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地反擊!孟晚舟起訴加拿大政府違憲
據環球郵報消息,代表孟晚舟的律師事務所Gudmundseth Mickelson LLP周日發表聲明稱,已於3月1日將一份民事索賠通知提交給卑詩省最高法院。
孟晚舟(圖源:路透社)
另根據The Street周日獲得的一份聲明,華為技術公司高管孟晚舟的律師提起訴訟,指控加拿大政府,同時包括邊境官員和國家警察,在去年12月對孟晚舟進行了不當搜查、拘留和訊問。
據Gudmundseth Mickelson律師事務所向The Street提供的聲明稱,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拘留期間,孟晚舟指責政府「嚴重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並要求賠償她在公職和非法監禁期間的損失」。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加拿大皇家騎警(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和加拿大政府(Government of Canada)都是周五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提起訴訟的目標。
就在同一天,加拿大當局啟動了將華為首席財務長孟晚舟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的正式程序。美國檢察官指控孟晚舟在華為交易中欺騙銀行,這些交易可能違反了對伊朗的貿易制裁。「起訴書指控華為及其首席財務官違反了美國法律,從事了一項損害美國安全的欺詐性財務計劃,」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尼爾森今年1月在一份新聞聲明中說。「他們故意進行了數百萬美元的交易,直接違反了伊朗的交易和制裁規定,這種行為是不能容忍的。」
但孟晚舟的律師辯稱,應美國的要求,加拿大當局在機場不恰當地逮捕了她,沒有遵守正確的協議行事。
孟晚舟的律師說,在12月1日她被拘留的前一天,一名加拿大官員應「美國的要求,並預計孟晚舟將於次日上午11:30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接到命令立即逮捕。但這名官員在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的合作下,「故意拖延了逮捕令的立即執行,違反了法院的命令,」起訴書中寫道。
相反,官員們「打著例行邊境檢查的幌子」扣留了孟晚舟,並非法拘留、搜查和審問她,以便在她被捕和宣讀她的權利之前,從她那裡提取證據。
「這既是重要的,也是故意的,」訴狀稱。雖然國際旅客可以進行例行問詢,但根據她的逮捕令,必須保障她在「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中所規定的應有的權利。
訴訟還指控,除其他指控外,孟晚舟在被拘留期間被禁止與她的律師交談,沒有人告訴她被拘留的原因,也沒有人讓她得到立即的法律諮詢,也沒有人告知她有權這樣做。
孟晚舟是華為首席執行官任正非的女兒。今年1月,任正非在中國對記者表示,他不打算讓孟晚舟接替他在華為的職位。
這一程序的下一個日期是3月6日,屆時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將舉行一場聽證會,就取消孟晚舟的指控進行辯論。根據加拿大司法部的說法,聽證會不會就孟的「有罪或無罪」做出決定,孟晚舟將在此之前繼續保釋。
律師:孟晚舟告加拿大政府不影響引渡程序
華為公司CFO孟晚舟指控加拿大聯邦政府、加拿大邊境事務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騎警「嚴重違反」她的憲法權利。美國法律政治學者張軍律師分析,孟晚舟的指控和其被引渡案之間沒有法律關聯。
華為公司CFO孟晚舟在3月1日將加拿大聯邦政府、加拿大邊境事務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騎警告上法庭,指控他們在12月1日溫哥華國際機場對其實施拘留時「嚴重違反」她的憲法權利。
張軍分析說,(被告方)明明前一天晚上知道有一個美國要求遞解或者要求引渡的命令,實際上是一個逮捕令,但是邊境官員對她(孟晚舟)進行拘留的時候,並沒有說明這些事。相反,採用的是一個正常邊境官員詢問入境的、和移民法相關的程序,所以在那個時候,孟晚舟所擁有的一些憲法的權力被違反了。因為如果是指控刑事犯罪,或是她知道自己有一個引渡逮捕令的話,可能第一她自己的反應會不一樣。第二個也確實有權利去尋求律師的幫助。而如果是一個簡單的出入境的詢問,那第一她沒有這個思想準備,第二也不具備這個權利。
從現在來看,這個和引渡是相互不影響的兩個案子。原因是加拿大並沒有指控孟晚舟女士任何事,完全是在配合美國的引渡申請,因為美加之間有引渡協議。然而,孟女士告加大邊境管理局時,她也沒有提到引渡,是在指控加拿大的警方、邊境的部門違反她的憲法權利。這是民事訴訟,大概的意思是孟女士的憲法權利被違反,然後她需要尋求賠償。這兩個案子應該是分開的、相互孤立的案子,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兩者之間是不關聯。」
孟晚舟律師團隊對加拿大政府的指控有從法律和政治的考量。從法律角度的考量,孟女士確實覺得在邊境上的幾個小時讓她感到第一非常羞辱,第二加拿大警方沒有對她講實話。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如果面臨逮捕令,尤其是刑事指控的話,是和普通接受邊境詢問的出入境情況是不一樣的。從這個角度,一方是加拿大政府稱這個國家做這個事情沒有政治考量,引渡完全是法律的事情;另一方是孟女士反過來告加拿大政府——你一直標榜是法制國家,但你對我在邊境上的這一番說辭和做法,顯然和你講的法制國家是不一致的。
政治方面的考量,這是一個高調的案子。那麼,孟女士在加拿大的任何行動,包括把加拿大政府告上法院,在媒體上和政治上,不同的讀者和觀眾看到以後都會產生不同的想法,使得這個事件始終處於一個相對比較熱的狀態。尤其是潛在可能導致的,比如說加拿大政府也並不是所說到只考慮法律,沒有政治考量;或說加拿大是一方面考慮法律,但同時對加拿大有利的時候,如在邊境拘捕孟女士,就沒按法律辦事等等。這些也有政治和公關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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