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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日偷盜無罪:解讀正月十五中國狂歡節最牛標誌——放偷

(說歷史的女人——第648期)相對於西方的狂歡節,中國的節日氣氛要弱得多。我們有許多傳統節日,最隆重的不過是過年和正月十五元宵節了。在過去,過年的最主要標誌就是放鞭炮,穿新衣戴新帽,然後就是吃。如今,大部分地區都禁鳴了,不準放鞭炮了,所以過年基本上就沒什麼氣氛了。幸虧我們還有正月十五元宵節。如果評選一個中國的節日為狂歡節,那無疑是元宵節了。

現在儘管禁鳴,大家不能隨便放煙花了,但並沒有完全禁放,在許多地方還能看到有組織的煙花盛會。除了在放煙花爆竹上比春節熱鬧外,元宵節更有許多過年所沒有的慶祝活動。比如燈會、燈謎、社火、踩高蹺、唱戲、盪鞦韆等,所以,元宵節已經或者從來不是一個像過年那樣注重吃的節日。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催人」,正月里鬧元宵,元宵節主要突出一個「鬧」字,所以在中國,自古以來,元宵節就是一個最「鬧」的節日,最歡樂的節日。不過要說它的狂歡性,並不在於看花燈、玩社火或者盪鞦韆之類,從歷史上看,正月十五狂歡的最大表現應該是「放偷」。

什麼是放偷呢?顧名思義就是放開偷,元宵節就是「放偷日」。 本來,「偷」不管在什麼時代都是貶義的,在道德上為人所不齒,在法律上更是違法的。但在古代,元宵節在很大程度上是「放偷節」,此日偷盜無罪:今天我們就來解讀一下正月十五中國狂歡節最牛標誌——放偷。所謂放偷,是指偷盜在元宵前後幾天可成為名正言順的事情,至少會被很大程度的寬恕。

放偷節的起源與發展

放偷節起源於遼金時。《魏書·東魏孝靜帝紀》記載:「(天平)四年春正月禁十五日相偷戲」。說的是北朝拓跋鮮卑族在元宵夜時,相偷戲盛行。「相偷」即為互相隨便偷竊。南北朝的契丹族是於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連續三天「放偷」;女真族則於十六日夜進行相偷戲。相偷戲的傳統從魏、齊綿延至隋,越來越熱鬧。後來的朝代也受到其遺風的影響,在元宵這天分別有些相偷戲。

宋代洪皓《松漠紀聞》載,人們從契丹人那兒承襲放偷習俗後,有婦女明目張胆地到別人家偷竊東西,不過都是趁主人迎客之際進行的。若被主人發現後,主人也不斥責,不當面要回東西,而是拿自己的家用茶食糕點等上門到偷者家裡贖回。清代廣東文昌縣也存在「元夕偷青以受詈為祥,失者以不詈為吉」的習俗。

人,做為文明的高級動物,日常行為必須是要由禁忌的,所以才有法律的產生。但是也有例外,就是說,在一些特殊的時間或場合,平常的禁忌可以被取消,或者被盡量寬恕,這樣的日子和場合往往有歡樂、喜慶甚至是狂歡色彩。

比如結婚當天的鬧新房行為,鬧者可以對新媳婦做出一些不軌的動作,是不被指責的,若在平常則無異於耍流氓了。還有傣族的潑水節,你弄一盆水嘩啦潑人一身,擱平常不揍你才怪,可是在節日里大家都是哈哈一笑了事。偷也是如此。如果連偷的行為都不禁了,說明元宵節可是真正的狂歡節了。咱們就看看我國各地在元宵節這天是如何放偷的。偷主要分為偷菜、偷青、偷燈、偷人等。

我國各地的放偷節趣事

在正月十五放偷節里,偷的最多的就是偷人家菜園子裡面的青菜,所以在許多地方又叫「偷菜節」,偷菜節在西南地區廣為盛行,現在還有多個省市和多個民族對這個富有傳奇色彩的節日有極高的興趣。

比如現在的四川、重慶等地的農村,每到正月十五的那天,人們都會在白天悄悄去菜地踩點,看哪家的菜長得好,長得肥嫩。晚飯過後,等天一黑,大人就帶著小孩兒去別人的地里偷菜,在偷菜時,大人會跟小孩先講好,在菜地里不能大聲說笑,否則,如果被菜地主人知道了,會被罵的。

但若是偷菜者一不小心被主人發現,被罵了,偷菜者也不會生氣,因為大家都知道,罵的越凶,偷菜人越開心,在主人罵時,也把偷菜人的霉運罵跑了,同時也罵走了他自己的好運。所以,菜地的主人即便見了別人來偷菜,也大多是不會罵的,被別人偷菜,說明自家的菜長得好,預示著來年的好運。偷好菜後,大家會回到家裡,把偷來的菜做夜宵吃,就像吃湯圓吃餃子一樣,是一種幸福吉祥的感覺。

湖南省也有偷菜節,比如郴州,那裡的偷菜節又叫「偷青節」,是在每年正月十四晚或正月十五進行,它最早流行於湘南的農村,是多年來的一種傳統習俗。人們在元宵節這天悄悄進入別人家的菜園裡偷菜,然後將偷的菜拿回家做熟了吃,被偷的人家當然也不會惱火,在發現自己的菜園被偷後反而會很高興,說明自己家的菜長得好,新的一年一定會豐收的,會事事順利,會更加富有的。當然去偷的人也是為了沾點別人的福氣,期盼新的一年有個好運氣,所以偷菜的人只是象徵性地偷一點,並不會破壞別人家的菜園。

少數民族也有不少在元宵節偷菜的。比如苗族在正月十五偷菜也很盛行。他們甚至不只是在正月十五,連八月十五的月圓之夜也會去偷菜。民間傳說中,月圓之夜月老會為未婚男女牽線搭橋;侗族人還認為月圓時,月宮的仙女要降臨人間,把天上的甘露灑到瓜果蔬菜上,人們在這天夜裡吃菜,自然就會粘上喜氣,所以偷菜就成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人們把月圓當作圓滿的象徵,月圓之夜許願就會靈驗。流行於貴州省黃平一帶苗族的偷菜節也是在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舉行。節日這天,姑娘們便成群結隊去偷別人家的菜。不過這裡偷菜也有規矩,不能亂偷,就是嚴禁偷本家族的,也不能偷同姓朋友家的,因為偷菜與她們的婚姻大事有關。

還有,所偷的菜僅限白菜,不準偷其他菜;數量也有限制,夠大家吃一頓即可,不能太貪了。偷菜同樣也不怕被發現,被偷的人家也並不責怪。大家還會把偷來的菜集中在一起,做白菜宴。據說誰吃得最多,誰能早找到意中人,同時她所養的蠶也最壯,吐出的絲也最好最多。因為,在當地,養蠶是姑娘們的大事,在這一天能多吃點偷來的喜慶菜,那是再好不過了。

在台灣也有元宵節偷菜的傳統,還流傳著如果未婚女性在元宵夜偷菜偷蔥將會嫁到好丈夫的習俗,俗稱:「偷挽蔥,嫁好尪」、「偷挽菜,嫁好婿」,希望婚姻美滿的女孩,要在元宵之夜到菜園裡偷蔥偷青菜,以期待未來找個好婆家,過上幸福的日子。

在許多地方,偷菜節當然更是兒童們最開心的節日。在偷菜節的晚上,月亮出來以後,孩子們就三五成群地相約去菜地里偷摘新鮮的蔬菜,小夥伴們先在月光下打鬧、做遊戲、唱歌、玩耍,直到月亮快到中天了,才開始偷摘別人菜地里白菜苔,大蒜苗之類的蔬菜。然後帶回家,自已動手把偷來的菜做好,請家人及鄰居們來吃,大人們不但不責怪孩子們,還要評論孩子們的廚藝好壞呢。孩子們則邊吃邊說偷菜的經過,敢情快活極了。

這樣的偷菜節簡直就像兒童節一樣了。孩子們無論偷誰家菜地的蔬菜,大人們都不能去現場干涉,頂多是在遠處大喊,「捉偷菜賊了,捉偷菜賊了!」嚇嚇他們而已。孩子們也知道這天夜裡偷菜不算賊的,聽到喊聲,一些大點的孩子也只會瞎嚷嚷「快跑!快跑!要抓賊了!」孩子們便從地里跑出來,然後又去另一家地里接著偷,呵呵。椐說夜裡有小孩子們去偷菜,就預示今年有個好收成,吃了孩子們偷來的菜,全年不會生病生瘡。所以正月十五夜,就成為新年後的第一個節日,是最開心快樂的節日。

偷菜節去偷菜還有個慣例就是,只能空手去別人的菜地摘菜,不能帶籃子什麼的去偷。否則大人就會打人的。也不能偷得太多,一人用手偷一把菜,能做成一碗就行了,回家當時就自已動手做,做好了就請大家品嘗,偷菜節也是讓孩子們體會一下,夜裡到野外偷菜,那種擔驚受怕的刺激感覺,和做菜給大家品嘗的快樂吧。

從偷菜到偷燈偷人,其實都是偷福

在古代,元宵節除了偷菜,人們也偷別的東西,比如偷燈。元宵節又叫燈節,送燈或偷燈以祝願早生貴子的習俗很早就有。據南宋記錄節日民俗的書籍《歲時廣記》中稱,宋朝時人們認為正月十五日的燈盞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婦共同去別人家把燈偷來,放到床下,當月便可懷孕。

古時元宵節的晚上,家家戶戶門前都燃一些用豆面捏成的或用水蘿蔔刻成的能食用的燈盞,如有女子婚後三年不育的,元宵節就上街去偷燈吃,一般偷劉姓和戴姓的居多,「劉」音「留」、「戴」音「帶」,取其諧音,意為「留住孩子」,「帶上孩子」,雖然不怎麼靠譜,但也喜慶。小編的故鄉則是在正月十五和正月二十的晚上,每家用黃玉米面做成花燈盞,裡面放進香油,點亮拜神、祝福,等油燃盡了,孩子們就把燈盞吃掉,以為這樣自己就能學習好,還會給自己今年帶來好運。

我國在許多地方,人們在元宵節不僅玩得不亦樂乎,還「偷」得不亦樂乎,偷菜、偷青、偷燈什麼的都不在話下,更有甚者,還有偷人。明代崇禎八年刊行的《帝京景物略》一書,在提及金元時期正月十五「放偷節」情形時,說「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雖竊至妻女不加罪」,意思是不僅偷物還可以偷人,且妻女為人所竊都不以為罪。居然還敢偷人,我也是醉了!

無獨有偶,清初學者查嗣瑮在《燕京雜詠》中有這樣的詩句:「六街燈月影鱗鱗,踏遍長橋摸鎖頻,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門猶有放偷人」,這偷人的描寫可謂惟妙惟肖了。

事實上,在元宵節不論偷菜偷青,偷燈偷人,其實都是偷福,盜福。在民間,過節時人們常在門上貼個倒寫的「福」字,意思是「到福」或者「盜福」,都是為了圖個喜慶,圖個吉利,讓人們快樂一下,釋放一些被壓抑的人性,或者減輕一下被生活帶來的壓力,好處多多也。偷盜也有無罪時!放偷,可以說是中國正月十五狂歡節的最牛標誌了。不知各位朋友是否喜歡這個節日?(文/一米暖陽)

參考史料:《帝京景物略》《歲時廣記》《魏書·東魏孝靜帝紀》《松漠紀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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