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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和不勸分,是最惡臭的婚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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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擺渡人(ID:baiduren66)


1

微博一位網友爆料,父親常年家暴,拖著不肯離婚,她和母親想盡辦法,苦苦煎熬。

就在2月14日這天,父親終於同意離婚。結果一家人來到民政局,工作人員卻喜氣洋洋地告訴他們:


「今天情人節,我們不辦離婚。」

博主和母親在民政局軟磨硬泡,急得快要哭了,人家就是不給辦。

就在我被這條微博驚得瞠目結舌的時候,

@頭條新聞 

的一條熱門微博,也從側面印證了此事不是空穴來風。

新聞里,辦事員面對記者採訪,手舞足蹈地誇耀自己的功德:


「來了幾對離婚的,然後我叫他們走了,今天情人節,只辦結婚不辦離婚。因為情人節是喜慶的日子,辦離婚的人我們一般也都給他勸和了,都勸走了。」


顯然民政局沒想到,自己的「新政」被報道出來,底下評論卻罵聲一片:

「有的人離婚了,情人節可以快樂了,你不讓人家這天辦離婚,啥意思?能不能有點規矩憑什麼剝奪別人今天離婚的權利?婚姻自由是結婚離婚都自由,不是只有結婚自由。」

「非要折騰人多跑一趟,瀆職無恥而不自知。」

「有些人是真的一分鐘也不想和他過了,這種感覺,你真的懂嗎?」

還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


這不是佳話,而是違法,是行政部門不作為,是侵犯公民的自由。好好學習一下婚姻法,公民有離婚的自由。這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是某些人自作主張能取消的!法盲治國,能行嗎?!

在這種違法行為的背後,是一種把老百姓當不懂事的小孩的心態。老百姓不是傻瓜,當事人很清楚自己的選擇,自作聰明替別人做決定的的才是傻瓜!

民政局終於招架不住,又緊急闢謠:


「不辦離婚是玩笑話,先調解再辦理,其實辦理了5對離婚。」


2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

把勸和不勸分當做一種美德,是最惡臭的婚姻文化。

在這樣的文化底下,想要離個婚,究竟有多難?

當一對夫妻提出想要離婚,他們往往面臨著三層阻礙。

第一層,親朋的勸阻,外人的眼光。

對此,《紅樓夢》里有非常經典的一幕。

賈迎春誤嫁中山狼,回娘家哭訴,夫婿孫紹祖酗酒,賭博,好色,還打人,日子過不下去。


王夫人聽罷,滿臉慈愛:「不過年輕的夫妻們,鬥牙鬥齒,亦是萬萬人之常事。」

你看,勸別人不要離婚的話術,已經淵源流傳幾百年,連最嘴笨的小孩子,也能張口就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哪對兒夫妻不是打打鬧鬧過來的?」


「離了婚,換個人就更好嗎?那可不一定。」


「多想想孩子,孩子不能沒有爸爸,也不能沒有媽媽。」

甚至有的老父親、老母親會大義凜然:


「你敢離婚,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

說完,背地裡抹一把眼淚:


「我都是為了她好呀。」

經過這一層洗禮,大部分夫妻都會垂頭喪氣:


「湊合著過吧。」

但也有一些實在湊合不下去了,把闖關遊戲進行到第二關——去民政局離婚。


3

去民政局離婚,原本是最簡單的一件事:夫妻兩人簽離婚協議,簽字,蓋章,雙人合影換單人照片,結婚證換離婚證。

五分鐘搞定。

然而,食堂阿姨打飯的手,通常是抖的,

負責列印離婚證的印表機,通常是壞的。

湖北省武昌區婚姻登記中心,一個被譽為「最美紅娘」的辦事員就曾透露,自己在9年時間內,多次謊稱「印表機壞了,辦不了離婚」,挽救了500多對婚姻。

「印表機壞了」,「網路故障」,把「例行調解」,變成「強行調解」,是他們常用的勸和手段。

只要能讓一對打定主意要離婚的人,最後拿著結婚證回家,在他們看來就是功德無量,說出來都是榮耀。

總之,他們判斷婚姻成功還是失敗的標準,就是有沒有離婚。

攔著不許離婚,等於「挽救了」別人的婚姻,至於婚姻里的人過得有多憋屈,不關他們的事。


4

離婚的第三層障礙,在法庭。

起訴離婚,可以說是到了最無可奈何一步,可法官依然要抱著懷疑態度,研究一下感情究竟有沒有破裂。

你說感情破裂了,不算數,因為他覺得沒有破裂,還可以搶救一下。

明明是你的感情,偏要他說了算。

甚至有的法官會詩興大發,在判決書上寫詩:

「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人生如夢!……本院極不情願目睹勞燕分飛之哀景。」

法官的詩寫完了,一對貌合神離的夫妻回家了,下次起訴,必須再等6個月。

這樣一來,從想要離婚到終於離婚,人們通常需要耗盡一年半載。這對他們來說,意味著漫漫長夜。

曾經,北京有個叫董珊珊的女孩,被老公家暴,提出離婚。

可是離婚的程序太長,一層層的調解還沒走完,董珊珊就被老公活活打死。

和董珊珊案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外一則新聞,特別讓人羨慕:

科威特一對新人去結婚手續,手續辦妥之後,小兩口正準備拿著東西甜甜蜜蜜的離開,女孩一個趔趄摔在地上。

她的新婚丈夫,不但沒有第一時間上手將其扶起,反倒是幸災樂禍地站在原地大笑,還順口罵了一句:「愚蠢!」

新娘爬起來,迅速決定離婚。

他們的辦事人員也真乾脆利落,連調解程序都沒有,直接蓋章。

從結婚到離婚,新娘

總共用了3分鐘,打破了歷史記錄。

有人說她胡鬧,有人說她把婚姻當兒戲。


可那是她自己的婚姻,她有權這樣做,不是嗎?

作者:擺渡人,山東人,簡書籤約作者,微博簽約自媒體。個人公眾號:baiduren66,微博@我是擺渡人。代表作《願所有姑娘都可以嫁給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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