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務八要
佛學
02-25
務八要
一、要圓修 言心量宜大,則見義思圓,自無門戶勝劣之見。
二、要痛修 言自己警覺痛切,則進步自速,此生必得究竟。
三、要願修 言必有願力為主,願力宜正大,宜切實,此即是修。
四、要專修 言得有正法,當專一深入,自可由一門會入普門而圓矣。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五、要活修 言專一與固執呆板不同,心宜活潑,則得自在。且佛開種種法門,非可執一,隨時當有變化,第宗旨則無變易也。
六、要雙修 要我與佛相對成雙,求佛還當求己,一也;家庭修持,能得伴侶贊助,二也;修慧兼宜修福,發願必須行願,三也;持齋者,口素並宜心素,勿見他過,四也。此均雙修,由此可得齊全,功德亦易圓滿。
七、要實修 言功夫實在,冷暖自知,不可自欺,故以實行為主。實行者,心行耳,非表面唱拜也。
八、要養修 言已發明心地,修有所得,必以涵養為主。例如下:
甲、取質 謂玉之良而大者。佛性平等,雖一時根器有別,但心量宜大。玉小不能再放大,而心則不然,玉質不可改也,而心可改也。
乙、雕琢 謂質好而不修,良可惜也。然必得良工,大料改小,則師之咎。
丙、打磨 謂不經打磨,則不光潤,故必經種種磨練,以一切冤怨逆事,皆我入道之助,然火氣仍在也。
丁、入土 謂不經涵養,則力不充,故必靖氣內斂,此非學而可致,乃自然功深耳。總之,時時心不放逸,至空凈後,了無系染,欲求煩惱,亦不可起矣。(節選自心密二祖《修行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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