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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療病人遺體污染火葬場,專家建議使用金屬骨灰盒屏蔽輻射

JAMA 研究通訊報告了一個案例:一名男子去世前剛剛接受放射性藥物治療,遺體被火化後,火葬場設備受到了輻射污染。這種情況雖然不算常見,但沒人知道。

圖片來源:Pixabay

撰文 山頂波板糖

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一處火葬場,一名男子的遺體被送到這裡。當他被火化之後,火葬場設備被發現受到了放射性污染,一名操作員的尿液檢查中也發現了痕量的放射性物質。

這不是什麼都市傳說,它出自《美國醫學會雜誌》(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JAMA)最近發表的一篇研究通訊。死者生前患有胰腺癌,接受了含有鑥-177(Lu-177)的藥物靜脈注射治療。在他被火化之後,火化爐、空氣過濾器和骨骼粉碎機上都檢測到了這種元素。而操作員的尿液中雖然沒有發現 Lu-177,卻出現了鍀-99m(Tc-99m),這是一種在核醫學成像中常用的藥物,很可能來自其他人的遺體。

雖然放射性藥物和火葬都已經被普遍使用,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兩者之間的關聯:如果患者死亡時體內有放射性藥物殘留,火葬時可能造成輻射污染。

發出輻射的患者

自從居里夫人的時代起,放射性元素就在醫學中被廣泛使用——部分是因為一開始人們尚未完全認識輻射的危害。1951 年,當海拉細胞的主人海瑞塔·拉克斯(Henrietta Lacks)因宮頸癌接受治療的時候,醫生將一管鐳縫在子宮頸中合適的位置,兩天後取出,兩周半之後再重複一次。這是那個年代常用的治療手段,暫時消除了她的腫瘤,但無法阻止癌症的擴散。

今天的核醫學已經比過去溫和多了,藥物的選擇也變得更有針對性。除了前面提到的鑥和鍀,還有一種比較常見的治療手段是碘-125(I-125)粒子植入,適用於肝癌、胰腺癌等多種癌症。醫生會計算粒子植入的數量和位置,盡量讓射線集中在需要它的地方,減少誤殺。有資料顯示,臨床用 I-125 粒子的組織穿透範圍是 1.7 cm,有效的殺傷半徑範圍是 1~1.5 cm;但剛剛接受手術的患者仍會發出輻射,如果不作防護,離開患者 4 米外輻射才降到本底水平。(本底輻射指環境中天然存在的微弱輻射,具體強度在世界各地略有不同。)

I-125 的半衰期為 60 天,醫院裡該怎麼防護就怎麼防護,但一般來說到出院的時候就不用擔心了,更別說火化了。2001 年的一項研究寫道:「對含有足量放射性 I-125 的遺體進行火化可以被視為孤立事件。當患者死於交通事故或心臟病發作時,這類事件可能發生。」這篇論文發表在Journal of Applied Clinical Medical Physics上。論文作者 William Que 指出,他所在的機構過去三年半里做了大約 250 次手術,在癌變的前列腺中植入 I-125 粒子,所有患者到截稿時仍然健在。

碘-125在空中飄

但醫學中從來不缺少例外:前文中亞利桑那州的那名男子接受治療第二天就出現了低血壓發作,兩天後去世,火葬時離上次接受治療只有 5 天。

在另一家醫院裡,一名前列腺癌患者在接受 I-125 粒子植入手術 5 天后死亡。William Que 查閱了相關報告,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分析。

根據北美火葬協會(Cremation Association of NorthAmerica)提供的信息,火化過程通常持續 2~3 小時,爐內溫度 760–1149 °C,火化完成後大約需要一小時冷卻。通過進一步計算可知,在整個過程中,每具遺體燃燒產生的氣體約為 11000 立方米。

就這一案例而言,通過對比手術植入的 I-125 的量和骨灰中殘留的放射性,可判斷大部分 I-125 會在火化過程中隨風而去。如果在爐子附近停留三個小時,一個人通過呼吸受到的輻射大約是 0.0075 毫西弗(mSv),還不到一次胸部 X 射線診斷的有效劑量。(並且作為參考,每人每年受到的本底輻射劑量約為 2.4 mSv,在此基礎上額外受到的輻射一般認為不應超過1 mSv。)

如果火化之後直接接觸盛放骨灰的塑料袋,遭受的輻射暴露為每小時 2 毫倫琴(mR),相當於平均每分鐘吃下 50 根香蕉。(是的,香蕉也是有輻射的。香蕉含有豐富的鉀元素,其中的鉀-40 具有放射性,在地球上分布廣泛,是本底輻射的一個重要來源。)

總之,即使是帶有足量放射性藥物的遺體,火化時也不會燒成一朵蘑菇雲,頂多給周邊帶來一點點額外輻射。此外,如果沒有注射或植入放射性元素,而只是生前接受過體外放射治療,就不用擔心了。體外放射治療的方法是用儀器發出射線照射目標部位,治療結束後病人的身體中不會殘留輻射。

請使用金屬骨灰盒

研究還指出,金屬骨灰盒能夠有效屏蔽殘留的輻射,因此完成火化之後,骨灰應放在金屬骨灰盒中儲存或入葬,不應對骨灰進行再加工;如果要拋撒骨灰,應當在 I-125 植入手術 10 個半衰期後進行,即 20 個月。

一些人會立下遺囑,希望自己的骨灰被撒向大自然。圖片來源:Pixabay

總而言之,單獨一具遺體造成的輻射很微小,不會對公眾造成影響,但我們仍然應當重視火葬場工作人員的職業暴露問題。William Que 指出,火化操作員必須佩戴口罩,並建議使用橡膠手套,或在完成操作後洗手。他特意強調,雖然佩戴口罩屬於工作規定,無論遺體有沒有輻射,但在現實中「大家都知道這一規定並未被嚴格遵守」。

對曾接受放射性治療的人的遺體處理,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不同規定。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對此不作要求,而佛羅里達州要求所有植入材料都必須在火化前取出,包括治療用的放射性元素粒子。

雖然帶著強放射性火葬可以被視為小概率事件,但是問題在於沒人知道這一概率具體是多少。火葬已經在世界各地被廣泛使用,2017 年美國的火化率已經超過了 50%,我國接近 50%,許多發達國家的火化率還要更高一些。JAMA 論文的作者們呼籲重視這一問題,包括更詳細地評估患者接受放射性治療之後的輻射強度,以及加強與殯葬業的溝通。

而另一名未參與研究的核科學家評論:「他們剛好發現了這一案例,只是因為平時沒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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