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怎麼爭,都爭不過天道和規矩
美文
02-25
生命來來往往,來日並不方長。人這輩子有兩件事無法強求,第一件是我們無法由自己做主來到這世上,另一件是早晚有一天不得不離開。
生命短暫易逝,我們能做的就是在擁有的時候,放鬆去享受。
但是大多數時間,我們都將自己的注意力放到了金錢、地位、權力等東西上,等我們反應過來,已經失去了太多的東西。
我們老得太快,卻明白得太晚。
人總是這樣,開始的時候,凡事總想爭一爭,總喜歡與別人相比,總想賺更多的錢,去更多的遠方。
到後來,卻發現這世間的事,很多時候,並不是我們拚命努力就一定會成功,不是全力付出就一定會有收穫。
其實,我們只要付出過,爭取過就好。不管結果如何,我們都不必苛責強求,也無需煩惱懊悔。
很多時候,話到嘴邊又咽下,不是無力言說,而是不想爭辯了。
很多時候,與不喜歡的人依然和平相處,不是丟了性格,而是胸懷大度了。
很多時候,一些人,一些事,不再矯情,不再較真,不是因為你不介意,而是你不爭,不理,不氣。
跟家人爭,爭贏了,親情沒了;跟愛人爭,爭贏了,感情淡了;跟朋友爭,爭贏了,情義沒了。爭的是理,輸的是情,傷的是自己。
曾國藩說:「士有三不鬥:勿與君子斗名,勿與小人斗利,勿與天地鬥巧。」
不與天地鬥巧,就是不要違背天道去爭,要順應天道。


※?看淡一切,輕鬆活著!
※他對你的喜歡 不過也是從新鮮感到敷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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