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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訂父母法,家長不能再體罰孩子了,日本網友:很難執行

在亞洲國家,對於孩子的體罰是普遍現象。中國有句老話叫:棍棒底下出孝子。而西方文化中似乎並不贊成這一點。在我們的國家,我想大部分的家長還是認同在教育上對犯錯的孩子進行適當的處罰,不然熊孩子到處跑也是讓人頭疼的問題。過於寵溺也是不行的,否則個個長大了都成了巨嬰,又應該由誰來負責?小時候缺乏父母的毒打,長大必然會遭到社會的毒打——這句話其實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過度體罰也是不對的。但又很難進行界定和監督,最近日本決定製定相關法律,禁止父母體罰孩子了。

據知情人士透露,日本政府和執政聯盟計劃在最近一系列以遵守紀律為名的虐待兒童案件後,將通過修訂法律中禁止父母對兒童進行體罰。計劃中的修訂還旨在加強兒童福利中心的權威,以確保兒童迅速與虐待父母分離。養父母和福利工作者也將被禁止作為一種紀律手段懲罰兒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內閣旨在今年3月中旬批准修訂,並在當前的國會會議期間制定修訂後的立法,目前,日本內閣正尋求加強防止虐待兒童的工作。

此前一日本小女孩的父親去年因涉嫌毆打她而被捕,該女孩於去年三月在東京的家中去世,因為她絕望地請求父母「原諒」她並停止虐待她。此外還有一名十一歲的女孩,自從她去世之後,她的父母因涉嫌侮辱女兒,剝奪了她的食物和睡眠而被捕,同時因毆打女兒而被捕。該案還強調了當局保護她的一系列失誤,他們只是給她一份問卷,但她是後來回到家中才填完了,她在調查問卷中所說的是謊言,因為最終人們發現是她的父親強迫她填寫的。

在這起事件中,當地的一個福利中心和她的學校之間缺乏溝通,他們對她多次求助的反應遲緩,這些都被突顯出來。日本47個縣中有9個縣已經制定了防止虐待兒童的法令。雖然目前關於防止虐待兒童的法律規定,侮辱和犯下猥褻行為等都構成虐待行為,但並未明確規定哪種類型的父母紀律被視為體罰,只說那些行使父母權力的人「應適當考慮適當行使這種管教來建立他或她對孩子的權威。

日本政府的目的是在指導方針中明確哪些紀律行為構成體罰。由於該指導方針可能與那些有父母權力的人的懲戒權相抵觸,政府將討論是否需要進一步的修正。消息人士稱,作為加強兒童福利中心作用的一項措施,一些官員將專門負責將兒童與父母分開,而另一些官員將負責向父母提供諮詢和建議。負責家長諮詢工作的需要有諮詢工作經驗,所有諮詢中心都有律師和醫生。截至今年的財政年度,日本全國約有200個此類中心,共處理了14萬多起諮詢和虐待兒童案件。

對此,日本網民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這個小天使的故事讓我心碎,我希望那些折磨她的人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暴力是沒有創意的人的最後手段。因此,一個打孩子的人基本上承認他們太愚蠢而不能與一個五歲的孩子好好溝通。一部分的體罰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演變成虐待。如果制定法律,那麼他們將如何執行呢?在每個家庭安裝攝像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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