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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屠華,清廷究竟有無派軍艦護僑?

文 | 楊津濤

中文世界長期流傳一個故事,說是當年墨西哥屠殺華人,清廷出動了軍艦護僑,嚇得墨西哥趕緊賠款道歉。

比如,薩蘇等所著《中國海魂》一書說,「伍廷芳1905年竟用炮艦政策威脅過外國(即墨西哥)人,迫使其放棄迫害華人的法令」;又說墨西哥再次發生排華事件時,中國「當即宣布一艘巡洋艦前去訪問。嚇了一大跳的墨西哥人趕緊道歉賠款」。也有著作將這兩件事都算在伍廷芳頭上,認為當時對墨外交勝利,「原因是伍廷芳壓根就沒通知清政府,否則外交必然失敗」。

事實並非如此。

子虛烏有的「炮艦恐嚇」

華人大規模進入墨西哥,始於迪亞斯當政時期(1877~1911年)。

為發展本國經濟,墨西哥當時大舉引進中國勞工。因清廷與墨西哥尚未建交,華工在墨權利無法保障。直到1882年美國通過《排華法案》,清廷才正式考慮同墨西哥建交,驅動力是一方面可以「疏通華民去路」,另一方面也能「廣開利源」。

1899年,駐美公使伍廷芳代表清廷,同墨西哥代表在華盛頓簽訂了《中墨和好通商行船條約》。

條約共二十款。其中規定,華工出國「皆須出於情甘自願」,禁止「妄用勉強之法或施詭譎之計,誘令中國人民不出情願而往」;兩國「人民可訂立合同在彼國承工(田寮、機器廠、行店、住宅等處),均按章辦事」。如果中國人在墨西哥發生訴訟事件,享有的權利「與墨國人民或相待最優國人民無異」。

1895年,旅墨華人只有不到1000人,至1904年,這個數字已經上升到8000多人。此一時期,墨西哥是歡迎華工入境務工的。

那麼,伍廷芳實施「炮艦恐嚇」的傳言,又來自於何處呢?

原來,在1909年,伍廷芳第二次出任駐美公使期間,南美各國出現了排華傾向,在秘魯有數十家華人店鋪被搶、數名華人受傷。伍廷芳致電外務部,建議依照國際法,及1908年派軍艦游弋南洋的先例,讓軍艦「再赴各國,順道南美洲撫慰僑氓」。

外務部權衡得失後,沒有採納伍的建議,只命他出訪南美各國。後來,伍廷芳憑藉外交手段,同秘魯訂立條約,以停止華工出國赴秘為砝碼,迫使秘魯廢除了苛待華人的政策。

此外,在劉世禺所著《世載堂雜憶》中,也記錄了一個與「炮艦恐嚇」傳言相關的故事。

故事中,墨西哥欲仿效美國排華,伍廷芳親赴墨西哥,同墨外長發生衝突,拍案而起道:「下旗回國,再電中國政府調兵船來,與汝等周旋。」墨政府聞說,急忙請美國國務卿出面調停,停止排華。伍廷芳回到美國後,有留學生問他:「中國兵船何在?」「老博士何毅然敢言絕交?」伍廷芳回答:「在華盛頓出發赴墨時,美國務卿與予最善,予與彼密談,如在墨西哥交涉決裂,彼已應允負責調停矣。」意即:伍廷芳虛張聲勢,用炮艦恐嚇墨西哥,使之屈服。

事實上,身兼駐墨公使之職的伍廷芳,從未去過墨西哥。他也不會如此視外交為兒戲。這個故事顯系編造。

雜糅了上面一真一假兩事後,就有了中文知識界近些年所流傳的伍廷芳「炮艦恐嚇」為國爭光的、兵不血刃讓墨西哥屈服的虛假傳奇。

有必要附帶說明的是,伍廷芳在駐外任上,一切交涉,事無巨細都會電告清廷外務部,絕無所謂「沒通知清政府」的擅自行動。

圖註:曾兩度擔任清政府駐美公使的伍廷芳

墨西哥屠華事件交涉始末

至1910年,墨西哥全國大約有3萬華人。

原本主要在鐵路、礦山、農場工作的華人,經過多年積累,不少開始從事零售行業,成為殷實的商戶。如在墨西哥北部的托雷翁城(又稱「萊苑埠」),600多名華人經營著餐館、旅店、洗衣房和雜貨鋪。康有為在這裡也有大量投資。

1911年,墨西哥革命黨人馬德羅起事,意圖推翻迪亞斯政權。當年5月15日,叛軍在攻陷托雷翁城後,出於仇富心理,同當地人一起大肆搶劫華人店鋪,屠殺華人。在華墨銀行中,他們先殺死大廳里的僱員,又用大鐮刀在屍體上亂砍,把頭和四肢丟到大街上。事後統計,在這場屠殺中,共有303名華人遇害,經濟損失上百萬比索。

事發後,駐墨代辦沈艾孫聽從美國建議,致電外務部,請求出動軍艦護僑;同時向墨西哥政府索賠3000萬比索。沈提醒外務部,此次事件中華人損失最大,各國都有意參照中國提出的金額制定索賠規格,事關國家顏面,中國在這一問題上「不得不力爭上遊」。

清廷一度計劃派海容號巡洋艦赴墨,後為避免「使華僑生驕,而墨民益憤」,又改變了主意。6月12日,外務部回復沈艾孫:「墨亂漸平,海部前派海容業已作罷」,將「另派海圻於英加冕禮成後,開往紐約、古巴及墨東方口岸」——當時,程璧光率海圻號巡洋艦,正奉命參加英王加冕禮,清廷遂讓其「順路」到墨西哥一行。外務省還特別叮囑沈艾孫,要他向墨西哥外交部聲明,「該艦就近赴美洲遊歷,系聯交誼,並無他意」。

圖註:抵達紐約的海圻艦

同時,中國駐美公使劉蔭棠於6月4日抵達墨西哥首都,接連會晤其外長、總統,商討善後事宜。

期間,美國駐墨大使給劉蔭棠提供了許多有益意見。比如,他告訴劉,墨西哥正處在「新舊黨爭勢之際」,都顧及名譽,即使不畏懼中國干涉,也害怕在各國落下不好的名聲。他建議中國,如墨西哥拒絕賠償,「可將殘殺華人,及不肯償恤情形,宣布東西各國,墨人將為各國所不齒,此實墨人所深畏者也」。這位美國大使還提醒劉蔭棠,須在墨西哥政界「多方運動,乃能於事有濟」。

劉蔭棠展開活動時,海圻艦並未急於前往墨西哥。

程璧光一行於8月10日到達紐約後,在美國訪問了華盛頓、波士頓等地,拜望了總統、國務卿等政要,直到8月20日才到古巴。之後又在古巴停留了10天左右,獲古巴總統承諾「決不會歧視華僑」。

此時,墨西哥政府已表態同意賠償。海圻艦失去了繼續航行的意義,遂從古巴轉道回國。

圖:程璧光同紐約市長檢閱海圻艦官兵

1911年11月,中墨簽署了《賠償華僑損失證明書》。

這是一份中方做了很大讓步的證明書(證明書三字已說明了很多問題),文件中,墨西哥政府向中國表示了歉意,但同時申明,此次賠償只是為「以昭情誼」,下不為例。墨西哥允諾向中國賠付310萬比索,約定於1912年7月1日前在墨西哥首都交付。

由於清廷被民國取代,迪亞斯政權也被馬德羅推翻,這一賠償協議,最終未能落實。

綜觀上述處理過程,托雷翁城屠華事件發生後,清廷的護僑決心並不堅決,只選擇了一種最為穩妥的宣慰方式,讓海圻艦以交流的名義到墨西哥一行。此舉與墨西哥允諾賠款之間的因果關聯並不明確。一者,屠殺華人的兇手是與迪亞斯政權為敵的革命黨,作為執政方,迪亞斯否定革命黨所為再正常不過。二者,如美國駐墨大使所言,迪亞斯政權顧及自身在國際上的聲譽,允諾賠償的可能性較大。所謂墨西哥被清廷一艘軍艦嚇到道歉賠償,未免太過誇大其詞。

(完)

薩蘇、李峰:《中國海魂:從鄭和到釣魚島》,長江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220~222頁;霧滿攔江:《歷史真的很有料》,中國華僑出版社2012年,第199頁。

董經勝:《1910年前中國向墨西哥的移民和中墨關係》,朱鴻博等主編《國際新格局下的拉美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285—305頁。

朱東芹:《墨西哥排華初探》,《八桂僑刊》2002年第2期。

《致外務部電》(1909年5月18日),《伍廷芳集(上)》,中華書局1993年,第306頁。

劉世禺:《世載堂雜憶》,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43頁。

楊立:《一段塵封的歷史:墨西哥托雷翁稱排華血案》,(台)《歷史月刊》2008年4月。

池仲佑:《海軍大事記》,左舜生選輯《中國近百年史資料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1938年,第353頁。

《外部致沈艾孫墨亂漸平希聲明派海圻至墨系聯交誼電》,《清宣統外交史料 卷21》,黃岩王氏1933年。

劉傳標編纂:《近代中國海軍大事編年 上》,海風出版社2008年,第589~594頁。

《使美張蔭棠為菜苑華工被害事呈外務部函》,《華工出國史料彙編 第1輯 中國官文書選輯 第3冊》中華書局1985年,第12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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