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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冬語出驚人:法律不適合見義勇為!不要信法,應學法懂法用法

2019年2月21日,格鬥狂人在其網路直播「冬哥辣評」中,談到了當前的一個熱門社會話題——「見義勇為」,其出語大膽,但卻有著自己的獨到的思維和見解。

徐曉冬說:關於福州「見義勇為」一事,我就來說說,我也不怕被封。

第一:目前中國的法律,不適合「見義勇為」!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我認為:大家按現在的法律,如果同樣是發生了強暴事件,你可以大喊:你不要強暴!不要強暴!然後,你就得打電話報警:哎呀,脫褲子了……

因為,你沒法上去打施暴者,目前法律不適合!你想當英雄,只能打電話——有困難找民警!

有人會罵我徐曉冬:你還是人嗎?你不去阻止?——可是,假如人家壞人要有心臟病呢?我還不是跟自己成強姦犯一樣,反正最後自己也得進去了?

我是爺們,可我不敢「見義勇為」了——如果壞人要有心臟病,被我打死在那兒了呢?

第二:我們要有獨立思維:不要相信法律!

「不相信法律」,但要學會利用法律、運用法律——這個世界上沒有可相信的東西!我說「不要相信法律」,但要學法、懂法和用法才行。

例如:這個人,把另一個人打了。然後報警,你說:他打的。他說:我沒打——如果沒攝像頭,也沒能證人,怎麼辦?如何界定?

所以,我說「不要相信法律」!沒有證據的話,得去人多的地方打嗎?

我總結多年的經驗,就是驗傷也沒用,如果沒有證據不行——在任何國家,都不要相信法律,但要會學法、懂法、用法!

所以,想見義勇為,你衝上去,就是碰運氣了:踢一腳壞人,運氣好的話,沒事。可是,如果他腸子斷了、死了,就麻煩了。

冬哥不相信法律,但我要學法、懂法、用法,這樣會更好——你們大家不要活在狗屎里,你們別都是奴才好嗎!

所以,大家都考慮清楚了:見義勇為,最好的方法,是報警,報警你們會安全些。

……

——徐曉冬直播中認為:「目前中國的法律,不適合見義勇為」,這一點上,或許正是因為「福州見義勇為事件」,讓中國更多人會相信這句話了吧?

這說明了什麼?說明在我們的國情下,對於「正當防衛」的法律理念、界定、內涵,與公眾目前的希望與所見,顯然有著差異和距離。

至於法律層面上,是不是更要深入研究「正當防衛」?以及對「見義勇為」的延伸界定、法律救濟等,都應提上法律的議程——這一事件,或會推動其深入進行吧。

那麼,徐曉冬作為一名武者,按說,作為有著傳統武德傳承責任和義務的中國格鬥人,不應比普通人,更要提倡和踐行「見義勇為」嗎?

像古代武者的「路見不平」、「鋤奸除惡」精神與傳統,不應該延續到現代的「見義勇為」上嗎?

心懷正義,見到不平時,就要「管閑事」,這不正是我們社會提倡的精神嗎?確實是。

可是,現實卻是:當代是法治社會,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必須品——所以,才會有「法律是用來信仰」的名言。

可是,徐曉冬所言的「我不相信法律」,對嗎?其實,也不得不說,格鬥狂人這句話,在某種層次上,也有一定的現實性與合理性。

因為,世界上,並沒有完美的法律,法律有可能存在瑕疵;或不適應現實發展之處;再加上法律實施中的各種問題,人們不相信法律之慮的存在,就有了一定的客觀現實之合理性。

徐曉冬雖只是一介武夫,可是,他這樣說,也並非完全的一個徹頭徹尾的懷疑主義者、虛無主義。因為,他在「不相信法律」言論下,卻話鋒一轉說:「我要學法、懂法與用法」,這樣的思維與做法,就仍然符合一個當代公民應有的素養:你可以內心不信法律,但我仍要學習它、明白它、使用它。

看似四肢發達的格鬥狂人,其實,從他這番對法律、對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的見解上,且不管說得對與錯、完美與否,但就其能獨立思考,有自己的見解上,仍不覺讓人對這個「武林打假莽漢」,要高看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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