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劫:我失戀了,我好了
打 開 的 第 一 件 事 情 就 是
星 標 小 北
公 眾 號
愛 我 的 人
遁 身 天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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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9點零9分| 與你說晚安
最近《知否》大結局了,意料之外,甜到我的並不是明蘭和顧廷燁大團圓的結局,而是小公爺對申氏的告白:「那天我去救火,在火光之中,看到二叔還有六妹妹十分的恩愛,我忽然就明白了,明白二叔為何會說,我會別有天地,你就是那個天地。」
小公爺對初戀明蘭都是念念不忘的,或是執拗於那段愛而不得的感情,或是愛得情深而不能自拔,可這一切當經歷了時間和新歡的磨礪,小公爺想通了最重要放過自己,珍惜身邊戀人的道理,看到生命除了舊日的戀情外,還有別樣的風景。
我想,我們都經歷過這樣的一段失戀的過程,就在昨天,臨近情人節的時候我還收到了粉絲的留言,說她失戀了。
我想
當對方宣布了分手的消息,就好像被判了刑般對生活絕望,白天的行屍走肉,深夜的不醉不休,感性讓你恨不得立刻拿起手機聯絡前任,想放下姿態跟他說:「回來好嗎?我好想你,我想見你…
…」
可是,千言萬語,最終不過是想說一句:「我們不要分手了,好嗎?」
那段時間,身邊明明坐著許多人,可依然覺得自己不過是孤身一人,因為所有的陪伴不過是在警醒著你:你不是想要人陪,你只想要他陪。
可與此同時,內心的理性卻又在警告著你:不合適是假的,不愛你才是真的。
其實我也不只是一次陷入過這樣的失戀狀態,那會兒歇斯底里的總覺得,好像以後都不會再愛了,好像身體里注入了關於愛情的抗體。
可後來的經歷卻總給這樣的謬論打了許多個現實的巴掌,我們都會遇到下一個戀人,然後投入新一輪甜甜的戀愛。
在情人節的前幾天,一位讀者聯繫到我說:「北哥,我跟男友決定在情人節這天訂婚,謝謝你之前的安慰,陪我走過那段特別艱難的時光。」
我給她發了一個大紅包,在祝福之餘,也重新翻了遍當年跟她的聊天記錄。聊天記錄不多,記得那會兒她剛跟相戀了3年的男友分手,即使是隔著屏幕在聊天,我也似乎能夠感受到她的絕望。
許多個晚上,她喝酒斷片在大排檔里,歇斯底里的給前任打電話,說她喝醉了,問他可不可以過來接她一下,可電話那頭永遠都是對方的拒絕,「很晚了,我明天還要上班。」
接踵而來的,便是手機「嘟嘟嘟」的回應。
從剛分手時通過各種途徑的挽留,到後來在深夜裡翻著上百條的聊天記錄,看著對方分手前的冷漠和敷衍,再一個人偷偷的留眼淚。
你是否也哭著說,真的很難受;你是否也哭著問,該怎麼走出失戀。其實,不如給自己一個期限,等這個期限過去了,該幹嘛就幹嘛,畢竟有些遺忘,是真的不需要努力。
很多崩潰的瞬間大概也只會持續三五個月,我知道你每每閑下來就會回憶那些跟前任的過往。
所以你要把時間擠得滿滿的,你是否也主動提出過加班,是否也下了班跑去健身房,有假期了跟朋友旅行,直到在旅行途中遇到現在的老公,你才明白那個真正對你好的人,他是絕對不會讓你受那麼的一丁點兒委屈,並讓你重拾對待愛情的信心。
那感覺恰如這句話:「不要去追一匹馬,用追馬的時間種草,待到來年春暖花開之時,會有一批馬任你選擇。」
昨天我問她忘掉前任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她給我說了這樣一段話:
「他本來渾身是光,有那麼一瞬間,突然就黯淡了,成為宇宙里一顆塵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後來發現,那是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眼裡的光。」
其實,究竟是前任難忘?還是僅僅只是那段記憶難忘?想必許多走出失戀的人都有類似的同感,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回曾經那個歇斯底里的自己真的太傻了。
明明別人早就開啟了新生活,而你卻孤獨的在自我懷念,心裡念著想著他終究會回來的遐想;明明別人每天道晚安早安的對象不再是你,可你分分秒秒的還在拿著手機,等待對方發來的一條微信。
可實際上,失戀或許沒有我們想像中的痛苦,而分手後有大把的機會遇到對的人。
我記得胡杏兒在跟黃宗澤分手後,遇到現在疼愛她的老公,面對前任和現任,特別贊同她說的這句話:「
我的前
前任
和
前任
都很棒
,
他
們
一個教會我做溫柔的女人
,
一個教會我做成熟的大人
,
但我最喜
歡現
任
,
他教我做回小孩
。」
是啊,雖然說我們不應該感激那個曾經給予過我們傷害,違背過承諾,說好一起一輩子卻中途離場的戀人,但當一場感情按下了終止鍵後,造成的傷害是真的,可當初對方給予過的溫暖也是真的。
那些曾經逗笑我們的瞬間,陪我哭過笑過鬧過的日常,陪我們徹夜聊天過的生生相惜,不也在組成我們生命中的點滴溫暖嗎?
所以在情人節的今天,希望我們也能給愛情一份儀式感,該過去的不再想起,該珍惜的餘生相守,終究會遇到那個將我們寵成小孩的戀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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