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協副主席、草書委員會主任劉洪彪怒曝:書法國展的評審潛規則
文意不宜
形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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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錯誤
這表現在四個方面:
其一,草法不當。不諳草法,想當然減省點畫,任筆塗抹,不可識讀。
其二,繁簡併用。一件作品兼用繁體、簡體字,記得起就繁,記不起就簡,毫無規範意識。
其三,寫錯字別字。有的是繁體字,異體字和多義字的誤用,如茶「幾」寫成幾何之「幾」;「皇后」寫成前後之「後」;攪「和」寫成和平之「龢」;意我之「余」寫成多餘之「餘」;千萬「里」寫成里外之「裏」;說話之「雲」寫成雲霧之「雲」;書「卷」寫成捲動之「捲」;頭「發」寫成發展之「發」;不相「干」寫成幹部之「幹」……有的是錯寫繁體字,「闊」字門裡門外都有「水」;「憂」字體內體外皆有「心」……有的是畫蛇添足,「華」、「神」一類以長豎結尾的字和「海」,「難」一類草體字習慣性地多加一點。
其四,落字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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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字抄書
大致有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依賴格子寫字,或畫格,或疊格,離開格子就難以成行謀篇。長此下去,削弱了大局觀和應變力,抑制了靈性和才情。
第二種情況是查字拼湊,從大字典或不同碑帖中查找所需的範字,湊成一篇,寫就一文,紙上各行其是,形離神散。
第三種情況是拘泥於一畫一字,一筆一筆地湊,一字一字地擺,點畫間少關聯,字與宇無呼應,氣息不通。
第四種情況是打破書寫順序,不按傳統書寫方法自上而下、自右至左順序書寫,而是在打好格子的紙上用鉛筆寫好字樣,從上部開始,一格一格地充填,整體下移;或事先疊好格子,從左到右橫寫,自上而下行復一行……
如此書寫,看不到字間的前後呼應,書卷氣蕩然無存,墨色變化也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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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工具
最多見的有四種類型:
一是小筆寫大字,或點畫細弱,線條綿軟;或鼓弩為力、拋筋露骨。
二是生宣寫正書,點線過於滲洇,時有墨豬,滿紙疙瘩。
三是熟紙寫大草,線條飄浮,墨色焦燥。
四是墨中加水多,水多必滲洇,滲洇行筆必快,快則草率,結字不成形,點畫不精到,且墨淡傷神。
以上,既是潛規則,也是明規則。因為這些都是書法創作中的大忌,是每個書法人都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因此,劉洪彪評委對大家這些不規範的地方進行的一些提點,希望大家記住這些問題,有這些問題的記得及時改正。
來源:書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