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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亂,人人可逐鹿,如今陛下得天下,怎能殺其他逐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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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說9個唐朝小段子。

1、最漂亮的以攻為守

據《唐語林》,武德四年,經多年PK,實力強大的王世充終於被搞定。

其行台僕射蘇世長歸順唐朝,儘管帶了一個偌大的漢南做「見面禮」,唐高祖李淵似乎並不高興,責備他說,你早該如此了,為毛現在才來歸順?

蘇世長作了一個揖說,自古帝王受命,好比一群人逐鹿,其中一個人得到了,其他人就不再追了,哪有得到鹿的那個人,還怨恨其他追鹿的人、追究其爭肉之罪的道理?

這番話與其說是自辯,不如說是以攻為守,「打」得李淵措手不及,竟無言以對,只好尷尬地笑笑了事。

2、最令人舒服的進貢

據《開元天寶遺事》,開元末,唐玄宗由之前的勵精圖治,變為貪圖享樂,整天正事不幹,與嬪妃們「打」成一片。

那麼多嬪妃,幸誰好呢?

一個一個輪流來,那多沒創意,多沒意思,乾脆,學晉武帝司馬炎「羊車望幸」吧。

可是,照搬司馬炎那一套,也沒創意,何況那辦法太老土,太沒情調,沒品位的人才那麼干,咱要來就來個有情調有品位的。

春天一到,百花競放,每天一早一晚,唐玄宗便叫嬪妃們在她們的專車(輦)上插上鮮花,他則親手捉蝴蝶放之,蝴蝶飛到哪個的車上「采蜜」,他就臨幸哪個。

後來楊貴妃來了,得到他獨寵,才停止了這種遊戲。

話說那時的安祿山,雖然「初承聖眷」,但遠未實現他的人生目標,而最便捷的上升通道,是把大老闆弄舒服了,便弄來百粒「助情花」,進貢給唐玄宗。

此物粳米大小,顏色紅艷,每當辦事之時,唐玄宗就口含一粒,「助情發興,筋力不倦」,不亞於現在的偉哥,還悄悄地告訴楊貴妃說:「這就是漢朝的慎恤膠。」

慎恤膠,中國古代著名春藥之一,據說是趙飛燕發明的,有奇效,一粒即可痛快個夠,但趙飛燕她妹趙合德嫌不過癮,一次灌漢成帝的酒,趁機喂他吃了七顆,鏖戰到天亮的漢成帝「脫陽而亡」。

後來,安祿山獲唐玄宗特別恩寵,身兼范陽、平盧兩鎮節度使,據說他一人掌握的軍隊,就佔全國軍隊的一半以上,還成了楊貴妃的養子,這種最貼心的貢品,起的作用不小。

3、最悲催的狗仗人勢

一個名叫王毛仲的人,小時候父親違法,全家沒入官府為奴,他成為李隆基的家奴,因「性識明悟」、「驍勇善騎射」受寵,他服侍李隆基也是盡心儘力,十分周到。

後來李隆基成為太子,王毛仲參與平定韋後、太平公主之亂,李隆基登上帝位後,授其為大將軍之職,又因誅殺宰相蕭至忠(太平公主黨羽)有功,升為輔國大將軍。

據《明皇雜錄》,這人飛黃騰達後,就有些得意忘形了,仗著是皇帝的寵臣,「倨恃舊,益為不法」,唐玄宗也睜隻眼閉隻眼,甚至包庇。

王毛仲更是有恃無恐,老子天下第一,連皇帝老兒身邊的宦官,也不放在眼裡,「每遣中官問訊,毛仲受命之後,稍不如意,必恣其凌辱,而後遣還」。

被他肆意凌辱的,包括高力士、楊思勖兩人,這兩個深受皇帝寵信(尤其是高力士)的宦官,都不敢跟唐玄宗說。

不敢說,不等於不敢報復。

後來,王毛仲之妻李氏生了個兒子,「過三日」的時候,唐玄宗命高力士帶著酒食、金帛去賀喜,並任命其子為五品官。

完成任務後,高力士回到宮裡,唐玄宗問他,對於朕的決定,小王同志高不高興,他沒說什麼吧?

高力士說,王先森好像很不高興,看著襁褓中的嬰兒說,我這個兒子,難道連三品官都不如?

王毛仲這話,實際上是針對高力士這些宦官的,因為他素來瞧不起宦官,而且極端瞧不起,趁機奚落奚落高力士,也在「情理之中」,因為當時受寵的宦官,往往被授以三品將軍,其中就包括高力士。

聽完高力士的彙報,唐玄宗頓時大怒,說,之前誅殺韋氏的時候,此賊尚持兩端,避事不入,老子給他面子,什麼也沒說,沒想到今天,他竟敢借他兒子埋怨老子!

高力士趁機進言:「北門奴官皆毛仲所與,不除之,必起大患。」

大意是,把守宮門的那些軍官,都是王毛仲的人,如果不除掉,今後必有大麻煩。

之前還不覺得,高力士這話,頓時使唐玄宗倒吸一口涼氣,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於是,他先把手有兵權的葛福順、唐地文、李守德、王景耀、高廣濟,這幾個王毛仲的黨羽,和王毛仲以及他四個兒子,一起貶到外地。

然後下詔誅殺王毛仲,派人至永州,也就是王毛仲的貶謫地,把他縊死。

4、最不怕武則天的人

李日知,河南鄭州滎陽人,進士出身,武則天天授年間累遷司刑丞,當時執法人員用法非常嚴急,唯獨他執法寬平,從不冤枉一個好人,從不濫施刑罰。

據《隋唐嘉話》,李日知初為大理丞時,武則天動不動就殺人,不少無辜之人,就這樣死於非命。

少卿胡元禮秉承武則天旨意,想判一個囚犯死刑,令李日知改判,李日知認為不應該判死刑,再三不從。

後來,胡元禮派了一個使者去當說客,使者「勸」了半天,李日知依然不為所動,使者毛了,大聲吼道:「有胡元禮在,這個人就別想活!」

李日知毫不畏懼,拍案而起:「你給我聽好了:有李日知在,這個人就死不了!」

「終免囚死」後,武則天拿他毫無辦法。

5、最令人畏懼的石頭

盧奐,河南滑縣人,宰相盧懷慎之子,清廉有節操。

據《開元天寶遺事》,盧奐在多個大郡任過職,比如陝州刺史和廣州太守,每到一地,用不了多久,就把那個地方治理得好好的,其他官員累死也做不到的事,他非常輕鬆地就做到了。

而且無論是當地的官員,還是轄區內的百姓,皆「畏如神明」。

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很簡單,他命人將無良有惡跡的人的罪行,詳細地刻在石頭上,立於本人門口,如若再犯,必處極刑。

於是「民間絕無犯法者」,提到那塊他們叫做「記惡碑」的石頭,無不畏懼。

唐玄宗知道後,賜金五十兩,並下詔通報表揚。

6、臉皮最厚的大臣

柳公權,唐代大書法家,人們管他寫的字叫「柳體」。

柳公權也是朝廷高官,竟然歷仕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七朝,任過翰林院侍書學士、中書舍人、翰林書詔學士、太子太保,封河東郡公。

都知道他的字寫得好,很少有人知道,這老頭對權力的貪婪,也是無人能及,當時的制度是七十退休,可是都八十歲了,他還捨不得回家含飴弄孫。

據《東觀奏記》,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春節那天,含元殿受賀,作為百官之首的柳公權,當時已經八十歲了(一說八十二歲),走路都走不穩了,顫顫巍巍,顫顫巍巍,從懸掛樂器的地方還沒走到殿下,就已氣喘吁吁,累得快癱了。

好不容易堅持到稱賀之後,給皇帝上尊號時,「老糊塗了」的柳公權,居然出了個大錯而不自知,人家是「聖敬文思和武光孝皇帝」,他把「和武光孝」誤為「光武和孝」。

既然是百官之首,他就得帶頭喊,這一喊,御史聽了個清清楚楚,人家才不管你德高望重呢,立即進行彈劾,結果他被罰一季薪水。

一季薪水倒沒什麼,關鍵是該退不退,黃土都快埋到脖子了,還緊緊抓住權柄不放,以至於「老而受辱」,相當於自己給自己打了個大嘴巴子,「人多惜之」。

但對這個厚臉皮來說,這點辱根本算不了什麼,又死皮賴臉地太子太保的位子上呆了兩年,直到唐懿宗咸通初年,實在干不動了才退休。

7、記憶力最好的皇帝

據《唐語林》,唐宣宗李忱不但平易近人,哪怕宮中地位最低下的雜役,也平等視之,而且記憶力驚人,堪稱記憶力最好的唐朝皇帝。

凡是他見過一面的雜役,不但能記住對方的名字,還能記住對方的長相,以及所從事的「工種」,下次見面,無論時間過去了多久,都能一下子叫出對方的名字,從未錯過。

雜役們生了病,還會享受御醫診治的待遇——當然是唐宣宗派去的。

若他有空,還會親自上門探病,並賞賜物品。

除了記憶力極好,唐宣宗還心細如髮,誰也別想矇混過關,比如有一次,度支部門的官員上報污損的布帛,不小心把「漬」寫成了「清」,官員嫌重寫麻煩,以為皇上大人不可能注意到,便想矇混過關,誰知奏章報上去之後,唐宣宗一眼就看了出來,有關官員自然受到了處罰。

8、最「煞風景」的一杯酒

蔣伸,江蘇宜興人,生於唐德宗貞元十五年,唐宣宗初進士,大中十三年任宰相,是唐宣宗時期著名的賢相。

據《唐語林》,某年某月某日,尚書省舉辦宴會,作為宰相,蔣伸自然不能缺席。

喝著喝著,他冷不防來了個「大煞風景」的舉動:

忽酌一杯,言曰:座上有孝於家,忠於國,名重於時者,飲此爵。

眾人呆若木雞,誰也不敢去喝那杯酒。

看來都有自知之明,都認為自己沒資格喝那杯酒。

氣氛尷尬之際,只見尚書左丞李景讓站起身來,走到蔣伸身邊,接過杯子一飲而盡,蔣伸點點頭說:「沒有比李公更適合飲這杯酒的人了。」

據《新唐書》,李景讓是山西文水人,為人正直剛毅,有節操。

李景讓一舉成名,是寶曆初年任右拾遺時,淮南節度使王播向朝廷行賄,想用十萬貫錢,「買」個鹽鐵使的兼職噹噹,李景讓堅決不同意,阻止了這個任命。

大中年間,歷任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商華虢三州刺史的李景讓升任御史大夫,剛上任就彈劾侍御史孫玉汝、監察御史盧桔,兩人遭罷免後,朝廷上下無不對他肅然起敬。

後來,李景讓因病請求退休,有人好心勸他別退,原因是他因太廉潔,而一點積蓄也沒有,好心人擔心他退休後,幾個兒子何以為生,他笑著說:「兒孫自有兒孫福,我不信兒子們會餓死。」

9、最冷血的寡婦

據《棠陰比事》,李傑為河南尹的時候,一個寡婦來告狀,告她兒子不孝,而她兒子始終不為自己辯護,只是說「小人得罪了母親,甘願受死」。

通過察言觀色,李傑覺得其子不像不孝子,對寡婦說,你如今寡居,只有一個兒子,如果把他判了死刑,你後悔嗎?

寡婦說,一個不孝之子,有什麼好後悔的?有什麼好可惜的?

李傑說,既然如此,那你就去買口棺材,準備收屍吧。

寡婦離開後,李傑派人悄悄跟在她後面,看她途中與誰說話。

走了沒多遠,途中閃出一個道士,寡婦對道士說,事情結束了。

跟蹤者聽了個正著,回去報告了李傑。

沒多久,寡婦買的棺材運到了,李傑希望她回心轉意,寡婦卻「堅執如初」。

路上與寡婦說話的那個道士,竟然跟到了衙門外,李傑命人把他抓住,一審問,道士就招了,交代說他與寡婦私通,經常被其子干涉,他便讓寡婦殺了他兒子。

李傑當即判寡婦和道士死刑,命人杖殺,那口棺材,正好排上了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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