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女子被抓!這些都是騙子,……沾上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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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
央視曾曝光一起傳銷組織團伙,
犯罪嫌疑人買下一棟價值千萬的別墅,
專門用來藏匿非法所得,
在現場查扣的涉案現金高達13億元。
場景非常刺激了!
不曝光,
你不知道這些非法傳銷機構
騙了多少錢!
最近,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也發布了一起案例。
遼寧一女子成為傳銷組織會員後,
發展下線達22層,三萬多人。
非法獲利155600元。
聽說過「善心匯」嗎?
是披著扶貧名義的傳銷組織!
這個平台成立後一直打著慈善的幌子在全國發展會員,300元購買一顆「善種子」成為會員,再以高額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為誘餌,引誘會員不斷發展下線會員。
它是如何騙錢的?
自2016年5月起,張某等人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構建「新經濟生態模式」為名,歪曲國家「精準扶貧」等有關政策,在互聯網設立運行「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以高額回報引誘參與人變相繳納門檻費,以發展人員的數量、層級作為返利依據,誘使參與人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善心匯」組織。
這個案例,
還曾經上過央視!
遼寧省凌海市的陳智華(化名)經人介紹加入到了該組織。2016年6月18日她註冊成為會員後,其所在層級為7級。至2017年7月的一年時間,她以互聯網、微信等方式推介「善心匯」傳銷模式,先後在錦州及全國其他地區發展下線達22層,發展人數達37438人,累計贈予(投入資金)3564700元人民幣,她個人實際非法獲利155600元。
遼寧省凌海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智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陳智華不服判決上訴,並提出三萬多下線不是自己直接發展的。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
上訴人陳智華加入「善心匯」傳銷組織,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依法懲處。其提出的下線不是自己直接發展的沒有證據不予採納。
但陳智華在「善心匯」傳銷組織中非發起人、策劃者,僅實施發展下線的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其經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鑒於陳智華系初犯,犯罪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在二審期間能夠主動全額繳納罰金,有悔罪表現,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終審判處陳智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血淋淋的事實告訴大家,
非法傳銷這類事件,
只要你沾上!發展下線!
有了非法所得!
就難逃法律制裁!
為了避免大家上當受騙,
小編根據騰訊新聞、微信安全、
人民網、較真平台等權威內容
歸納發布以下涉及傳銷名單,
大家都警惕起來吧!
此外
人民日報近日發布
這些組織有風險,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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