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能花錢的,千萬別欠人情,事實就是如此
職場
03-01
很多人都會覺得,只要是能花錢辦的事,就盡量不去找別人幫忙,雖說找人幫忙可能事情辦得更順利,但是後續的手尾很長,事實確實也如此。
來看看下面的說法。
說法一:人情債是一筆無法計算的帳。
找了別人幫忙,無論自己的情面多麼足,禮送得再豐厚,你也是欠下了一筆人情債。這筆人情債伴隨著你,無論什麼時候,你都會覺得在對方面前是矮了一截。
而花錢辦事則不同,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把錢花出去了,事也辦成了,明碼標價互不拖欠,也無需看人臉色。
說法二:花錢辦事自己掌握主動權。
請別人幫忙辦事,欠下人情不說,你還不能總是去過問。有時事情著急火燎的,別人又體會不到你的心情,悠哉悠哉,而你又急得像熱鍋螞蟻,卻怕別人嫌煩,不好意思去問。
花錢辦事,自己可以掌握主動權,什麼時候要達到怎樣的效果,都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不用擔心不好意思過問。
說法三:請人辦事手尾長。
請人幫忙辦事,欠了人情債不說,手尾還很長,逢年過節,都要念心著想著對方,畢竟對方曾給予你幫助,自己總不能做個不知感恩的人。所以,每每都要想著如何報答,如何還人情,問題是解決了,但手尾長,心也累。
花錢辦事,一次性解決,也沒那麼多手尾和麻煩的事情。
以上這幾種說法,總結一下,雖說找人幫對的人幫忙辦事能讓自己解決一些麻煩問題,但欠下的人情債終究是讓自己不舒服,這筆債無法用金錢衡量,手尾比較長不說,自己也沒辦法掌握主動權,聽天由命。
因此,許多人寧願花錢,也不願去麻煩別人,欠一筆人情債,日後不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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