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未成年人按身高賣票被告了!讓每個家長共同呼籲!
近日,全國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在廣東打響!
2月1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就廣州長隆集團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代表消費者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數未成年人消費者權利的侵害行為;
2.以恰當有效的方式依法給予全部未成年消費者應有的優惠;
3.就其侵害行為在主流媒體重要版面上公開賠禮道歉。
此案針對未成年消費者權益問題提起公益訴訟首開先河,屬全國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公益訴訟。
案件由廣東省消委會消費公益訴訟律師團成員、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陳聯書律師團隊無償代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
按身高賣票=變相「懲罰高個子」
綜合多方意見,廣東省消委會認為,依據《民事訴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旅遊法》《價格法》等法律相關規定,所有的未成年人(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及參與旅遊活動中有權平等享受票價優惠,不應受身高影響。
若部分遊樂場、公園等場所以格式條款、單方規定限制身高「超標」的未成年人享受票價優惠,等於變相「懲罰高個子」,對長得高、長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這部分消費者的平等權和公平交易權,同時也存在個體歧視、價格歧視等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教科院副院長鬍衛表示,「純粹以身高為標準的兒童購票不合理,對個子高的孩子不公平。」
全國人大代表張莉曾在兩會中指出,「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我國兒童平均身高逐年升高。按身高一刀切的規定,往往令大個子兒童享受不到應有的福利。」
現狀:兒童平均身高已超免票線
在我國大部分公共場所,兒童免票標準都在1.2米至1.3米之間,半價票標準在1.3米至1.5米之間,但我國兒童的平均身高早已達到甚至超過這些標準。
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健康所《營養數據年鑒》顯示,截至2012年,我國6歲兒童平均身高均已達到或接近1.2米,12歲兒童平均身高已超過1.5米,14歲兒童的平均身高已達到或接近1.6米。
2016年6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我國第五次兒童體格發育調查結果》顯示,以5~5.5歲年齡組為例,2015年男童身高為113.6cm,女童身高為112.5cm。
我國兒童的平均身高早已達到甚至超過這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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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呼籲改變這一不公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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