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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最好的保護,似乎就是讓她永遠帶著那神秘的面紗

空中鳥瞰亞馬孫

數萬年前,人類社會從採集為主的原始生活方式走向農業文明,開始了開發生態系統支撐框架和利用自然土地的進程,經過12000多年,原來遍地的原始荒原變成了農田或城市,所剩無幾的已經退縮到海角天邊。地球上沒有被人類經濟活動染指的陸地,僅剩下極地、荒漠和熱帶雨林的深處。

1 世界上的荒野

在國際組織中,荒野一般被定義為:「在我們的星球上留下的最完整、未被破壞的野生自然區域——那些人類尚沒有影響的最後真正的野生環境,在那裡從來沒有修建過任何田地、房屋、道路、管道或其他工業基礎設施。」這個術語目前僅限於陸地環境。

自從奧爾多·利奧波特建立世界第一個荒野保護區以後,這個概念便在美國和加拿大獲得官方認可。196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荒野法案》,從這個時候開始,國家可以根據需要,劃定荒野自然保護區,禁止任何類型的經濟活動,包括生態旅遊,僅允許進行科學研究工作。

在當今世界上,各個國家對於荒野的認識也不一樣,在學術上一些人認為「那些人類尚沒有影響的真正的野生環境」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因為沒有人去過就沒有人發現,去了多少人,做了什麼才能定義為「人類尚沒有影響」?因此也就有了世界各國自己的荒野和相關規定。

2017年2月,《科學數據》(Scientific Data)雜誌上曾刊登了一篇由詹姆斯·艾倫等人撰寫的「陸地上的荒野及最後的野生環境比較地圖」論文,用作圖的方式將世界僅存的荒野展示給世人,讓人欣喜不已。根據國際社會有關荒野研究的數據,目前的荒野依然覆蓋了地球陸地1/4的面積,世界的荒野主要分布在極地、雨林、沙漠和中亞的高原無人區,這些都是人跡罕至的區域。最近的科學研究顯示,在泰加森林的頻繁人類活動和對熱帶雨林的開發利用活動正在使這兩個世界最重要的荒野迅速地退化。在中國,能夠稱得上荒野的地區僅僅分布在中國西部的可可西里和帕米爾高原無人區。

科學界一般認為荒野的價值是其保留了沒有被人類活動干擾的自然信息,能夠讓人類了解那些隨著時間流逝而漸漸消失的自然和自然演變過程,以及隱藏其中的科學知識。

世界荒野分布圖

2 地球荒野保護面臨的巨大挑戰

國際保護組織在2002年完成的一份報告指出:「荒野為『原生地』佔70%以上,面積大於1000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土地人數少於5人的地域。」根據這個定義,目前世界上還有46%的土地屬於荒野範疇。

但這個範疇有大約85%的土地人類活動很難觸及,主要為北極的泰加森林、撒哈拉大沙漠等人類生命禁區。世界上其餘屬於荒野的區域目前都已經面臨被人類社會開發利用的威脅,面臨威脅最大的就是熱帶雨林。

進入21世紀以後,東南亞熱帶雨林各國大力發展經濟林產業,目前那裡已經成為世界膠合板、棕櫚油等產品的主要產區,開發雨林形成了巨大的產業,這樣的產業通過將自然土地轉換為經濟土地獲得經濟和社會收益。

從世界建立自然保護區,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和珍貴植物,再到保護森林生態、草原生態等生態系統,保護事業始終面臨這個問題。你要進行保護就必須回答保護能帶來什麼好處,這樣才會為保護獲得必要的經濟的支持。在特定區域開展保護一般是因為或有美麗景色,或有野生動植物,或是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區,但如何保護那些處於未開發利用狀態的荒地,人們一定會想,在那些土地種上玉米難道不好嗎?好歹有點收成,留著不用,啥都不做不成敗家子了?

基拉鱒魚

3 世界第一個荒野保護區基拉

1924年6月3日,經過奧爾多·利奧波特的努力,新墨西哥州基拉國家森林中的一部分被正式劃為基拉荒野保護區,東西長63公里,南北寬43公里,總面積22.582萬公頃。

與此同時,建立荒野自然保護區的還有奧爾多·利奧波特荒野和藍色山脈荒野。當時規定,在這片被稱為荒野的保護區內不允許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通行,可以到保護區域內露營,但不準設立露營區和釣魚,不準修道路、建築、伐木或採礦。

在基拉荒野中,有動物山貓、美洲豹、白尾鹿、叉角羚、黑熊、灰狐和白鼻浣熊等,溪流中生活著稀有物種基拉鱒魚。

但基拉荒野保護區最後還是沒能嚴格按照原來的設計來管理,其管理的模式後來變成了一般自然保護區模式。1988年極度瀕危的墨西哥狼被重新引入荒野公園,最初引進了11隻個體,由於狼總是要吃周邊居民飼養的牲畜,基拉養狼的工作與當地社區發生了衝突,管理人員不得不採取措施,將狼能轉移的轉移,難以找到的就放任其在墨西哥荒原自生自滅。到2006年,在基拉的墨西哥狼只留下4隻。因為荒野保護需要資金,獨立於基拉國家森林的基拉荒野保護區開展了生態旅遊活動,先後為公眾提供了釣魚、打獵、背包、騎馬和露營項目,建設了100公里的徒步旅行和騎馬步道,還開建了50多條小道。在開展生態旅遊的過程中,明確規定了「無痕」原則,不允許留下任何垃圾與人為劃痕。

基拉荒野自然保護區中的墨西哥狼

4 荒野保護與旅遊的矛盾

最初,利奧波特建立基拉等荒野保護區的目的是將那些還沒有被人類改造過的地方保護下來。這樣的初衷與保護瀕危動物的想法是一致的。後來很多自然保護區就在已經劃定的範圍內,再划出一塊供開發旅遊的區域,在保護區範圍內設立了核心區、隔離區和試驗區。核心區是保護對象存在或活動的地方,試驗區是允許搞旅遊的地方。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保護工作需要資金,而資金似乎永遠都是不夠的。而開發旅遊似乎不會導致野生動物死亡,既保護了野生動物,又獲得了保護工作需要的資金,保護區就可以自己養活自己。

基拉荒野保護區原來是在大面積的國家森林基礎上考慮這個問題,專門划出了一片重點保護的區域,姑且認為是基拉國家森林中的核心區,建設的初衷是要實行嚴格的保護。但在後來的荒野自然保護區建設中,劃定的範圍更小,因為保護工作總是缺錢,沒有錢就做不了保護的事。

本來設立自然保護區是為了減少人類活動的負面影響,限制在自然保護區的人類活動。但由於各種理由,人們開始搞生態旅遊,理論上是一種對生態環境負面影響較小的旅遊,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少有人真的理解生態旅遊如何搞,在實踐中很多生態旅遊最後都變成了大眾旅遊。這個問題是全世界自然保護面臨的普遍問題,一些人以為搞生態旅遊就找到了兩全其美的好辦法,做個保護宣傳,就變成「生態旅遊」了,保護工作因為旅遊活動的開展引來大批遊客而大打折扣,保護效果隨著旅遊開發活動而名存實亡。

從享譽世界的黃石和班夫,再到約塞米蒂,旅遊讓更多的人來到這些景區,但旅遊使保護對象逐漸失去原來的自然與純凈。在「保護 旅遊」模式的保護區域管理方式下,旅遊正在迅速消費保護對象的自然價值,導致其珍貴的自然價值迅速貶值。而對於荒野區域,其存在的價值就是純粹自然和原始狀態,引進大批遊客的「保護 旅遊」模式顯然已經不適用了,有沒有別的更好的管理方式?

5 荒野保護的意義

可持續發展的本質就是妥善處理一個人與自然的關係,現代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內涵更深,涉及範圍更廣。人們之所以要保護什麼,原因是它具有有用性,而現在的人們未必懂得很多自然生態系統的有用性,往往因利用了較小部分的價值,而丟掉了更多。例如對於天然林的採伐利用,獲得了木材,丟掉了生物多樣性。

19世紀後期,隨著北美大開發,美麗的自然風光遭到毀滅性破壞,一場為了挽救美麗風光而開始的自然保護運動開始了,結果是建立國家公園、國家森林、自然保護區等,並建立國家林業管理機構,負責自然保護工作。在拉丁美洲和非洲的殖民時期,宗主國政府、私人及其背後的財團,在殖民地化的保護地,後來變成了自然保護區。這些地方大多風景優美,有大群的野生動物,部分劃定的區域成為保護風景和動物的區域,在部分地區喜歡狩獵的西方紳士還會邀約朋友玩狩獵遊戲。其本質是保留更多美麗自然景觀,讓更多的人觀賞。這是基於自然為人所用觀念的第一批自然保護區域。

20世紀下半葉,隨著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國際社會對野生動植物自然生長環境的擔憂與日俱增,迫切需要國際社會做出切實的行動。1961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歐洲理事會的支持下,公布了世界的國家公園和保護區名單,並在以後不斷更新。1964年,IUCN出版了世界第一部瀕危物種紅皮書。這樣的工作也使IUCN在世界組織的自然保護公約和議程工作中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IUCN將嚴格保護區分為兩種:Ia是嚴格的自然保護區,Ib為荒野地區。世界遺產公約也呼籲更好地保護荒野,將其作為自然遺產,並制定了相應的評價標準。目前世界上有48個國家建立了按照世界自然保護聯盟標準設立的荒野自然保護區。

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領地擴張,自然保護區早已成為「孤島」,大多數保護工作僅僅是維持野生動物生存,遠沒有達到讓野生動物在自然狀態下自由繁衍的目的。

當前世界自然保護按照一般自然保護區管理方式管理荒野就存在一個問題,國際社會的自然保護區、荒野保護區、自然遺產保護地(點)等的選擇標準大多與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概念很類似。但荒野保護的目的在於維護其自然原始狀態,而不允許任何類型的開發利用。這裡的所謂任何類型,要不要包括所謂的生態旅遊?

在荒野面臨威脅的時候,主要問題依然是:要保護什麼?為什麼要保護?與我(或我們)有什麼關係?誰給錢?如何保護?社會要不要了解包括荒野在內的自然保護區?如何了解?是不是每一個人都一定要親自去那裡體驗一下?這些是知識界、學者、官員們和社會都必須要直面的問題。

荒野保護的意義在於,讓現代人從更深的代際價值和代際公平觀念來考察自然保護(或環境保護)問題:將那些好的東西留下來一些,而不是吃光用盡,要為後代的發展保留機會,這是可持續發展的「留存價值」觀。由現代人的有限知識和能力代替未來的人們做決策,往往是不明智的。當我們將所有資源都用盡以後,後代會因缺乏資源而面臨持續發展困境。

在自然生態系統中,荒野既不「荒」,也不「野」,僅僅是由於缺少了人類文明的印記而被稱為荒野,但其實,那是一種純自然的存在,荒野保護是保護的一種新境界,有深刻的內涵,需要保護理念的進步。

作者簡介

朱永傑

北京林業大學管理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86年留學美國,學習商業管理,有很強的英語交流能力;完成《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大小興安嶺林區管理體制改革》等課題的研究;參與了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等涉外項目管理專家諮詢工作;參與了天然林保護、京津風沙源治理、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和國有林區改革及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管理等諮詢工作和課題研究工作;著有《世界林業簡史》等。

轉載來源

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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