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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 古代文人士大夫的變態審美令人恐懼

「三寸金蓮」  古代文人士大夫的變態審美令人恐懼


歇後語:「老太太的裹腳布——又臭又長」

在中國語言中,裹腳布暗指文字或語言冗雜繁長,讓人無法忍受。

與歇後語相應,這是一篇講裹腳布的長篇文章,提前預告,望君諒解。

「三寸金蓮」  古代文人士大夫的變態審美令人恐懼

提起裹腳布,現代許多年輕人應該沒聽過,更沒見過。裹腳布是指古代女性裹腳時所使用的一種布,其原理是用布把腳裹得又小又「好看」,「三寸金蓮」(四寸叫「銀蓮」,大於四寸叫「鐵蓮」)便是由此而來。

「三寸金蓮」  古代文人士大夫的變態審美令人恐懼

裹腳又名纏足,提起它,多數人的第一印象會是腳部醜陋、行為殘忍的封建傳統。這種傳統讓女性被迫裹腳,壓迫女性,讓她們備受折磨。實際不盡然。

在古代,纏足的流行起源於女性對美的追求。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社會對女性美的評判不是容貌與身材,而是一雙腳丫子小不小。

而所謂的那條又臭又長的裹腳布,也不是來自於老太太,而是年齡幼小的女孩在裹腳時期發生的變化與氣味。

馮驥才《三寸金蓮》一書中詳細地描寫了七歲女童香蓮的裹腳情形:


這就要裹了,香蓮已經不知該嚷該叫該求該鬧,瞅著奶奶抓住她的腳,先右後左,讓開大腳趾,攏著餘下四個腳趾頭,

斜向腳掌下邊用勁一掰,骨頭嘎兒一響……

那腳布裹住四趾,一繞腳心,就上腳背,掛住後腳跟,馬上在四趾上再裹一道。接著返上腳面,借勁往後加勁一扯,硬把四趾煞得往腳心下頭卷……隨後將腳布往前一拉,把露在外邊的大腳趾包嚴 跟手打前往後一層層, 將卷在腳心下的四個腳趾頭死死纏緊 ……香蓮的指甲把奶奶胳膊掐出血來。可天塌下來,奶奶也不管,兩手不停,裹腳條子繞來繞去愈繞愈短,一繞到頭,就取下前襟上的針線, 密密縫上百十針, 拿一雙小紅鞋套上。

在腳上裹布只是纏足的第一步,不是成型。這時候,需要強制性地下地行走,把腳指頭踩斷。走路時還有講究,一定要來回的走,走到感覺自己的腳指頭都嘎嘎斷開,骨頭碴子咯吱咯吱來回磨才算到位。然後,更痛苦的來了。

《三寸金蓮》:


誰知這次挨了更兇狠的裹法,把連著小腳趾頭的腳巴骨也折下去,四個卷在腳心下邊的小趾頭更向里壓,這下裹得更窄更尖也更疼……腳趾頭折下去只算成一半, 腳巴骨折下去才算裹成。可奶奶還不稱心,天天拿擀麵杖敲……

拾些碎碗片, 敲碎,裹腳時給香蓮墊在腳下邊。一走碎碗碴就把腳咯破了。

奶奶的掃帚疙瘩怎麼轟,香蓮也不動勁兒了,挨打也不如紮腳疼。可破腳悶在裹腳條子裡頭,漚出膿來。每次換腳布,總得帶著膿血腐肉生拉硬扯下來。

這一次纏足算是定性,香蓮被迫的,但是後來她變成自願。這種追求,就是求美。

《三寸金蓮》:


香蓮打裹腳後,頭次到大門外邊來。先前沒留心過別人的腳。如今自己腳上有事,也就看別人腳了。忽然看出,人臉不一樣,小腳也不一樣。人臉有丑有俊有粗有細有黑有白有精明有憨厚有獃滯有聰慧,小腳有大有小有肥有瘦有正有歪有平有尖有傻笨有靈巧有死沉有輕飄。只見一個小閨女,年紀跟自己不相上下,一雙紅緞鞋賽過一對小菱角,活靈活現,鞋幫綉著金花,鞋尖頂著一對碧綠絨球,還拴一對小銀鈴鐺,一走一踮,絨球甩來甩去,鈴鐺叮叮噹噹,拿自己的腳去比,哪能比哪!她忽起身回屋裡拿出一卷裹腳條子,遞給奶奶說:

"裹吧,再使勁也成,我就要那樣的!"

她指著走遠的那小閨女說。不看她神氣, 誰信這小閨女會對自己這麼發狠。

香蓮這種對纏足的狠勁兒,還只是停留在普通小女孩愛美的攀比心上。而在大人的世界裡,女人對纏足之美的追求,從很早就已經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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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纏足女性


古代貴族行為——纏足

歷史上,關於纏足的起始時間爭議頗大。據現代考古發現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時期。但是更多人認為纏足起源於更早的時代,比如隋朝、唐朝、五代等,還有人說夏商周時期就有人開始纏足了,並指出禹妻與妲己都是小腳。而在《古今事物考》中,確實有提到妲己的小腳。

傳說商紂王寵妃妲己為狐精所變,由於功力尚淺,變不出腳丫子,於是以帛纏足。後因妲己受寵,宮中女子紛紛效仿,也把腳裹起來。纏足之說由此引發,一直延續。

後來,《道山新聞》對纏足的行為與女性纏足行為做了明確記載:(南唐)李後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飾以寶物、細帶、纓絡,蓮中作品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

「三寸金蓮」  古代文人士大夫的變態審美令人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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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山新聞》中不難看出,纏足最初只在宮廷中流行。一直到北宋晚期,纏足的風才吹到貴族婦女中,老百姓家的姑娘想要纏足是不被允許的。

明人沈德符《野獲編》載:「明時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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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女性 左為纏足 右未纏足

不管什麼事物,一旦流行,就意為著出現大的變化。纏足亦是如此。

在宋代,纏足進入快速發展期,幾乎遍及所有女性。其中最大的變化是文人士大夫也加入了追美的隊伍,只不過他們不是纏足,而是欣賞纏足的女性,由此還掀起了一股「以大腳為恥」的風氣。

後因文人士大夫對小腳的追捧,推動了一個女性必須纏足的理由——不纏足的女性很難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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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對纏足女性的「病態審美」

宋代文人士大夫對待纏足女性,多以欣賞為主。蘇軾曾作《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臨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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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末清初,文人士大夫對纏足已經從欣賞變為迷戀,並且十分「變態」。

有人專門去找青樓女子玩弄小腳,也有人購買把腳纏得非常小的女性當做「玩物」,以便于欣賞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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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青樓女子

李笠翁在《閑情偶寄》中記載了明代一位姓周的宰相,花千金購一麗人,起名為「抱小姐」。之所以叫抱小姐,是因為這個姑娘的腳實在是太小了,以至於下地寸步難移。所以每次出門必須別人抱著走,得名抱小姐。

李笠翁對抱小姐一事大發議論:「選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則可一目了然,倘若由粗以及精,盡美而思善,使腳小而不受小腳之累,兼收腳小之用,則又比手更難,皆不可求而可遇也。因腳小而難行,動必扶牆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腳小而致穢,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維何?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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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纏足女性

還有更「變態」的男性,他們成立組織,定期舉行活動對纏足女性進行審美鑒定。並稱呼自己為蓮癖,意思是對「三寸金蓮」愛到了極致。

馮驥才在《三寸金蓮》中記述了蓮癖的種種行為,其中最「變態」的要屬賽腳。

賽腳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滿城的女性來參加:


每逢四月八日那天, 滿城女子都翹著小腳, 坐在自家門前, 供遊人賞玩。

往往窮家女子小腳被眾人看中, 身價就一下提上去百倍......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古代門戶之見很重。但是如果有女子腳裹的非常小,又極美,被大戶人家看到,就會飛上枝頭變鳳凰。

第二種是個人家庭把女眷們拉出來賽腳:


大夥只等著佟家女眷們一個個上來亮小腳。 潘媽背過身子,啞嗓門叫一聲: "開賽了! "各個廂房門一下全都打開,門首掛著各色繡花門帘,門帘上貼著大紅方塊紙,墨筆寫著: 壹號、貳號、三號、肆號、伍號、陸號。總共六個門兒。大夥幾乎同時瞧見,每個門帘下邊都留了一截子一尺長短的空兒,

伸出來一雙雙小腳

,這些腳各有各的道飾,紅紫黃藍、描金鑲銀、挖花綉葉、掛珠頂翠,都賽稀世奇寶,即使天仙下凡,看這場面,照樣犯傻。

在賽腳過程中,蓮癖們會為自己喜歡的小腳進行打分。普通蓮癖最多從外形看腳給予評價,而專業的蓮癖則會根據七字法對纏足女性進行評判。

所謂七字法,就是判斷一雙小腳是否具備七種優秀特點,分別是:靈、瘦、彎、小、軟、正、香; 細說是:尖非錐,瘦不貧,彎似月,小且靈,軟如煙,正則穩,香即醉。

而這七字中,字最讓蓮癖們痴迷。有歌為證:


「佳人房中纏金蓮,才郎移步喜連連,娘子呵,你的金蓮怎的小,宛如冬天斷筍尖,又好象五月端陽三角粽,又是香來又是甜。又好比六月之中香佛手,還帶玲瓏還帶尖, 佳人聽罷紅了臉, 貪花愛色恁個賤,今夜與你兩頭睡,小金蓮就在你嘴邊, 問你怎麼香來怎麼甜, 還要請你嘗嘗斷筍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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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小腳女性

賽腳結束之後,蓮癖們免不了要「淫蕩」一番,對參賽女眷的「三寸金蓮」加以點評,並作淫詞艷曲,這裡按下不表。

蓮癖們對小腳的種種行為,以及纏足可以避開門戶之見變鳳凰的種種先例,對纏足習氣的接受者越來越多,許多人家更是在孩子三四歲的時就開始裹腳,以求纏出個「三寸金蓮」,能嫁個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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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纏足女性

許是物極必反,纏足之風在最盛的時候出現了變化。有人開始提出抗議,用語言進行譴責。


毛稚賓《禁纏足表》

:「念嬌姿之婀娜,何敢毀傷?」

袁枚《牘外餘言》

:「女子足小有何佳處,而舉世趨之若狂?」

李汝珍《鏡花緣》

:第十二回借君子國宰輔之口對「天朝」之人說:「吾聞尊處有婦女纏足之說。始纏之時,其女百般痛苦,撫足哀號,甚至皮腐肉敗,鮮血淋漓……試問鼻大者削之使削,額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謂為殘廢之人;何以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為美?」

後來清朝政府直接明令禁止纏足,但是這道禁令後來又收回了。因為根本沒人願意放足,纏足已經根深蒂固,無法一下子拔出來。


順治二年(1645年)下詔嚴厲禁止。元年(1662年)又詔禁女子纏足,違者罪其父母。

令人遺憾的是,社會本身與女子對纏足習氣的接受已經由來已久,老闆姓對這個不買賬。最後沒辦法,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清廷就下詔免除了禁令。沒想到,這一免除不僅漢人繼續纏足,連從不纏足的旗人也效仿起來,學著纏足。

馮驥才在《三寸金蓮》中調侃了這段「解放」纏足的歷史:


人說,小腳裡頭,藏著一部中國歷史,這話玄了! 三寸大小腳丫子,比煙捲長點有限,成年論輩子,給裹腳布裹得不透氣,除去那股子味兒,裡頭還能有嘛?歷史一段一段。一朝興,一朝亡。亡中興,興中亡。興興亡亡,擾得小百姓不得安生,礙吃礙喝, 礙穿礙戴,可就礙不著小腳的事兒。打李後主到宣統爺,女人裹腳興了一千年,中間換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號,小腳不一直裹?歷史干它嘛了?上起太后妃子,下至漁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武的梁紅玉,誰不裹?猴不裹,我信。大清入關時,下一道令, 旗人不準裹腳,還要漢人放足。那陣子大清正凶,可凶也凶不過小腳。 再說凶不凶,不看一時。到頭來,漢人照裹不誤,旗人女子反倒瞞爹瞞媽, 拿布悄悄打起"瓜條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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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纏足女性


最後的絕世金蓮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峰尾鎮的各個村落里,住著許多高齡纏足老人,年齡小一些的93歲,最大的104歲。

作為中國最後一批纏足老人,她們年幼時被纏足,中年又被放足,到了現在,又經歷了現代審美評判帶來的異樣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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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亭村 鄭玉娘 94歲

作為生活在新時代的小腳女性,鄭玉娘每逢出門都會引來別人異樣的關注。她的家人如此描述她的小腳:「她的腳跟在這裡,不像我們這樣,跟豬的腳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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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被裹到變形的「三寸金蓮」不受現代人喜歡,是因為時代不同。鄭玉娘生活的年代是纏足瘋狂期,纏足對女性來說至關重要。

你不纏足出門不僅會被人嘲笑,也影響終身大事,尤其是大戶人家,不纏足的女性可以說是沒資格進門的。

除此之外,許多女性選擇纏足還因為一個理由:不用乾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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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平村 王尾妹 94歲

作為普通人家的姑娘,不纏足就意為著要種地、擔水、挑糞、上山、下海等。纏足就不一樣了,只需要在家做一些簡單的針線活就行。

但是纏足不等於一勞永逸,許多纏足女性結婚後還要乾重活,並且乾的比男人還多。畢竟對普通女性來說,有「小姐」身子還得干「丫鬟」活是常態。

王尾妹就是一個典型的纏足後還要幹活的女性,但她的心態樂觀,不覺得自己比別人差:「我裹腳跑起來跟沒裹腳的一樣,不差人家。」

而今年100歲的順嬸,與王尾妹不同。她是被迫裹腳,並且丈夫很早就去世了。她一個人拖著一雙小腳,挑起了養育兒女的家庭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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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峰村 順嬸 100歲

順嬸:「我是童養媳,8歲被婆婆抱走,在她的打罵下進行纏足。丈夫死後,我的孩子跟著我,搬了8次家,每次搬的家都很破。那時候我要去海邊掃貝殼,掃到手腳都打哆嗦,後來站不住就跪著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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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纏足痛苦,但對她們來說放足更痛苦。從圖片中可以看出,現在峰尾鎮的纏足老人,都還是纏著腳的。並不是她們不想放開,而是已經放不開了。

這种放不開是她們的難言之隱,在她們經歷放足政策的時候,更是無法說出口,只能用行動來做抗爭。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1929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並派專員落實。

纏了大半輩子的腳,突然要放足,峰尾鎮的纏足老人先是懵,再就是害怕。在當時的政策下,有一些人選擇了放足,也有一些拒絕放足,她們認為放足會帶來不好的事情,不敢放。

這種不敢,是一時難以適應,更是一種難以啟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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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放足行為叫解放,當時因幼年纏足後解開的腳,叫「解放腳」。但是,這種解放對纏了大半輩子的女人來說很恐怖。

因為腳對她們來說太私密,太隱晦了。在古代,腳對女性來說,比任何部位都要私密。纏足的女性一旦纏上,將不會給任何人看自己的腳,自己丈夫都不行。平日里洗腳都要關起門來,自己洗。而拆下裹腳布,無異於掀開她們的遮羞布,讓她們從心理上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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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打開裹腳布後她們不能正常行走。由於小時候纏足導致的斷骨爛肉,她們的腳已經極度變形,再加上纏縛了幾十年,一下子解開,很多人站都站不穩,只有靠布條裹得緊緊的才能勉強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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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老人足部骨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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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平村 庄榮妹 104歲

所以對於當時的放足的政策,大部分纏足女性選擇了一種打游擊的形式。有人前來查看,就解開,等人走了,就裹上,以此應對檢查。

而今年104歲的庄榮妹,當初就是極其不願意放足的那一個。她說:「老人說放足會發生不好的事情,我們害怕。於是就跟幾個要好的姐妹商量,躲起來,或者是檢查的人來了就解開,人走了再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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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已經到來,中國已經沒有纏足的女性了,但為了追求美而「摧殘」自己身體的大有人在。

美本身沒有對錯,就像最初纏足的人也沒有錯,只是為了更美更好看而已。但是當纏足隨著歷史的發展發生變化後,這種追求美的風氣就有了對錯之分。

只要人求美的心還在,社會中像纏足一樣的行為就會存在。只是名字不一樣,身體受損的部位不一樣罷了。

一如馮驥才對纏足行為的評價那樣:

三寸金蓮,是封建文化這棵千年大樹結下的一種光怪陸離的果實。儘管這果實已經枯萎和凋落,但大樹未絕,就一定會頑強地生出新的果實來。歷史的幽靈總在更換新裝,好重新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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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冠如

圖片:部分圖片來自互聯網,侵刪!(峰尾鎮老人圖片截圖自愛奇藝《三寸金蓮》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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