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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孩子」偷」東西,如何引導很關鍵!

作者:陽媽

上周在和陽陽妹整理玩具時,發現一顆黃色彈珠,她急忙解釋說:「不是我故意拿的,當時在玩具店,我正在玩,一個小朋友過來和我搶,我就一直緊緊握著手裡想躲開他,然後就稀里糊塗帶回家了。」

「嗯,看來你知道沒有付錢就拿回家是不對的。現在我們怎麼辦?」我淡定地說。

「要不然你陪我,我把彈珠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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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定要還回去,當然也明確告訴孩子,還回去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1、樣品玩具還在原處,我們把珠子放回去即可;2、樣品玩具因為少了配件,已經更換,那我們需要主動找工作人員說明來意。

第二種情況其實挺挑戰的,因為我們不知道會面臨什麼,所以去之前我們得和孩子聊聊,預設後果。比如:需要我們為少了配件做報廢處理的玩具買單,又或者工作人員對小孩還回物件的行為給予肯定。但無論如何我們不能給孩子貼上小偷的標籤,或者用警察會來抓她的語言嚇唬她。

其實陽陽妹帶回彈珠那一刻就意識到了這樣不對,但心裡膽怯、擔憂,所以想把這個秘密藏在心裡。看來作為媽媽的我還需要和她多一些溝通,讓她可以充分信任和依靠。

有一次放學回家,陽陽妹很神秘的從校服包包里掏出一小塊黏土(黏土:用來把作品粘在牆上又不破壞牆面的泥),並沾沾自喜地說:

「媽媽,這是我悄悄從幼兒園裡拿的,老師說了小朋友不可以帶回家!但我是悄悄拿的!老師沒有發現!」

「老師說了小朋友不可以帶回家,那你為什麼還拿?」

「因為我也想把在家裡畫的作品粘在牆上啊!」

「家裡有黏土呀!」

「可是、可是……我想要灰色的黏土,家裡是藍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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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應該反思一下了,家裡的黏土使用權由我掌控,陽陽妹每次想粘作品都需要在我這裡「申請」領取,而我總是很「摳門兒」,每次給她一丁點兒,因為我不希望家裡牆上星星點點滿是黏土,所以黏土對她來說尤其珍貴。

還有一次我告訴隊友,拖地時,我發現沙發下面有一塊搓得圓圓的黏土,還納悶呢,誰把黏土當膠泥玩兒呢?順手把沾滿灰塵這塊黏土扔掉了。回想起應該是前幾天陽陽妹找我要黏土時,我正在炒菜,讓她自己拿,但是要求只能拿一小塊,沒想到這丫頭還給自己留了些「備用」。

可是昨天下午陽陽妹又出新作品時向我要黏土,我「推三阻四」,於是她趴在地上,試圖在沙發下面找她的「寶藏」,發現沒有了。所以……就有了今天的這一幕,從幼兒園悄悄帶回一塊來。

是不是讓我們想到了「偷」這個敏感的字眼?

又是一個觸碰道德底線的行為!

於是我們繼續聊:

「你很想有多一點的黏土嗎?」

「嗯!」

「媽媽總是限制你用黏土,你的感受是什麼?」

「不高興,我想自己有更多的黏土,比媽媽還多,我不想媽媽每次只給我一點點。」

「哦,媽媽明白了,對不起,媽媽控制黏土的行為可能讓你感到沮喪了。其實你可以告訴我的,不然媽媽不知道。」

「我說了我想多一點,可是你每次都只給我一點點啊!」

「媽媽覺得每次用一塊黏土,能把作品粘在牆上就好了,不需要太多的。」

「可是少了作品會掉下來,上次就掉下來了!」

「想要更多的黏土你想到了哪些方法呢?」

「我想去買,但不知道哪裡有賣的。」

「哦,那想想幼兒園和家裡是把黏土和哪些東西放一起的?」

「彩色鉛筆、油畫棒、畫紙、膠帶……」

「嗯,這些東西有一個名字叫:文具,你可以讓媽媽陪你去文具店找找!」(真後悔之前我直接去文具店買回黏土,沒有叫上陽陽妹。)

「那好吧!」

「明天你可以把幼兒園的黏土放回去嗎?」

「不行,萬一被老師發現了,她會說我的!」

「那你拿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她會說你呢?」

「我是悄悄拿的,她沒有看見!」

「那你明天放回去的時候也悄悄的吧。」

「如果我在放的時候被老師發現了呢?」

「發現的話,你就如實的告訴老師昨天你拿了這塊黏土,因為你實在很想要,但是想了想,悄悄拿走是不對的,所以今天放回來了,去勇敢的承認這件事!還記得你小時候(陽陽妹特別喜歡回憶曾經的時候說`我小時候',感覺她現在很大似的)我們去吃甜品,你把一個陶瓷勺子打碎了,媽媽鼓勵你主動去告訴服務員阿姨,問需要賠償嗎?結果阿姨說小朋友能夠主動承認這件事,就原諒你了。所以媽媽在想,如果老師發現了,你可以告訴她,相信老師會理解你一次的!」

「哦,那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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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感覺陽陽妹在答應的時候底氣不足。

我很期待第二天的結果,於是我們一起找了一個透明塑料紙,小心翼翼的把黏土包好,放進書包。

第二天上學前,我忘記了提醒她放回黏土的事情,自己擔憂了一整天。

結果放學時,陽陽妹拿出透明塑料紙,得意地告訴我:「媽媽,我今天悄悄把黏土放回去了,老師沒有發現!」

「好吧,很高興你今天記住了放回去。但是媽媽想告訴你的是:下不為例!這個詞語的意思是:媽媽只理解你這一次,如果下次因為特別想要什麼東西就悄悄拿回家,是不對的行為,你會為此而受到懲罰。比如在家裡,你要停止一周玩樂高玩具;如果是在外面發生這樣的事情,警察叔叔會帶走你,讓你幾天都見不到爸爸媽媽作為懲罰!」

「警察叔叔是抓壞人的!我拿了東西也會變成壞人嗎?」

「是的,悄悄拿走東西這個行為是不對的,所以會被懲罰,在家裡是爸爸媽媽懲罰你,在外面,是警察叔叔懲罰你。拿回家的東西有兩種情況:第一:我們花錢買的;第二:別人主動、自願贈送的。媽媽暫時想不出第三種理由了,如果你想到了也可以告訴我哦!」

這場關於「偷」的風波,告一段落!

當孩子故意或者不小心拿了不屬於我們的東西回家,無論如何,不要有僥倖心理,覺得既然拿回家了,又沒被逮住,何必多此一舉還回去?但這恰恰是給孩子建立正確價值觀的時候,比哪一次真的被逮住了你再當場罵Ta有用的多。

陽陽妹從上一次沾沾自喜地「偷」,到這一次迷迷糊糊地「拿」,已經建立了道德意識,我們需要看見孩子一點一滴的成長和進步,而不是急於求成,信奉「黃金條子出好人!」的俗語。

打罵真的不起作用,作家劉墉說過:「如果孩子犯錯時,我們都輕聲細語和他交流,在必要時我們清一清嗓子,孩子就明白了。如果我們平時用打罵的方式,那問題嚴重時我們舉著刀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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