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台灣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預計5月實施

台灣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預計5月實施

【觀察者網訊】

在島內為此爭執不斷後,台灣「行政院」終於卡著時間,通過了「同性婚姻專法」草案。

據台灣「中央社」2月21日報道,台當局「行政院」會當天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島內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專法自5月24日起實施。法案後續將送「立院」審議。

該「同性婚姻專法」草案名稱定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是島內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以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

法案重點包括,讓同性婚姻有合法財產繼承、醫療權,能收養血緣子女,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

草案第二條規定,同性婚姻關係的定義為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

草案規定,同性婚姻准用「民法總則編、債編及民法以外其他法規」關於配偶、夫妻、結婚或婚姻,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的規定;但在收養部分,僅能收養同性婚姻中他方的親生子女。

圖自「中央社」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2017年5月24日,台灣地區「大法官」的「釋字第748號解釋」稱,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永久結合關係,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與第7條平等權規範,要求行政與立法機關需在兩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若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侶就可以依現行「民法」規定登記結婚。由此,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

挺同團體歡呼 圖自《聯合報》

不過,去年底,「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愛家公投,要求將同性伴侶排除在「民法」婚姻之外,獲765萬票同意,「行政院」因此需依法在3月前提出「同性婚姻專法」草案。

台媒報道曾指出,由於21日是2月的最後一次「行政院會」,「行政院」須在當天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才能趕上3月1日前將草案送交「立院」的期限。

期間,挺同、反同團體對於專法各有堅持。挺同方認為專法應以婚姻為主要框架,並實質保障權益,包括應以「收養」相關法制保障同性家庭親子關係、應予同性配偶「民法」繼承篇的配偶繼承權等。反同團體則強烈要求婚姻二字不得入法,應稱作「同性共同生活法」。

19日元宵節晚間,島內多個民間團體在「行政院」前發起「愛家護兒慶元宵千人提燈『政院』繞行」活動,以提燈籠繞「行政院」周邊的方式,表達反對「同性婚姻專法」、婚姻定義應維持一男一女等訴求,要求「政院」尊重公投結果,勿罔顧民意強推同性婚姻。

圖自台媒

不過在活動會場另一角落,有10多位挺同人士在現場舉行活動。他們表示「大法官」「釋憲」已通過,不明白為何反同團體還要推公投案。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港台第一觀察 的精彩文章:

被韓國瑜逼問兩岸政策,蔡當局竟回罵「喝醉的土包子」

TAG:港台第一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