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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使琉球官員陳傳因何被皇上貶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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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鄭笑薇

據史料記載,中國與琉球的友好關係可追溯至隋朝公元605年,但朝貢關係的建立確是在明代初年。明太祖朱元璋為鞏固新建政權,便積極地與周邊小國拓展外交,謀求國外政治環境的和平,其中比較著名的外交事件即為大家所熟識的鄭和下西洋。在諸多小國中,琉球與明朝的交往甚為密切,琉球與我國福建省相距甚近,也是明太祖尋求和平關係的國家之一,從那時起便派遣使者出使琉球,冊封琉球國王,還曾賜閩人三十六姓於琉球,幫助琉球人習得水上之術,但其最終目的是讓琉球便於來明進行朝貢。

琉球示意圖(來源網路)

明朝對於使者的選拔也是有嚴格的選定,其中官員包括兩位正副使,給事中,正七品;行人,正八品,雖然官階不高,但這些多為知識淵博滿腹經綸的大學士,隨行的人員多半為船員軍士,整個出使的使者團人數少則兩三百人,多者可達六七百人,可見其聲勢浩大。去往琉球的路途是凶多吉少的,大部分路程為海路,有各種未知的風險,所以很少有人主動請纓前往出使琉球,還曾有大臣提出停止這種使節來往,當然如果能夠順利完成出使任務的,回國可以得到升遷,如果失職就要受到懲罰。

出使船隻圖(來源網路)

陳傳(傅),邢科給事中,福建閩縣人,於正統十三年即1448年受命出使琉球。由於出使琉球的船隻多由福建生產,同時福建與琉球相鄰,明朝規定出使琉球官員不能為福建籍,以為避嫌,或者不能享受內務府給同行非福建籍官員的津貼待遇。但是陳傳(傅)隱瞞了自己是福建人的身份,還理所當然的認領了內務府專為使臣準備的金織衣一套及百錠鈔,同時在出行途中因為經過自己家,遲遲不舍離家,耽誤整個出行計劃,禮科都給事中章瑾便上書告發了陳傳(傅),皇上下令等陳出使回國立即以盜竊內務府財務的罪名逮捕他,按照法律陳傳(傅)應當贖斬黜為民,但是被皇上貶謫,戍守大同威遠衛。

明代使節出使琉球圖(來源網路)

參考文獻:

1.謝必震,胡昕著.中琉關係史料與研究[M].2010

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 明清檔案與歷史研究論文集 (上冊)[M]. 2008

3.《明英宗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胡一舟 王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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