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物出土時被當成夜壺,上面13個字打破了這個說法,並成為國寶
1955年,江蘇省南京市趙土崗的古墓遭到瘋狂的盜掘。公安部門接到情報線索之後,立即採取行動,一方面打擊盜墓賊,另一方面則對古墓採取了搶救性發掘。在趙土崗的古墓,大多數為三國時期東吳的小型墓葬,出土文物並不算重要。
其中,本文的主角就更不引人矚目了,出土之後它被放在第三類的文物箱中,即不重要的文物箱。之所以這麼安排,是因為從外形上看,它是一件「虎子」。別看名字這麼霸氣,其實就是古代所用的夜壺。
之所以做成老虎的形狀,在《西京雜記》中的解釋是李廣夜晚將箭射入猛虎狀的石頭之後,對其深深厭惡,便將命令人用銅鑄夜壺時,做成老虎的造型,既表示對其降服,又表示對其憎恨。其實,這個說法肯定不對,因為李廣是漢朝人,而從戰國時期開始到六朝時期,夜壺被普遍製作成為老虎形狀,顯得古樸可愛。
但儘管如此,夜壺還是夜壺,在民間也有「夜壺不能上桌」的俗語,被看作是最為低賤的器皿。到了現代,作為文博工作者,到沒有這方面的觀念,只不過當年的夜壺,既然沒有受到重視,無論在做工上還是文物價值上,都沒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可是,當清理完別的文物後,再回過頭清理這件「虎子」時,專家們卻大吃一驚。因為這並不是一件簡簡單單的夜壺,上面還被刻著一行字:
赤烏十四年會稽上虞師袁宜作
一般來說,當年的虎子做工都比較粗糙,而這個虎子全身飾淡青釉,造型渾圓豐滿,虎頭上昂,目視前方,彷彿在長嘯,又好像是在等待飲水。在虎頭後面的把手之上,還刻著細細的花紋,起到防滑的作用,既美觀又實用。更重要的是上面刻著的那十四個字,有可能打破長期以來對虎子的誤解。
首先,這件文物出土與三國時期的吳地,此處在東漢以來,就開始形成了頗具規模的瓷器製作基地,北宋時期的越窯,便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而來的。虎子上面的「師袁宜」,就是當時的制瓷名匠,與范休可、項霸等人相提並論。
當時的制瓷工匠,實際地位並不低,而且他們的產品價格昂貴,賣價很高。按照常理推論,他們不應該也不可能去做這種虎子,更不會將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這是掉價的事情。
其次,「赤烏十四年」即公元251年,「赤烏」是東吳大帝孫權的第四個年號。在封建社會,皇權至高無上,這個年號就代表著皇權,敢於將它刻在夜壺之上,那是要掉腦袋、滅九族的大罪。
雖然它依然被命名為青釉虎子,但很多人認為,這件文物絕對不可能是夜壺,應該是用來盛水的水器。更為重要的是,這13個銘文,還有劃時代的意義。它是最早出現在古瓷中的紀年銘文。它的出現對於考證越窯的發展歷史,提供了重要的佐證材料。
在當時默默無聞的器皿,出土後也沒有被發現價值,但現在卻成為了國寶級文物,被國家博物館收藏。因為它獨特的地位,材質也易碎,因此被列為第三批禁止出國(出境)展覽的文物,得到了很好的保護。相信它身上還依然存在的謎團,將會在今後的日子裡,被文物專家繼續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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