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健康 > 聊城「假藥門」事件後,醫生該如何保護自己

聊城「假藥門」事件後,醫生該如何保護自己

聊城「假藥門」事件後,醫生該如何保護自己

醫生也要學會保護自己!

作者丨田棟樑

來源丨醫學界

3月4日,新浪微博多了一位ID為「老陳回家」的用戶,該微博認證信息為「聊城假藥門當事人陳宗祥妻子」,並發送了第一條信息:

聊城「假藥門」事件後,醫生該如何保護自己

陳宗祥醫生是在3月1日晚上結束警方的配合調查,回到家中的。此前,因向一位身患小細胞肺癌並肝轉移(晚期)、膀胱癌的患者推薦使用尚未在國內上市的藥品「卡博替尼」,在患者醫治無效死亡後,家屬與其發生了糾紛。

被陳宗祥醫生寫入醫囑的卡博替尼後來被當地食葯監部門鑒定為「假藥」。2月25日,山東新聞聯播「今日聚焦」節目播出了《腫瘤醫院主治醫生開出高價抗癌假藥?聊城市民投訴無門》,節目播出第二天,聊城市衛健委作出給予陳宗祥醫生暫停一年執業活動的處罰。隨後,陳宗祥被聊城警方帶走配合調查。

山東衛視的報道引起了公眾尤其是醫療界人士對此事的關注,輿論主要圍繞醫生是「好心救人」還是「違規開藥」。如今,被暫停執業的陳醫生已經回到家中休息,目前並沒有得出他從中獲利的官方結論。

陳醫生雖然已經回家,但網路最新消息稱,好心轉讓自購藥品的王清偉已因涉及銷售假藥案被刑事拘留,公眾圍繞聊城「假藥門」事件的討論也還在持續。

北京大學腫瘤醫院消化內科張曉東主任向「醫學界」表示:「此事對我國臨床醫生很有警示意義,也是規範治療的一部分,聊城相關部門對陳醫生的處罰有一定合理性,但不能以假藥罪論處,因為他並未從中獲利。」

聊城「假藥門」事件後,醫生該如何保護自己

醫生眼裡的「假藥」

要討論聊城事件,首先要界定清楚「假藥」的概念。在老百姓眼裡,藥品成分虛假的藥物才是假藥,但在相關政府部門看來,即使藥品成分不假,但如果沒有在中國上市,按照現行法律,也可以界定為假藥。

而在張曉東主任眼中,聊城「假藥門」事件,是真葯被超適應症用藥的一個典型案例。「任何一種藥物都有其適應症,如阿司匹林可以用於治療心血管疾病,但如果用來預防胃癌、治療肺炎,就叫做超適應症用藥,因為沒有相關適應症,等同於假藥。」

具體到聊城事件,陳宗祥醫生的那位患者患的是肺癌和膀胱癌,卡博替尼雖然是一種廣譜抗癌藥,但目前並沒有膀胱癌的相關適應症,獲批的適應症僅有甲狀腺髓樣癌和腎癌,雖然國外的臨床試驗證實肺癌有效,但尚無三期臨床研究,這意味著證據級別不高,而在國內還沒有相關臨床試驗。

張曉東主任介紹,一個藥品只有做了三期臨床試驗證實有效,才能出具專家共識,如果只有一期二期試驗,並不會被批准上市使用,除非是具有特效的孤兒葯,比如PD-1,就只做了64例結直腸癌臨床研究,發現在微衛星高度不穩定人群中有效率達60%多,對照組有效率為0,這就可以被迅速批准用於消化道癌的微衛星高度不穩定腫瘤治療。

對於已經有高級別臨床試驗證據證實有效的藥物,即使還未被獲批上市,張曉東主任也認為,醫生就有職責向病人推薦。「不能因為在國內沒有被批准上市,醫生就不能給病人推薦,這是不對的,但在推薦時,要向病人解釋清楚,並且要在標準治療都失敗後才能推薦使用。」

實體腫瘤領域不存在「救命葯」

關於聊城「假藥門」事件中,有一種論調認為陳宗祥醫生向患者推薦的藥品「卡博替尼」是救命葯,但張曉東主任卻指出:「所謂救命葯是一個偽命題,在實體腫瘤領域,目前不存在救命葯。」

所以即使FDA批准上市了,或者三期大樣本研究也證實有效了,但我們向病人推薦時,也要說清楚,這並不救命,只能延長多久的生存期。」張曉東主任說,「如果聊城陳主任在推薦用藥前,對卡博替尼在膀胱癌和肺癌有哪些臨床研究、適應症、療效和不良反應如何等,與患者和家屬進行了充分溝通告知,並在病歷上形成文字記錄,簽署知情同意書而病人家屬依然自覺自愿使用這一藥品,可能會好很多,一般家屬也不會狀告醫生,但我還是要告誡腫瘤醫生,對循證醫學級別不高的藥物不建議推薦。」

張曉東主任以食管癌為例,如果一位病人說自己各種治療都用過了,可不可以嘗試一下PD-1。「我會說我不推薦使用,因為目前沒有明確的高級別證據證明PD-1在食管癌治療上有效,如果你堅持要用,你自己想辦法用,我們不會給你使用。」

病歷寫清楚、保存好

臨床醫生應該如何向患者推薦藥物,張曉東主任的觀點可以總結為:如果有高級別臨床有效證據,醫生有職責向病人推薦,如果證據級別不高,最好不要推薦,因為對病人來說,會有很多不可預測的風險。

但不管是醫生主動向病人推薦,還是雖然醫生不推薦,但病人抱著試一試心態堅持使用,張曉東主任強調:「都要提前告訴病人,這不是救命葯,要把醜話說在前面,並且把告知談話都記錄在病歷上,病歷不但要寫好寫清楚,還要保存好,這是我們醫生保護自己的唯一證據。」

在張曉東主任看來,聊城陳宗祥醫生就是吃了沒有經驗的虧,沒有在病歷中書寫清楚用藥前與病人家屬的告知談話內容。在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即使適應症適用的「自備葯」,患者在使用前還要先簽署用藥知情同意書。

張曉東主任說:「我們醫院各種知情同意書有兩三百個,這種告知必須要做,事前充分告知可以堵死事後發生糾紛的各種可能。」

在腫瘤常規治療失敗後,如果患者和家屬仍然有強烈的治療意願,張曉東主任建議:「醫生可以推薦病人進入臨床新葯研究,這是最安全、也是國際通用的指南。我們的管理者更需要在新葯研究突飛猛進的時代,好好研究一下怎麼加強管理和醫生教育,而不是一味的追責罰款。更奉勸某些媒體記者不要自以為是的攪亂醫患關係,用良心去做輿論監督工作。」

覺得好看,請點這裡

↓↓↓↓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醫學界腫瘤頻道 的精彩文章:

5兄弟4人得胃癌,只因為吃了這種食物
一位晚期肺癌患者存活超過11年的秘密

TAG:醫學界腫瘤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