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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滿神判觀念與卜筮、占夢術

(滿族面具:卜神多拉日蠻尼)

(成吉思汗占卜圖)

編者註:王松林、田佳訓提供的《薩滿文化和中華文明》,原文比較長,所以我們分為幾個專題發表,已經發布的文章有:

2月18日發表文章《薩滿神論與北方薩滿神系》。

2月19日發表文章《薩滿聖壇上的女神王國》。

2月20日發表文章《薩滿「多層天穹」觀與「三界」說》。

2月21日發表文章《「三魂說」與薩滿魂化觀念》。

2月22日發表文章《「靈魂飛翔」與薩滿脫魂術》。

2月23日發表文章《觀氣——薩滿原始氣運觀念》。

歡迎大家共同學習和討論,歡迎提供寶貴意見。

薩滿神判觀念與卜筮、占夢術

神判,又稱神裁、神斷、天罰等。它是祈求神靈裁判人間是非真偽和財產糾紛的一種巫術,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歷史條件下普遍實行的古老裁判方法。中國古代傳說中,皋陶氏就曾以神判審案,方法是「神羊判」,凡嫌疑犯被神羊角觸及,就判為有罪。後來,神羊演變為剛正的法官的象徵,司法者皆以獬豸為冠服。

神判的形式,各民族有所不同。譬如,中國南方少數民族中,景頗族對偷竊的裁判採用「斗田螺」形式。失物者先把一個田螺放在碗中,要求被懷疑者也捉一個田螺放入碗內,讓兩個田螺相鬥,最後以田螺的勝敗來裁判偷竊事件。阿昌族則是相關雙方各點一支蠟燭,以燃燒時間的長短來決定雙方的是非。景頗族有一種「蛋卜」,暗至眾嫌疑者家房頂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後請巫師念經,把一個雞蛋倒在碗中,稍加攪拌,被懷疑的人也趕到現場,看雞蛋清先粘在誰家的茅草棍上,誰家就被認為偷了東西。瓦族採取「血判」方式,雙方在頭人巫師的監督下,各伸出一隻手相互摩擦,以到規定時間為止,若雙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則爭鬥罷休,如一方出血,則要照價賠償或賠理道歉。在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臨時點燃的一堆炭火中,燒一塊石頭或者一塊鐵,令嫌疑者用手撿出,若手未燒破就無罪,否則就有罪。壯族審判採用「踏火堆」的辦法,腳未傷則有理,否則無理。此外,還有打頭神判、刺手神判、撈油鍋(裡面放醋或蠟)、水鍋(放小米)、潛水等等。

(鄂溫克薩滿關淑梅用41顆蠶豆占卜)

北方民族古老的「神判」習俗,也是一項莊嚴的薩滿祭祀活動。其基本的形式和內容,就是針對本氏族部落中所發生所遇到的重要事宜,經過極其隆重莊嚴的祭禱儀式,祈神進行公正的裁決評判,以此來確定氏族部落中一時無法解決和認定的問題或事物。神判的祭祀和祈禱手段,各地各氏族部落間有所不同,有通過卜筮占卜,有通過火、水、禽獸蛇蟒等,其目的只有一個,即通過神靈幫助人們來判斷是非吉凶,從而確定行止。

神判的舉行,主要有這樣幾個原因:(一)氏族內部發生重要的爭執與械鬥,諸首領眾說不一,無法統一認識,且事關重大,必需通過「神」來判斷曲直;(二)幾個分支部落分配不勻,爭執不下,請神以神判方法予以財物分配,各支以神諭遵守辦理;(三)氏族確定各分支的住地、漁獵區域、水源分配,以神判方式固定下來;(四)氏族新推舉的首領人數與任人不統一,或突然來客或入伙的外來人,不知其心跡真偽,舉行神判決定後,族人信服而號令統一。這些情況一旦出現,便要由穆昆主持,薩滿祭神,舉行神判,也有的小氏族由氏族擔任專門卜筮的人進行神判。

譬如,舉行火祭、星祭等活動時,各分支氏族人的營址選擇,一般用野雞飛落的辦法卜判。全氏族遷移也習慣以鳥飛翔辦法,確定在哪裡安家落戶為好。又如,雙方長期不睦或爭鬥不休,用「過火池」的辦法解決爭端。氏族薩滿或當事人,都要從烈火中穿過,用火的神判洗凈身上的污穢,燒除互不信任、互相攻擊的魔鬼心理,變成團結勇武的大部落。

(薩滿占卜)

東海窩集部的滿族人妞姑錄氏(郎姓),喜做蟒蛇卜。每年春雪融化後,族人便到石岩中捕捉巨蟒數條。「神判」祭祀中,全族人集會,經過祭祀、焚香禮儀,開始擊鼓、放蟒,剛蘇醒不久的蟒蛇,急著想吞吃食物,性情爆烈兇殘,十分好鬥。這時,場中的壯士,赤手空拳與蟒蛇游斗,突然間抓住巨蛇,將其皮與肉分開,巨蟒死去,由此卜定全年是否風調雨順。若與蛇搏鬥中,蟒蛇猛纏人身,緊緊如鐵環,越勒越緊,若人力不能支,便有另外的年輕壯士衝上去,用米兒酒和煙火燒烤並掐住蟒頭,蟒蛇便舒展長軀,隨後放其生還荒野。這種形態,視為大吉,說明今年年景好,人畜無災。如蟒弱易死,視為年景不好、恐有瘟情。這種蟒蛇卜就是判定年景是否順利的「神判」儀式。族裡推選與蟒蛇搏鬥的壯士,經神判後便被視為非常人,可選為氏族首領,族人誠服。

在原始初民時期,氏族之間的維繫主要依靠首領的組織力和族人的相互依賴,但也存在對某種生活資料的爭奪問題。原始初民對氏族內部出現的矛盾,還沒有更有效的解決和說服辦法。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氏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思想意識還都非常簡單低下,原始的宗教觀念、靈魂觀念、鬼神觀念等,都一定程度佔據著當時社會的思想陣地。神可以抉擇一切。於是便用神判的辦法決定各方面的爭執,以求得氏族間的穩定和睦。神判成為重要的不能替代的辦法。這種通過卜術解決問題的方式,使全族各方面的人都相信,這是神祗給定下來的。當然是最合乎公理的了,以此平息了內部的紛爭,達到統一和安定的目的。

卜術自遠古氏族社會直到封建社會鼎盛時期仍十分盛行,就在於它還有一個社會組織形式方面心理需要的重要功能,這一點也是不容忽視的。距今5000年左右的內蒙古富河文化遺址發現有卜骨。這種卜骨用鹿或羊的肩胛骨製成,僅有灼而無鑽、鑿痕迹,未經修整。距今6000年的河南仰韶文化三期遺存中發現有燒灼痕的羊肩胛骨,與其年代相當的甘肅馬家窯文化石嶺下類型,在窖穴內共發現帶有陰刻符號卜骨共6件。這些卜骨經過鑒定,為羊、豬和牛的肩胛骨,器身不加修飾,無鑽,無鑿。符號簡單,可能是用石制尖狀器刻劃而成。達斡爾人雅達干(薩滿)善於用燒羊胛骨占卜吉凶,占卜用的羊胛骨,一般是在祈禱殺牲並將肉食畢後驗羊的胛骨,清晰透明紋理通順是吉祥的徵兆,反之,則認為還會有什麼令人不滿意的事情要發生。這種占卜習俗,同遼國契丹貴族用灼羊的枚子骨紋理順逆來辨吉凶禍基本相同。

(鷹神媽媽)

滿族及其先世女真族的薩滿神卜,雖然仍保留有原始神判形式的諸多痕迹。如在祭祀祈禱時,將野豬牙、魚牙放在鼓面上,然後通過祈禱再扔在地上,族人大聲呼喊,辨其利害等。但是更多的採用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占卜形式。在中國,自古就有「天人感應」的哲學思想,所以古人認為人事的興衰可以通過自然的變化表現出來,並在占卜的過程中被捕捉到。一方面,占卜是一種神秘主義,而另一方面,則是各種自然科學經驗的實際應用。所謂「占卜」,就是用各種超塵世的方法來獲得塵世間事物的信息或預卜凶吉禍福的迷信活動。「占」意為觀察,「卜」是以火灼龜殼,認為就其出現的裂紋形狀,可以預測吉凶福禍。它通過研究觀察各種徵兆所得到的不完全的依據來判斷未知事物或預測將來。在許多社會裡,占卜僅僅是操作者在將行某事時,由於沒有把握而藉助某些器具或現象尋求信息或解答,由此滿足心理需求的行為。早期的占卜和宗教密切相關,其發展受到宇宙觀和民族心理的影響。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卜筮之道,起源甚早。《易·繫辭》云:「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周禮》春官太卜掌三禮,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連山、歸藏早已亡佚,今僅有《周易》存焉。《易》之始作於伏羲,當時僅有其象,尚未有文字。周文王開展為六十四卦,又屬之以辭,釋之涵義,是為《彖辭》。周公賦予爻象,各作《爻辭》,分別解釋每爻涵義。最後孔子作《十翼》,以「傳」註解與發揮。此經於是燦然大備,伏羲、文王、周公、孔子,被後人譽為「易經四聖」。雖然卜筮之道起源早甚於《周易》,只是中國卜道,皆以《周易》為正宗。

《周易》占卜之法繁多,不勝枚舉。若單純以立卦而占卜來說,大約可分為:周易卜卦、梅花易數,以及文王聖卦三種。都是以《易》為主的占卦法。以「周易卜卦」為例,周文王以蓍草占卦,方法十分繁複。如《繫辭》云:「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此即是蓍草之占卜法。後來據說鬼谷子改蓍草為銅錢,定財、官、父、兄、子等用神之生克制化,是占卜法的一項改革。隨著封建社會發展的進程,這種卜具的改進越來越多,主要都是力求簡單化,常見的有,求籤、雞卜、鳥卜、紙牌卜、鳥占、水占、星占等。其實,「神判」,也是一種薩滿占卜術。

滿—通古斯民族的薩滿,對占卜具有傳統的信篤和依賴性。根據專家學者的調查,可以說薩滿神事活動中,處處充滿卜術與預言意識。薩滿無神不卜,無兆不卜,無事不卜。從這個意義上說,薩滿教也可說是一種很原始的卜教。北方薩滿用蚌蛤、東珠、銅鏡、骨骼等卜占者甚多。也有用野豬牙、古代猛獁象牙化石塊、出土的殘瓦片、瓦當、人頭蓋骨、古箭矢、古銅幣、各種神偶、老薩滿死後的遺物為卜器者,在人們的思想意識中,都認為這些卜物內藏蘊著靈氣魂氣神氣,具有避邪問卜的特殊功效。根據著名滿族故事家傅英仁老人講述的滿族說唱文學整理出版的《東海窩集傳》中描述,莫北新王出征前,利用牛蹄子進行占卜,占卜完畢才決定出兵。學者訪問錫伯族薩滿關淑梅時,她說,薩滿占卜,小事用石頭,大事用香來看。她自己占卜時常用41顆黑亮的蠶豆。

(占卜用的龜殼)

原始時代的薩滿占卜,是發自安身立命與生存的需要,即以此預知未來,卜算、卜問、卜斷明天的神秘事情或討求神意、預言、讖語,具有很強烈的樸素的原始唯物觀念。占卜很少虛妄行動與欺騙行為,在原始人生活的嚴峻催逼下,一切都出於謀生的需求。占卜,最初便是對自然界與自然力的適應性了解與認識,雖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偶然性,但往往有其可行的實用性。原始先民的占卜術,實際起到對某些生活現象的初步了解和適應,對客觀自然規律性的最低級的了解和掌握。

譬如,經向老薩滿調查,貓頭鷹白日落院鳴叫屬不祥之兆。其道理是,貓頭鷹屬夜鳥,白日休棲林梢,所以白日驚落鳴叫而入村寨,必有侵襲的敵人或瘟疫,鳴啼尋群覓偶,故此白日飛出,由此可初步卜定為應災異。當然,任何事物都有其偶然性,原始人類占卜只是提出某種可能性,供人警覺和啟示而已。又如,久住山莽的部落,在淫雨連綿的雨夜,忽然聽到山崖中鳴鳴轟響,蛇鼠逃竄,此為山嘯前兆,卜為大凶,必須迅速轉徒到安全地帶,否則便可能發生人畜村寨滅頂覆滅之災。

再如,滿族等民族在祭祀時有祭「山塔哈」女神的。「山達哈」是滿語,意思是「白的花」即天花神。往昔一旦染天花瘟疫有全村滅絕之難,向為北方先民所懼。薩滿在祭祀神諭中傳下許多有關天花的先兆,令後人警覺。卜者只要發現以下諸類先兆,便可認為有可能發生天花災瘟。「屯寨中有人身上突發熱,前身心生白紅點,象花點,奇癢,重者不省人事,便是天花症兆。只要發現一個人,不論大人小孩,薩滿便要求祈天花神,視為天花瘟病的先兆。病者高燒、喉痛癢、便秘、喜冰、妄臆語,亦視為天花先兆。一年四季,或常燥旱、燥溫,或濕雨不止,或風嘯塵天,薩滿便視為瘟疫前兆,卜筮吉凶。春燕棄巢不歸,檐雀墜死,薩滿亦視為天花疫病先兆。驅車過客,突然駕馬噴鼻踏蹄不前,嘶叫不已,便視為有猛獸的前兆。

此外,滿族先民時代,遷居、蓋房都要請薩滿祭奠房架神恩都哩增固,並由薩滿占卜來決定遷房。薩滿用羽繩把經過祭祀的野雞的翅膀纏上,用骨針挑開雞冠,野雞飛到房主預定翅數,落的地方就是蓋房的吉地。據載,清朝的龍興之地赫圖阿拉就是薩滿用野雞占卜決定的地址。

近代薩滿占卜儀式,已很少有神意觀念,只是一種祭祀禮序罷了。這也說明神判占卜從其開始便是一種借神示的手段反映人意的行動。神判,實際是人判。只是因為人的權威性與感召力,不如神祗強大,故而借神意佔卜。這是在古代氏族社會條件下,基於原始宗教心理影響,衍生出利用神卜方式,而達到一定目的的形式。當然,先兆與前兆卜,有不少是古人對某些自然現象和異常態的不可知與不能科學解釋而產生的兆候,認為不祥、不吉、大不利等等,隨著社會的前進與發展,前兩種逐漸被融化於民眾日常生活常識中,在占卜中影響越來越小。

薩滿原始信仰的「夢魂」觀念,衍生出了一種神秘的占夢術。古代先民以為做夢是靈魂離體外游,而靈魂外游又為鬼神所指使,由此夢被歸結為鬼神對夢者的啟示,於是出現了夢兆即依據夢象體察神意,預卜吉凶。由於夢是人類自身的一種體驗,占夢正是以這種自我體驗作為溝通神人、預示吉凶的中介。因此,較之其它占卜活動,占夢更具有一種神秘性和誘惑力。在所有占卜術中,以占夢最為發達,社會影響最大,因此在《漢書·藝文志》中就有「眾占非一,而夢為大」的說法。

(占卜用的羊骨)

恩格斯曾根據北美原始人的材料,分析原始人的夢魂觀念,他說:「在遠古時代,人們還完全不知道自己身體的構造,並且受夢中景象影響,於是就產生了一種觀念: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不是他們自身的活動,而是一種獨特的、寓於這個身體之中,而在人死亡時就離開身體的靈魂的活動」(引自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很顯然,原始人是通過對夢的思考形成了靈魂的觀念;反過來,他們又用靈魂觀念來解釋夢境和夢象,在中國古代社會生活中,占夢佔有重要的地位,並有著獨特意義。

古代文獻提及「占夢」最早的人物是——黃帝。皇甫謐的《帝王世紀》文載:「黃帝夢大風吹天下之塵垢皆去,又多人拱千鉤之駕一驅羊萬群。」醒後黃帝自我分析說:「風為號令,執政者也,垢去土,後在也。天下豈有姓風名後者哉?夫千鉤之弩,異力者也;驅羊萬群,能牧民為善者也。天下豈有姓力名牧者哉?」於是黃帝「依二占而求之」,得風后、力牧兩位名臣(引自司馬遷《史記·五帝本紀》正義)。《河圖挺佐輔》說:黃帝告訴天老:「余夢見兩白龍挺白圖以授余。」古藉佚文還記載了九天玄女託夢使黃帝得兵法而戰勝蚩尤的神話故事。

殷墟甲骨卜辭中,有關歷代商王占夢的記載很多。商王總是問太卜,其夢有沒有禍?其夢有沒有災?說明商王對其夢的吉凶非常關心,也表明,占夢在商代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不知為什麼,商王的鬼夢特別多。在商人看來,商王之所以做夢,主要是商先王、先公或先妣在作祟。因此,每當商王夜有異夢,總是占問是不是來自某一位先祖。經過占問,如果認定是某一位先祖作祟,必定要巨型隆重的祭祀活動。商王多鬼夢和怕鬼夢,與此相聯繫,占夢時多著眼於夢的消極方面的預卜,凡商王遇鬼夢總是問有沒有禍亂,有沒有災孽,其它夢景、夢象一般也是這樣占問。綜觀殷墟甲骨文的占夢卜辭的諸多重要內容,可以看出:商人視夢境為接受先人信息的重要場所,先人信息的發出者是先王、先公、先妣,占夢是對夢中所得先人信息的解讀,也是是現實行為的一種依據。夢在商人心目中是最高級的知覺方式,而占夢則是他們與從四面八方包圈著他們的某種神秘力量交流的基本語言。誰能掌握這種語言,誰就擁有政權和統治力,這就是商人的占夢觀念。

周人十分看重夢與占夢,凡遇國家大事都需占夢而定。據說周文王和武王在滅殷之前都做過不少吉夢,預示著天命周人取代殷商。《帝王世紀》說周文王曾夢見「日月照身」。日月是帝王的象徵,這顯然是說周文王受命於天。據緯書《尚書中候》說,姜太公未遇文王時,曾夜夢北斗輔星告訴以「伐紂之意」,這就是說他是天神派遣的輔臣了。這樣的夢常常帶有鮮明的政治色彩,不可避免地包含著虛構的成份和動機。但周王對夢的態度似比商王更為認真和恭敬,占夢在周人政治生活中佔有更為重要的地位。若所佔為吉夢,就要向天帝神明膜拜,以感謝上天的保佑。

秦漢以後,由於天人感應的神學佔據社會思想的統治地位,「占夢」成為論證上天感應、帝王受命而得天下的重要輿論工具。歷代帝王的孕生、登基、禪位,幾乎都有神乎其神的夢兆。《史記·高祖本紀》謂:漢高祖劉邦之母,夢與神遇,是時雷電交加,有蛟龍壓在其母身上,不久懷孕生子。《史記·外戚世家》說薄姬夢「蒼龍據腹」,而生漢文帝;孝景皇后「夢日入懷」,生下漢武帝。《宋書·符瑞志》載:曹丕篡漢稱帝時,曾夢日墜地一分為三,自己取了一份置諸懷中,這顯然應的是三分天下。唐高祖李淵稱帝前有著名的「墮床之夢」。夢中他身墮床下,為群蛆所食。這個夢本來給人一種不祥的預感,但是智滿禪師占斷說:「公得天下矣!死是斃(諧音陛);墮床是下也。陛下,至尊之象也。群蛆所食,億兆趨附也。」經此占斷,此夢就變成了王者象徵。兩宋時代,夢日、夢龍、夢天神話急增。太宗之母懷孕,「夢神捧日以授己」;真宗出生時,其母「夢日而裙承之」;寧宗之母「夢日於庭,以手承之」;理宗出生時,其父「夢一紫衣金帽人來謁,」「室中赤光屬地,如日正中」;度宗之母「夢神人采衣,擁一龍納懷中,己而有娠」。這些夢象、夢兆或夢征,千奇百怪,花樣翻新,但不管怎麼變,都是用來論證「受命於天」的。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占夢」的風氣日趨淡化,但在民間仍廣有流傳,其表現形式,也變得更加複雜、精巧、圓滑和不可捉摸。占夢者為占夢活動規定了越來越多的附加條件:占夢不但要分析夢象,而且還要詳細了解夢者自身的變化、表現、感情和面相等。而夢者地位和出身的差別等都會導致夢意解析不大相同。甚至占夢還要看夢者占夢時的心態,誠則靈,不誠則不靈。這樣,人的夢若沒有應驗。也不能責怨占夢者,因為你的心不誠。同時,也使夢和占夢變得更是不可捉摸了。更重要的是,這使源自古老薩滿靈魂觀念的占夢在民間具有了一定的適應性和頑固的生存能力。

作者王松林、田佳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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