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互金協會:網貸平台不得利用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形象為其增信
新聞
03-06
一、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機構不得以各類形式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為平台增信,誤導出借人。
二、在機構網站或APP等線上載體,以及在出借人可能進入的區域內,不得出現或懸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考察、檢查及其他有關照片為平台增信背書,避免對出借人造成誤導。
三、目前已存在的相關宣傳,請各機構組織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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