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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撿到2500年前古劍,50萬不賣,上交獎勵500

文|和佛賞花去

如今要去古玩市場撿漏估計跟買彩票差不多。但作為文物大省的陝西以及古代帝王很多的河南,確實有些意想不到事情發生。陝西一家水泥廠的農民工小李,在半夜給叉車上料時,無意中發現了篩粘土的鋼網上卡了一個東西。他以為是廢鐵片,就把它扔在一邊繼續幹活。這些粘土都是從附近山上拉來的。下夜班後,小李回到集體宿舍,借著燈光一看,是一把50厘米長,沉甸甸的短劍。劍體鋒利,呈亮白色,劍柄呈青綠色,刻有花紋。這難道真是一把幾千年的青銅劍嗎?

有歷史知識的都知道,青銅劍始於3000年前的商代,春秋戰國時期,青銅劍的製作達到成熟。那個時代的青銅寶劍,長度正是五六十厘米。青銅劍是我國古代戰爭中經常使用的一種兵器。它是銅、錫合金冶煉製作而成的。在青銅時代,鑄劍的關鍵是在冶煉時,向銅里加入多少錫。錫少了,劍軟;錫多了,易折斷。因此,能夠隨身攜帶青銅劍的不是將軍就是顯赫的貴族,是身份等級的象徵。

小李挖到寶貝的消息不脛而走。有明白人從這古樸端秀的造型就看明白了,這是一把距今2500年前戰國時期的古劍。有人出幾十萬收藏,由於這把青銅劍保存完好,鋒利刃薄、光澤無銹,有人甚至出價50萬。這對於家庭條件非常一般的他來說,是改變命運的好機會。可是在眾人的疑惑中,26歲的小李拿起電話先聯繫了縣文化部門,隨後把古劍用報紙包起來送了過去。小李是個好青年,他說,自己看到類似的法制類節目,知道文物是國家的,所以他就上交了。

當地文化部門的領導,認為小李這種行為值得表彰。為他頒發了榮譽證書,獎勵了500元。經鑒定確實是一把戰國時期青銅劍,並且是出自楚國貴族之手。我們知道,漢代後的劍是鐵劍,只有春秋戰國以及秦漢時期才是青銅劍,價值不菲。已知的越王勾踐和吳王夫差的青銅劍都是禁止出國展覽的。2015年上海的一拍賣會上,一把戰國青銅劍更是以448萬的天價被賣出。因此,小李這件事在網上引起爭議,那就是相對於50萬甚至500萬的青銅劍,文化部門獎勵500元確實太小氣了。無獨有偶,洛南一村民向當地文保部門上交了西周時期的石斧,卻只獲得了100元的獎勵。

要筆者說,也不能一味怪當地文化部門,因為他們也是按照規定這樣做的。《文物保護法》規定,公民發現或者是撿到文物主動上交國家是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沒有上交而私自藏匿、販賣都是違法行為。而對於主動上交文物的,對於獎勵的數額沒有明確規定。只是,文物保護法是1982年出台的,如今已過去30多年了。80年代的500元可以買一台電視機,至少相當於如今的8000元吧。其實,如此千篇一律地按規定應套,不利於對獻寶人積極性的調動。應該結合文物的珍貴程度、市場價值以及當前的生活消費水平,這樣才會激勵更多人主動上交自己發現或撿拾到的文物。大家覺得呢?

參考資料:《青銅劍》《丹鳳小伙撿到戰國青銅劍 有人出價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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