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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漢到清朝,有一制度從來就沒執行好過,最終導致了亡國

有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可中國歷史上的歷朝歷代依舊有個傳統,那就是皇室的錢財和國家的錢財還是分開的。不過這只是表面現象,因為當時的社會制度就是家天下,皇帝在缺錢花的時候還是會將手伸向國庫。

我們從前往後挑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朝代來說。先說西漢吧,當時規定的是14歲以上成年人的人頭稅、賣官鬻爵的收入、鹽鐵專賣的收入都歸國庫;而土貢、山澤園池的產出、關稅酒稅的收入則全歸皇室所有。但有意思的一點是,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人頭稅,每年是23文,其中20文歸皇室,3文歸國家。

就是這未成年的人頭稅,卻害得很多家庭家破人亡,為何?因為根本就交不起,孩子一生下來就被活活掐死。有人說一個孩子一年只要交23文,不多啊 。記住,中央規定是這樣的,可到了地方執行卻又是另外一個樣子,從古至今,從來都沒變過。

這個數字只是中央的規定,到了下面就成了一年中多次重複徵收,再加上地方還有其他多種附加,數額早已是23文的N倍了。後來漢武帝又把孩子的人頭稅從7歲提前到了3歲,所以到了下面就更恐怖了,往往是孩子一落地就要交稅,於是乎,百姓活活掐死自己子女的人間悲劇不斷上演。

可見,漢朝皇帝的小金庫裡面沾染了多少的鮮血,罪孽究竟是有多深重。

此後的朝代基本都差不多是這個模式。宋朝從趙匡胤開始,就專門設立了內庫,叫「封樁庫」,就是把每年結餘的國家財政給放到這裡面來,起初目的還是好的,作為整個國家的備用金,以備國家的不時之需,但到後來也還是變成了皇帝的私人小金庫。

當然了,當時國家要真遇到困難的話,皇帝雖然不是很情願,但還是會掏錢出來的,可這是有償的,算國家借的,有錢了還是要還的。可到了明朝,皇帝則恰恰相反,不但不再從自己口袋掏錢給國家,還想方設法勒索國家,把國家的錢搞到自己口袋來。

明朝後期,整個國家內憂外患,都沒錢發軍餉了,可皇帝卻說,你們要想出個長久的辦法來,不要總打我小金庫的注意,我皇帝也得過日子啊。那怎麼辦呢?只好再次從百姓頭上開刀了。這樣做的後果勢必會激化社會矛盾,大明朝的垮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到了清朝,他們汲取了明朝的教訓,成立了內務府,專門管理皇室財政,和主管整個國家的戶部分開來,互不干涉。戶部一般每年只需向內務府撥款10萬兩白銀,作為皇帝的花銷就行,其他任何情況下,皇帝無權向戶部要錢花。

乍一看這個制度挺好挺先進的,可實際上矛盾問題也是一大堆,但歸根結底還是在皇帝自己身上,因為他不方便向戶部要錢花,自己又大手大腳慣了,10萬根本不夠啊,怎麼辦?只能另想他招了,最著名的一項就是「議罪銀」,已經說過很多遍了,這裡就不再贅述。

另外一個辦法則是派內務府的人去主管鹽政和稅關,從商人那裡榨取錢財。為何?因為在當時皇帝看來,農業是根本,商業是老末,為保持社會穩定,農民的負擔肯定是不能再增加了,但商人這塊弄弄沒啥大影響,所以有清一朝,鹽稅和關稅收比較多的地方,多是內務府的人在管理。

內務府的人在為皇帝辦事的同時,肯定也不會忘記自己發財,這就導致了商人的負擔進一步加重了。尤其是海關方面撈錢的做法,更是屢次引起中英兩國之間的矛盾,這對後來鴉片戰爭的爆發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

另外前面我們說了,皇帝不能再隨便向戶部要錢花,但當時畢竟還是家天下,還是皇帝說了算,我們最為熟知的慈禧,不就曾向戶部要錢修建供其晚年享樂的頤和園嘛,因此挪用和侵佔了北洋水師的軍費,結果成了甲午戰敗的原因之一。

以上的種種歷史跡象都有一個相同點,就是皇室的小金庫和國家的財政根本就沒分開,都是一筆糊塗賬,結果呢?造成了很多的社會亂象,從而進一步加深了王朝的滅亡。

所以說我們要汲取教訓,兩者一定要分開,換現在的話來說,要避免個人的小集團利益凌駕於國家的利益之上,不能使國家財產變成其私有財產,否則的話,這些個朝代就是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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