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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老人想在公屋養狗,扣分兩次被逼搬遷,希望幫狗狗申請伴侶犬

在香港,因為房價高昂,很多人都只能居住在由政府修建的公屋當中。因為畢竟不是自己的房子,所以居民們必須遵守規則。其中一項規則就是,不允許養狗。而76歲的劉伯伯和他的太太,就面臨著這個問題,他們需要在「房子」和「狗狗」之間做一個決定,因為這兩者不可共存。

76歲的劉伯伯與太太在華富(二)村居住,在十年前,他的兒子將一隻三個月大的柯基帶回家裡,給它取名為Money。後來,兒子因為結婚搬走了,就剩下了兩位老人和一隻狗狗共同生活。現在,Money已經十二歲了,步入了生命的晚期。

在劉伯伯心中,柯基Money是一隻十分乖巧的狗狗,每天都會在劉伯伯的床底下睡覺,陪伴著劉伯伯度過夜晚。劉伯伯每天閑是都會帶著Money出門散步,陪伴兩位老人度過不少退休的時光。雖然公屋一直有規定不允許養狗,但是劉伯伯並沒有想要遺棄money。然而事情在兩三年前發生了改變,有鄰居向房屋署投訴,認為Money的叫聲有擾民的問題,而且影響衛生,他也因此被扣分兩次,每次5分。

在2019年的新年之前,劉伯伯收到了通知,要求他要不將狗狗送走,要不就搬走。因為再不走送走狗狗,他就會因為被扣16分而失去了在公屋居住的資格。原本劉伯伯也考慮過在公園給Money找一戶好人家,但最終因為捨不得而放棄了。也曾想過將Money送到動保和領養組織,但因為這些組織都要求前主人從此以後不再和狗狗見面,於是也作罷了。但因為現在已經被逼上了絕路,於是不得不上網進行求助。

在網上有義工知道了這樣的情況以後,表示可以接受Money暫居在自己的家裡,同時為Money申請作為陪伴犬的資格。因為雖然明文規定著禁止養狗,都是為人們服務的服務犬卻不在被禁止的範圍內。這些服務犬包括:「視障租戶所養的導盲犬犬,以及有強烈特殊需要以狗為伴作精神支柱的租戶所養的伴侶犬」。因為劉伯伯夫婦是長期和兒子和其他的親戚分居,而且Money現在大概這聲還有三到四年的生命,如果順利的話,應該會酌情通過。

Money到底能不能繼續和劉伯伯夫婦繼續生活在一起,還得看是否能申請到陪伴犬的資格。如果不行,那就只能給Money尋找一個新的主人,如果可以,那就是一個感人至深的故事了。希望劉伯伯可以得償所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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