,也是一項哲學事業,理解歷史事實是從理論上認識國家何以存在、國家對統治者和臣民提出什麼要求等問題的最佳途徑。

波考克則有所不同,可以說他從三個方面對「國家」這個研究主題作了修正,使其更為複雜。首先他注意到歐洲國家所具有的多種形態,包括共和國與帝國。《馬基雅維利時刻》書寫的便是西方思想中「共和主義」理想的歷史,同時涉及這一思潮可能給主權國家理念帶來的挑戰。而《野蠻與宗教》則是一部詳盡無遺的「帝國」思想史,其中波考克提出帝國(指羅馬帝國)是歐洲第一個認可教會並將其構設為一個公共機構的政治形態;其次波考克認識到只談國家形態是不夠的,因為18世紀見證了作為一個獨立的分析範疇的「社會的崛起」(the rise of the social,阿倫特語);最後也是最為根本的一點,波考克認為每一種國家形態都是通過修史構建起來的,因此歷史應被視為政治思想不可分割的一個維度,中國如此,歐洲亦如此。這是他在《政治、語言與時間》(Politics,Language and Time,1971)收錄的早期文章中就提出的觀點,此後在《政治思想與歷史》(Political Thought and History,2009)中又做了重申。他和斯金納的思想由此形成差別,後者從未關注過歷史書寫對於政治的含義。

儘管「國家」依然佔據「劍橋學派」研究的中心地位,一些年輕學者已經開始放眼狹義的國家概念之外更廣闊的天地,他們開闢的諸多新方向中有四個值得一提。其一是我現在的劍橋同事布蕾特(Annabel Brett)正在從事的研究。布蕾特在《國家的演變》(Changes of State,2011)中對1500年到1650年間西班牙和義大利的經院學派以及其北歐的新教同道的道德和政治思想作了一番重估。其立論的要點在於:這些思想家並非只關注於國家,他們還試圖理解諸如旅行者、乞丐和美國原住民這些曾考驗過政治權威之限度的群體。換句話說,如果經院學者尚未將「社會(society)」同civitas(城邦,或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區分開來,那麼他們至少認識到了在civitas邊緣有一個臨界性的「邊陲」區域(a liminal,「frontier」 zone)的存在。由於布蕾特有意倡導將政治思想視為「語言」的研究方法(她支持羅蒂),其成果也表明經院學派的道德和法學概念(尤其是「權利」語言)滲透進了格勞秀斯、甚至是霍布斯的思想。由此她認為不應將格勞秀斯和霍布斯默認為與經院學者對立的「現代」思想家,因為他們的論點有太多一脈相承的地方。

第二個開創劍橋學派新視野的研究要歸功於我的另一位同事、2013年過世的洪特教授(Istvan Hont),他強調17世紀以後的現代政治思想是以政治經濟學(political economy)為中心的。這個觀點最初出現在他和伊格納季耶夫(Michael Ignatieff)合編的《財富與德性》(Wealth and Virtue,1984)中,這是一部專門研究蘇格蘭啟蒙運動政治經濟學的作品。隨後洪特又在一系列研究中發展了此觀點,這些研究,再加上一個篇幅很長的導論,都收錄於《貿易的猜忌》(Jealousy of Trade,2005)。

第三個新方向的代表是年輕劍橋學者艾薩克(Joel Isaac),研究二戰以來美國現代社會科學的誕生。在《運行著的知識》(Working Knowledge.Making the Human Sciences from Parsons to Kuhn,2012)中,艾薩克提出現代社會和政治思想史學者必須要熟悉大學的歷史,了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相互交融,二十世紀研究政治思想史決不能夠只局限於政治這一個領域。

最後一位是2015年過世的歷史學家貝利(Christopher Bayly)。此君專攻亞洲的英帝國史,在其後期作品中探尋印度政治思想家從他們獨特的思想基礎出發如何理解應用歐洲概念,有意識地要將政治思想史研究推向全球。他的作品《重振自由》(Recovering Liberties.Indian Political Thought in the Age of Liberalism and Empire,2011)就是關於西方自由主義在印度的接受,並且還研究了具有完全不同的印度思想傳統的學者對其進行了哪些改造。

所有這些人以及其他很多人都曾努力開闢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新方向,並因此不斷改變著「劍橋學派」的內涵。「劍橋學派」不能僅靠元老來定義,也不能被他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所固化,相反這是一個充滿活力、不斷變動的學者群體,無論在研究方法還是研究對象上都勇於創新。

六、思想史的另一片疆土:瓦堡學院(the Warburg Institute)

目前英國的思想史領域裡,視野得到開闊的不只有政治思想史這一個分支。在我結束此次演講之前,我想向諸位簡短介紹倫敦的瓦堡學院。瓦堡學院創立的靈感來源於德國高雅文化史傳統,與19世紀晚期瑞士歷史學家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有著緊密聯繫。得益於逃離納粹德國及其法西斯附庸國的猶太難民,這一學派成功傳入英美。接下來又經過一次重大變動,瓦堡學院由德國漢堡轉移到倫敦。如今它已是倫敦大學附屬學術機構之一,有兩個專門的思想史研究傳統在此得以滋生繁盛。

學術史是其中之一,研究過去的人對古代世界、希臘、羅馬和聖經文本及歷史所作的研究。瓦堡出身或受其影響的歷史學家研究過15和16世紀文藝復興的全盛時期,那時候希臘和羅馬的文本擁有中心地位;最近他們轉而關注17世紀,這一時期最富有創新精神的學者都投身於聖經和古代近東和中東地區的研究。1950年之後英國從事學術史工作的先驅人物是一位流亡的義大利猶太人莫米利亞諾(Arnaldo Momigliano),步他後塵的是普林斯頓大學教授格拉夫敦(Anthony Grafton)。學術史現在能在劍橋牛津和倫敦吸引到不少年輕學人中的佼佼者,很大程度上要感謝這位熱情又慷慨的格拉夫敦教授。

另一個研究傳統更顯古怪,卻也不失趣味:復原「逝去的」思想家及其思想——他們的思想由於跟我們差距過大,有淡出視線的危險。這個領域的拓荒者是耶茨(Frances Yates),他是一位掛靠於學院的獨立學者。耶茨的專長是重建16世紀一些人的思想和其特有的思維方式,比如義大利哲學家布魯諾(Giordano Bruno)讓人捉摸不透的思緒,或者是一種被稱為「記憶術(the art of memory)」的與眾不同的、在技術上相當複雜的修辭方式。耶茨的作品又轉而激發了牛津大學欽定近代史教授休·特雷弗-羅珀(Hugh Trevor-Roper)的靈感,後者於上世紀60年代發現了耶茨,同時那時他自己的學術重心也正從社會史政治史轉向思想史。此後,特雷弗-羅珀的精彩文章源源不斷地出版,涉及到從文藝復興到19世紀的各種論題,並對啟蒙運動和蘇格蘭啟蒙運動興趣日增。同樣受到耶茨啟發的還有一位更年輕的劍橋學人埃文斯(Robert Evans),不久後他也榮膺牛津大學欽定教授身份。埃文斯的博士論文由耶茨和特雷弗-羅珀審閱,寫的是16世紀哈布斯堡王朝的魯道夫二世宮廷中的知識和藝術文化。1600年前後的那段時間裡,這位古怪但迷人的君王吸引了一批哲學家藝術家到他位於布拉格的宮廷中。

這類研究還和科學史有交叉。二戰後科學史也是一門迅猛發展的學科,從前的科學史和哲學史一樣帶有目的論色彩,史學家寫的是當下的科學真理如何發展而來,從「內部」著筆,是「科學」觀念的歷史,而非我所講的那種思想史;後來從事科學史工作的人越來越多,眼光逐漸轉向「外部」,也就是科學觀念的社會和制度環境,於是科學不再被當作純學術活動,而成為一種「實踐」。我覺得科學史學家有點走過了頭,有些時候甚至全盤否定科學思想史的價值。

除去科學史的這些可能過激的部分,思想史在英國的發展還是十分健康的,尤其激動人心的是年輕學者日趨明顯的跨研究領域傾向,將學術史、科學史、宗教思想史、歷史編纂學以及政治思想史串聯在一起。無論在劍橋、牛津、倫敦、薩塞克斯還是聖安德魯斯,思想史都是歷史研究充滿生氣的一個維度,而且很可能又要迎來新的轉變。

七、目前英國的思想史研究之特徵

那麼,在英國,現在的思想史研究到底有何種進展呢?

首先,最顯見的是對思想家及其文本的研究採用嚴格的歷史方法。通過閱讀各式文本——凡有的都拿來研究一番,嘗試理解作者正在做的事情。我們避免先入為主(或者至少設法意識到自己的先入之見,並盡量避免),最重要的是不要自視高明,居高臨下地揣度並評判作者。我們的任務是將作者置於他的時代中來理解,通過研究語境中的文本來做到這一點。這種語境可以是直接的,比如思想家對一部新書或當時緊迫的政治情勢所作出回應;也可以涵蓋更廣,涉及到往往存在已久的政治思想「語言」或傳統,比如自然法學說、古典共和主義的各種變體或者不同的歷史書寫模式——如聖史和俗史。

但這不意味著或者說不應該意味著思想史從此置身於其所研究的哲學、政治理論、歷史編纂學甚至科學之外,不再與它們進行對話,不再對它們有所貢獻。從斯金納到布蕾特,劍橋的政治思想史家仍相信:書寫政治思想史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在「進行」(doing)政治思考,是在從事哲學。歷史學家的職責不僅在於重建昔日思想家的論辯,還要看到且講明論辯中關乎利害的東西。

我們可以不接受那些「聲稱真理在握」、虛有其表的各種論辯主張,並用羅蒂的方法對任何聲稱代表了某種道德、政治或科學「語言」的主張加以懷疑。但我們仍可以從他們對於語言的精心選用,以及他們在使用這種精心選用的語言時所致力於解決的問題中學到很多東西。我還想加上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能欣賞到思想家的如下努力,也即如何使自己的論辯顯得比其對手更具說服力、更能站得住腳。讓文本回歸語境並非是要把它局限在過去,相反,這樣能讓我們看到政治或其他任何領域的思想論辯何以發生、如何進行。畢竟正是這種想要「吵得更有理」的願望推動了人類的思想活動,也為思想史家提供了諸多的研究素材和靈感。

《哇!故宮的二十四節氣》

給孩子的故宮系列

故宮博物院官方出品

文化歷史通識繪本

原價472元

元宵節特惠超值價

288元

限時搶:截止元宵節晚12:00

長按福字二維碼購買

長按福字二維碼購買

注釋:

中文譯為《馬克思傳》。

柏林的作品前身幾乎均為講座,要想真正理解他的思想,您真的需要去聆聽他的這些講座的錄音。他還專門為BBC作過講座。

斯金納可能在2008年《霍布斯與共和主義自由》(Hobbes and Steven Shapin的A Social History of Truth就是採用這種方法之一例,此外還有許多不作贅述。

思想史的這種抱負在布蕾特的「What is intellectual history now?」(何謂今日思想史?)一文中得到了很好的表達。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哲學園 的精彩文章:

思想家的愛情,不止薩特與波伏娃一種
你應該知道的十個經濟學原理

TAG:哲學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