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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砸缸,罰款20元;見義勇為,拘留14天

不要以為「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的神奇邏輯只是「一種文藝手法」,其實它已經是活生生的現實。

文 | 那五

「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小夥伴們應該都在小學語文課上學習過。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朋友遇上了危險,不能不聞不問,而要想辦法幫助他。不過,如果司馬光生活在福建廈門,他可就不敢砸缸嘍,因為砸缸的結果就是砸自己的腳。

近日,有一名居住在廈門市區某花園小區的網友爆料稱,小區圍牆上出現一則題為「當歷史典故配上現代法律」的宣傳畫,宣傳畫上一行醒目的大題目:「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下面是砸缸的配圖,配上幾句文字說明:「相關法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看到這樣的普法宣傳畫,小夥伴們都驚呆了。宣傳畫的製作單位——當地司法局這麼回應提出疑問的記者:「這是一種文藝手法」,從法律的角度沒什麼誤導,「不要到裡面去吹毛求疵」。好吧。司馬光,下回砸缸之前,先問問對方是不是胡建人。

不要以為「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的神奇邏輯只是「一種文藝手法」,其實它已經是活生生的現實。以我們正常人的認知,司馬光砸缸顯然是見義勇為,怎麼見義勇為了,不受表彰反而要受法律處罰?聰明的看官,你一定看出來了,我想說的是「福州一男子見義勇為反被拘留十四天」的新聞。這個新聞也是發生在福建。

根據媒體報道的公開信息,去年12月27日零時,當事男子趙宇聽到樓下有「強姦!救命!」的聲音,下樓看到一男子(李某)正在毆打一女子,便出手制止,隨後與李某發生肢體衝突。趙宇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的見義勇為給自己帶來了大麻煩——先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後又被以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這不正是現實加強版的「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么?幸虧在輿論壓力下,當地檢察院對趙宇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要說「故意傷害」,山東那個「電擊教主」楊永信的網戒大法才更像是故意傷害,但從未聽說楊教主有什麼事。2月20日,網友@未消逝的青春2015 發了一則圖文:「到場確認,網戒中心關停了。」3小時不到,這則消息轉發近3萬。這個網戒中心,就是位於臨沂的楊永信網戒中心。臨沂衛健委工作人員回應網路傳言,稱早在2016年,楊永信的網戒中心就已經關停了。原來關掉一個臭名昭著的網戒中心,也是悄悄地來,不敢聲張。

被關停的還有網路紅人「咪蒙」的賬號,2月21日,鳳凰網發布聲明:立即關閉「才華有限青年」和「咪蒙」的大風號,停止其在本平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轉世」。同時,公眾號「咪蒙」和旗下矩陣號「才華有限青年」也均自主註銷,無法搜索到。別了,咪蒙。

有一些告別,遲早會來臨。2月20日,噹噹創始人李國慶以公開信的方式宣布告別噹噹。此前,李國慶在接受採訪時,曾談及退出噹噹的原因:過去19年與俞渝經營管理分歧太大,對管理層不公平,也影響噹噹發展,「與其繼續撕扯,乾脆我出去殺一片天地」。沒有李國慶這個大嘴巴,噹噹會不會有些冷清呢?

來源|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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