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宇不被起訴,這次正當防衛認定不難
新京報 文丨鄧學平(律師)
因見義勇為、營救被毆打女子而被刑事拘留的福建小伙趙宇,這兩天經受了過山車似的命運波折。趙宇救人3天後,他就被晉安區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為由刑拘,13天後,晉安區檢察院不予批捕,趙宇在向警方交納1萬元的「保證金」後得以取保候審。20日晚,晉安區公安機關又變更罪名,以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案」為由將其移交晉安區檢察院,檢方又不起訴。
公、檢辦案標準不完全一致,特別是正當防衛認定的歧異,無疑是影響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由。結合當地警方、檢方的對外回應和相關當事人的公開發聲,此案的大致脈絡已然清晰。
男子李某和女子鄒某因故發生了口角和爭吵。李某踹門強行進入鄒某房間,進而發生肢體衝突,引來鄰居圍觀。隨後的案情細節至關重要,當地警方的案情通報里提到,「趙某下樓見李某正在毆打鄒某,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趙某和李某一同倒地。兩人起身後,李某打了趙某兩拳,趙某隨即將李某推倒在地,接著上前打了李某兩拳,並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腳。李某被踢中腹部後橫結腸破裂,經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
這些細節是警方首次披露,也是公眾首次得知。趙宇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就依賴於對這些細節的法律解讀。
從起因看,李某非法闖入鄒某住宅並對其實施了暴力毆打;從意圖看,看不出趙宇有故意傷害、報復行兇的故意,其防衛意圖明確;從對象看,趙宇從始至終只對李某實施了制止行為,沒有觸及旁人。這三點都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就像所有有爭議的正當防衛案件一樣,爭議點都在於防衛的時間是否適時和防衛的限度是否適當。
防衛的限度是否適當這個問題,在福建趙宇案中其實要比崑山反殺案更加簡單。趙宇只是徒手制服李某,拳打和腳踢都是最基本、最原始的防衛手段,而且踢打腹部也只有一腳。
至於後面趙宇想拿凳子砸李某,這個舉動雖然有一定的爭議性,但由於被勸阻未能砸成,所以沒有法律評價的必要。在制止不法侵害的過程中,如果法律死死捆住防衛人的手腳,導致防衛人縮手縮腳,其後果就是兇手的得寸進尺。
與崑山反殺案相比,福建趙宇案是更加典型的正當防衛案件。從起因看,崑山反殺案是自己遭受不法侵害,福建趙宇案是他人遭受不法侵害。如果說崑山反殺案中的自衛是生物本能,那麼福建趙宇案中的見義勇為則需要道德和文明的參與。因此,趙宇的防衛意圖更加明顯,其行為更應該被法律包容和鼓勵。
從防衛手段看,崑山反殺案是持刀自衛,甚至採用了持刀連續追砍的形式,而福建趙宇案基本上是徒手制服兇手,沒有使用工具。從結果看,崑山反殺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的死亡,而福建趙宇案只是導致了李某的人體受傷,損害結果要輕很多。
不論是根據刑法教義學的解讀,還是根據既往案例的比較,福建趙宇案都是典型的正當防衛。誠然,對正當防衛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仍有困境,但就像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所說,「要鼓勵大膽適用正當防衛,糾正以往常被視作『正常』的保守慣性,避免對防衛行為作過苛、過嚴要求」。
法律是最有力的行為指引。鼓勵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法律規定和司法判例比道德說教要有力量得多。


※爬行動物卵生與胎生繁殖模式進化遺傳機制揭示
※俄專家:俄衛星在地球大氣層發現光爆異象 性質不明
TAG:今日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