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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酷刑「人皮咒」到底有多殘忍?連忽必烈都看不下去了

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刑罰文化幾乎隨之相伴而生。以我國為例,在上古堯舜時期,就已經有「五虐,之刑,包括「截人耳鼻、琢陰黔面」。在以後漫長的歲月,又逐漸衍生出其他殘忍酷刑,如眾人耳熟能詳的凌遲、車裂、斬首、腰斬、絞殺等等,行為之殘忍、手段之狠毒,讓人髮指。

還有一些刑罰,雖然知名度不如上述幾種,但是其殘酷程度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都知道,皮膚是人體的保護層,古人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之語,但是偏偏有人從人的皮膚做文章,發明了剝皮之刑罰。三國時期的吳國暴君孫皓就曾做過剝人臉皮的事。

孫吳降晉後,吳國國主孫皓被押送到長安,被封為歸命侯。一天,侍中王濟與晉武帝司馬炎對弈下棋,孫皓在一旁圍觀。下棋的過程中,王濟問孫皓:「聽說你當政吳國的時候,曾下令剝人麵皮,有這回事嗎?」孫皓回答說:「一個大臣,如果在君王面前失禮,就應當受到此刑罰」這時,王濟的腿正伸到晉武帝坐的一邊去了,他聽了孫皓的話,驚嚇得立刻縮了回來。

孫皓還只是下令剝人麵皮,到了元朝,已出現將人整張皮剝下來的酷刑。元朝初年,回回人阿合馬因善於理財博得了元世祖忽必烈的信任,官運亨通、青雲直上。忽必烈將國家的財賦的職權都交給他進行管理。但是阿合馬此人依靠手中的權力,網羅黨羽親信,培植提拔奸俊之臣,打擊異己、殘害忠良、橫徵暴斂。

阿合馬掌權近20年,為禍之烈,在中國古代史上而言,都稱得上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巨奸。在當時有一個叫王著的人挺身而出,聯合一位叫高和尚的僧人錘殺了阿合馬。阿合馬死後,他生前的奸行才暴露出來。於是,忽必烈下令查抄阿合馬的府邸。

據記載,阿合馬有個愛妾名叫引柱,武士們搜查時從她的衣櫃中搜出兩張熟好的人皮,每張皮上都連著兩隻完整的耳朵。查抄人員問她存放這人皮有什麼用,引柱說,這是詛咒時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發咒語時人皮就會出現應聲,而且詛咒應驗得很快。

這就是有名的「人皮咒」,這種酷刑非常考驗施刑者的技術水平,在施行的時候要先把皮膚劃破,然後用竹節往裡面吹起,等皮膚脹開後,用薄片鋒利之刃劃開皮膚……整個過程要持續兩三個時辰,而受刑之人則是慘不忍賭,如浴血水,短則一天,長則三兩天才斷氣。忽必烈聽後氣得下令將引柱還有其他三人一道剝皮示眾。

在明朝,剝皮酷刑之風更盛,在明初主要用來懲治貪官污吏,到了明末,農民軍中的張獻忠更是將此酷刑大肆濫用,這又是一段慘不忍聞的記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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