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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與義渠戎鬥爭始末——從秦穆公稱霸西戎到宣太后誘殺義渠王

義渠戎在商代前是西方羌戎的一個分支,原居寧夏固原草原和六盤山、隴山兩側。殷商時義渠不斷擴大勢力範圍。西周王朝建立後,義渠臣服於周。周宣王曾料民於大原,將五戎即義渠、郁郅、烏氏、朐衍、彭盧等安置於大原地。五戎中,唯義渠居大原中心地帶,南臨涇水。這裡自然條件好,宜耕宜牧,義渠很快強大起來。

秦國與義渠戎鬥爭始末——從秦穆公稱霸西戎到宣太后誘殺義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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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末年,義渠趁周室內亂,宣布脫離周王朝的統治,正式建立郡國,在今寧縣焦村鄉的西溝村建立了都城。義渠國建立不久,隨即出兵并吞了彭盧、郁郅等其他西戎部落,擴大了疆域,並先後築城數十座,派兵駐守。它的國界西至西海固草原,東達橋山,北控河套,南到涇水,面積約10萬平方公里。

也有人認為,義渠是一支游牧民族,其活動範圍非常廣,居六盤山以西較久,曾在漢北地(今甘肅慶陽)居住,亦曾在漢河西郡(今山西境內)居住,其地已延伸至河東。義渠屬游牧民族,領土觀念淡薄,所謂「戎狄荐居,貴貨易土」,晉國就利用戎狄這一特點,「予之貨,而獲其土」。如果義渠居住過的地方,皆視其領土,則義渠疆土由甘隴而達於河東,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義渠民族剛強勇猛,他們"以戰死為吉利,病終為不祥"。所以作戰十分英勇,寧死不屈,這也是義渠國能延續數百年的重要原因之一。義渠國實行全民皆兵,遇到戰爭,青壯男子都要上戰場, 造成女多男少。義渠規定,同族十二世之後可以互相通婚,兄長死後,弟弟可以娶嫂為妻。義渠定居隴東高原後,開始從事農耕,逐漸發展成半農半牧民族。

公元前650年前,義渠在吞併了北地諸戎後,進一步向東向南發展,首先把鬥爭的矛頭指向了秦國。此時,秦穆公已即位十年。

秦國與義渠戎鬥爭始末——從秦穆公稱霸西戎到宣太后誘殺義渠王

秦穆公即位時,秦國周圍和境內分布著戎狄勢力和其他割據勢力,嚴重製約著秦國向外發展。在今天的陝西和山西交界處、山西平陸附近,散布著茅津之戎,阻擋著秦國東向擴張。秦穆公即位後第一年(公元前659年),就親率大軍伐茅津之戎,並取得勝利。以後,秦的軍事鬥爭集中於同晉國打仗,同時也掃蕩一些小的割據勢力。公元前640年,秦同晉在韓地戰爭剛一結束,就順便滅掉了邊境上的梁和芮兩個小國。

在戎族中,還有一支稱為陸渾之戎,故居在「中南」即終南,即陝西武功縣。秦穆公當然不能容許肘腋之間存在這樣一股戎族勢力,便於公元前638年,用武力將其趕走。晉趁機誘騙陸渾之戎,安置在伊川,強迫其服役、打仗。

伐茅津和遷陸渾,只是秦穆公大舉伐戎的前奏。西戎,泛指秦國西方散佈於廣大地區的許多戎族。戎國數目上百,義渠戎實力最強。這些戎國之所以較為強悍,主要是戎狄部落沒有進入西周統治中心,較少沾染奴隸主階級驕奢淫逸的生活習氣,仍未喪失淳樸、尚勇的傳統和強悍的戰鬥力。

義渠戎聞秦穆公有賢能,故派由余到秦國參觀考察。秦穆公為炫耀自己的政績,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讓由余參觀秦國經濟建設的成就。秦穆公本以為來自蠻荒之地的由余會嘆為觀止,盛讚有為之君,誰知由余卻不為所動,反而說:「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直言批評秦穆公「勞神苦民」。這大大出乎秦穆公的預料,傷了自尊的秦穆公相當不滿,遂帶有譏諷的味道問:「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的回答出乎人的預料,他笑道:「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弒。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合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史記?秦本紀》)由余認為,詩書禮樂法度,恰恰是中國亂之因;戎夷正因為沒有「詩書禮樂法度」,才保持了「聖人之治」,促成了國家強大。此論固然不完全正確,但在那個時代,原始和野蠻常常戰勝精緻和文明,卻是事實。

由余的高論,引發了秦穆公的擔憂,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孤聞鄰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賢,寡人之害,將奈之何?」內史廖曰:「戎王處辟匿,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其女樂,以奪其志;為由余請,以疏其間;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間,乃可虜也。且戎王好樂,必怠於政。」(《史記?秦本紀》)秦穆公照此行事,取得了預期效果。離間計使戎王對由余產生了猜忌之心,由余又數諫義渠王遠酒食女樂,治政修兵,義渠王置之不理,最後竟宣布:誰若敢說秦兵來攻西戎,就立即射死誰!由余自忖西戎無望,只好降秦。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秦穆公為鞏固後方,獨霸西戎,遂用由余之謀,突然向義渠戎發動大規模進攻。長期解除武裝的義渠戎,在秦軍的突襲下,根本無法抵抗;沉溺於酒色的義渠王,在秦兵到來之際,酒醉如泥,尚在酣睡。秦穆公一舉打敗為患多年的義渠戎。秦國不僅益國二十,開地千里,遂霸西戎,而且秦國的農業、手工業、城市得到了迅速發展,是秦國奴隸制的鼎盛時期。

秦國與義渠戎鬥爭始末——從秦穆公稱霸西戎到宣太后誘殺義渠王

義渠戎雖然遭受重創,但並沒有滅亡,而是遁向西北方。秦穆公死後,康公即位(公元前620年至前609年)。康公是一個好大喜功而又昏庸無能的君主,既窮兵黷武,又窮奢極欲。康公之後是共公(公元前608年至前604年)、桓公(公元前603年至前577年)、景公(公元前576年至前537年)、哀公(公元前536年至前501年)、惠公(公元前500年至前491年)、悼公(公元前490年至前477年)的統治時期。這一時期,秦國統治者一代不如一代,國內矛盾突出,軍事實力江河日下,改革嚴重滯後,秦國的國際地位大幅度下降。晉國的範文子就說過:「吾先君之亟戰也,有故。秦、狄、齊、楚皆強,不儘力子孫將弱,今三強服矣,敵楚而已。」他說現在三強都服了,晉國人心目中只剩下一個楚國。可見,這時的秦國積弱到何等地步!但這一時期並未見史書有義渠戎擾秦擊秦的記載,史書記載的是公元前470年 (厲公七年)義渠戎來賂,緜諸乞援;公元前444年 (厲公三十三年),秦又伐義渠,虜其王。說明義渠戎尚處於醫治創傷、休養生息、積蓄力量年代,還不具備與秦抗衡的實力。

自秦厲公以後,即躁公(公元前442年至前429年)、懷公(公元前428年至前425年)、靈公(公元前424年至前415年)、簡公(公元前414年至前400年)、惠公(公元前399年至前387年)、出子(公元前386年至前385年)幾代國君統治時期,秦國日趨削弱,不斷遭到外部打擊,軍事上屢屢失敗。即秦孝公所說的「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

這期間,秦國四面受敵,屢有敗績,國勢日頹。吳起伐秦,河西之地全部為魏國佔據。曾經與秦修好的西戎義渠也於公元前430年(躁公十三年)向秦進攻,從涇北直攻到渭南,迫使秦兵退出渭河下游,此後30年內,是義渠國最強大的時期。它的地域東達陝北,北到河套,西到隴西,南達渭水,面積約20萬平方公里。

秦惠文王即位之初,義渠戎的勢力稍增,「築城郭以自守」,大有與秦分庭抗禮之意。因此,引起秦的密切注視,但最初秦國似乎無暇與義渠為敵。公元前335年,義渠在洛將秦師戰敗。三年後,即公元前331年,秦國趁義渠發生內亂,才派庶長操「將兵定之」,義渠便臣服於秦。此後雙方時戰時和。公元前327年,義渠以國為秦縣,以君為秦臣,正式成為秦國屬地。但是,從以後發生的事件來看,義渠對秦並未真正降服。就在義渠稱臣八年以後,即公元前320年,秦又不得不派兵討伐義渠,並攻至郁郅(甘肅慶陽縣東)。

這個時期,義渠君一方面不能不對秦臣服,另一方面又向魏國靠攏,他曾有朝魏之舉。有一次義渠君朝魏時,魏國犀首曾煽動他說:如果山東等大國不攻秦,秦國就有力量燒殺搶掠你的國家;若是山東各國共同打擊秦國,秦國就會「輕使重幣」同你們表示和好。犀首這樣說的目的是十分清楚的。公元前318年六國聯合伐秦,秦國君臣對義渠表示極大的擔心,陳軫對秦惠王說:對於義渠君,最好用安撫的辦法使他歸順。秦惠文王聽從了陳軫的意見,給義渠君送去了「文綉千純,婦女百人」,用以拉攏他。但是,義渠君想起了犀首的話,認為這正是向秦進攻的好機會,於是向秦進攻,大敗秦兵,收復了部分失地。

以後,秦國不得不在同各諸侯國鬥爭的同時,用很大的力量對付義渠戎。公元前314年,秦國出兵伐義渠,得徒涇(屬西河郡)二十五城,但是義渠戎仍是秦國的隱患。

秦國與義渠戎鬥爭始末——從秦穆公稱霸西戎到宣太后誘殺義渠王

自秦惠文王以來,義渠戎總是威脅著秦國,但秦又不能將其徹底制服。在秦昭襄王初期,秦國統治者就處心積慮地對付義渠戎。為此,當昭襄王初立時,義渠王前來朝賀,昭襄王之母宣太后就利用色相,與義渠王私通。此後,宣太后與義渠王長期保持著苟且關係,竟至生二子。正因用這種不太體面的辦法籠絡住了義渠王,所以在昭襄王時期,雖然秦國不斷同東方各國打仗,但未見有義渠戎趁機攻秦之事。待義渠王與宣太后同居既久,其戒備之心全無。在公元前272年,宣太后趁義渠王無備,將其誘殺於甘泉宮。接著,秦又發兵向義渠戎進攻,「因起兵滅之」,徹底消滅了義渠戎,在這裡開始置隴西、北地和上郡三郡。

義渠戎的最後滅亡,對秦國後方和側翼的進一步鞏固是十分重要的。義渠乃游牧民族,在秦國的西方、北方甚至東方出沒,在滅亡以前,使秦不得不抽出兵力去應付他們。置郡以後,秦國就可以集中精力和兵力向東方進攻了。

關於宣太后誘殺義渠王之事,僅見於《後漢書。西羌傳》:「及昭王立,義渠王朝秦。遂與昭王母宣太后通,生二子。至王赧四十三年(公元前272年,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宣太后誘殺義渠王於甘泉宮,因起兵滅之,始置隴西、北地、上郡焉。」對於這一段記載,由於顯得離奇而使一些史學家產生懷疑。顧頡剛認為,范曄之說亦未必絕對可信……白髮翁嫗相對言情,此美人計不已行之過遲。林劍鳴認為,宣太后與義渠王私通三十餘年,義渠王已解除武裝,這時宣太后雖年已七十,但早將義渠王玩弄於股掌之中。

從宣太后本人的作風來看,他採取這種手段是十分可能的。本來,在春秋戰國時期,貴族婦女對男女關係並不如後來那麼嚴肅、認真,嫂嫂與小叔子、繼母與兒子、大伯與兄弟媳婦私通的、公開結婚的屢見不鮮。而宣太后在這方面更是十分開通。如《戰國策。韓策二》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楚圍雍氏五月,韓令使者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秦師不下殽。韓又令尚靳使秦,謂秦王曰:『韓之於秦也,居為隱蔽,出為雁行。今韓已病矣,秦師不下殽,臣聞之:唇揭者其齒寒,願大王之熟計之。』宣太后曰:『使者來者眾矣,獨尚子之言是。』召尚子入。宣太后謂尚子曰:『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這個宣太后,在外交場合,不使用外交辭令,卻對韓國使者大談床笫之事,雖詼諧幽默,通俗易懂,但從這種滿不在乎的態度,亦可知她是個風騷的女人。

宣太后的行為也確實是十分放蕩的,據《戰國策。秦策二》記載這樣一件事:「秦宣太后愛魏丑夫。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魏子患之。庸芮為魏子說太后曰:『以死者為有知乎?』太后曰:『無知也。』曰:『若太后之神靈,明知死者之無知矣,何為空以生所愛葬於無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積怒之日久矣,太后救過不贍,何暇乃私魏丑夫乎?』太后曰:『善。』乃止。」 秦宣太后有個老情人,書面語稱面首,叫魏丑夫,宣太后這老太太將死時非要讓魏丑夫陪葬,還讓臣下發表意見,嚇得面首趕緊找人說情,好說歹說,老太太才放棄讓面首陪她進棺材。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庸芮說出「先王積怒之日久」那樣難聽的話,也沒有觸怒宣太后,反而對此稱「善」。這樣的女人,讓她主動與義渠王為某種政治目的發生男女關係,又有什麼不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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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待宣太后與義渠王私通並生子,公開與面首的關係,在外交場合大談男女床笫之事,應與那個時代聯繫起來。那個時代的婚嫁形態還保存著許多原始習俗,這些習俗有的與當時盛行的宗法制度結合起來,成為原始宗法性的婚嫁形態,而與唐宋以後封建宗法婚俗不同,是人類家庭婚姻形態發展的必經階段,在當時的人們看來是正常現象,不可用漢代以後乃至現代人的庸俗觀點如非禮、淫風、亂倫等來看待古人婚俗。

當時社會上存在的原始形態的婚嫁習俗和家庭形態主要有三種:

其一,烝、報式的家庭形態與婚嫁習俗。這是父系家長制大家庭下的產物。在父系在家庭中,家長掌管全家的所有財產,並實行一夫多妻制,佔有許多妻妾。他死後,他的財產和妻妾由他的嫡長子繼承,因為在原始宗法制度下,妻妾也是家長的財產,是為家長生兒育女、繁衍後代並滿足性愛需要的特殊性質的財產。這樣在婚姻上就出現了所謂烝、報的制度。所謂烝,就是繼承父親地位的兒子,可以和除了生母以外的父親的其他妻妾發生婚姻關係;所謂報,就是兒子可以和叔母、伯母發生婚姻關係,也就是把她們作為自己的妻妾。這種婚嫁形態在春秋時代及以前被認為是合法的、正常的。

《左傳·庄公二十八年》載:「晉獻公娶於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公夫人及太子申生。」晉獻公通過烝的形式佔有多為妻妾,其中齊姜本是晉獻公的父親晉武公的妾,但不是獻公的生母,獻公按照當時的習俗慣例把齊姜娶過來,齊姜為他生了一男一女,女兒後來嫁給了秦穆公,男的名叫申生,成為太子。後來獻公又娶了年輕美女驪姬為妻,驪姬為立自己的兒子為太子,害死了申生。

《左傳·閔公二年》載:「初,(衛)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惠公庶兄、宣公子)烝於宣姜,不可,強之,生齊子、戴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原來衛惠公的庶兄昭伯烝了昭伯的非生母、惠公的生母宣姜,當時惠公少不更事,宣姜不願意,昭伯強行佔有了她,宣姜為昭伯生下了二男二女。從中可以看出烝、報是流行習俗,貴為國君夫人的宣姜也不能違抗這種婚俗,其宗法性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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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宣姜,我們會想到《詩經·邶風·新台》,這是一首諷刺詩,其特點是指桑罵槐。

《邶風·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瀰瀰。燕婉之求,蘧篨不鮮。

新台有灑,河水浼浼。燕婉之求,蘧篨不殄。

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當初,衛宣公和父親衛庄公的姬妾夷姜私通,生下兒子公子伋,衛宣公便把公子伋托給右公子撫養。 衛宣公很寵愛夷姜,因此將公子伋立為太子,並讓右公子教導他。後來,右公子替太子伋迎娶齊國女子宣姜為妻,還沒有成婚。然而衛宣公聽說宣姜長得非常漂亮,就動了歪心眼,於是在河邊搭起一座亭台樓閣,等齊女宣姜經過時,就先行攔截把她娶過來了,並再替太子伋娶另外的女子。古代老百姓都是詩人,嬉笑怒罵信手捏來皆成詩,他們的想像力之豐富、諷刺之辛辣,空前絕後。

《左傳·宣公三年》載:「(鄭)文公報鄭子之妃曰陳偽。」杜預註:「鄭子,文公叔父子儀也。漢律,淫季父之妻曰報。」原來鄭文公這位國君也是堂而皇之地把自己叔父的妻妾佔為己有。

除了烝、報,還有與之相似形態的下淫。《史記·魯世家》載:「惠公適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隱公)。息長,為娶於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桓公),登宋女為夫人,以女為太子。」原來魯惠公為他的兒子息娶了宋國貴族女子為妻,惠公見宋女子年輕漂亮,竟然把她奪歸來,作了自己的妻子。這種貴族把家族內除親生女兒以外的下輩女子佔為自己妻妾的現象,就是下淫。

與烝、報、下淫有類似性質的婚俗是叔接嫂,即弟弟納自己哥哥的妻子為自己的妻子。《左傳·閔公二年》載:「共仲通於哀姜,哀姜欲立之。」共仲是公子慶父,哀姜是其兄庄公之妻。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慶父一再作亂,為害魯國。當時慶父與哀姜私通,成了夫妻,所以哀姜想讓慶父當國君,成為慶父作亂的內應。不過在當時貴族娶兄長之妻是習慣,並非違法。這種叔接嫂的形態在後來的少數民族中常見,如清代皇太極之妻、順治帝之母孝庄就曾下嫁給皇太極的弟弟多爾袞,所以順治稱多爾袞由「皇叔父攝政王」改為「皇父攝政王」。

其二,媵和姪娣從嫁的家庭形態和婚嫁習俗。這種習俗是原始群婚制的殘餘,成為當時貴族男子霸佔大批女子,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工具。《春秋經·成公八年》載:「衛人來媵。」杜預註:「古者諸侯娶嫡夫人及左右媵,各有姪娣,皆同姓之國,國三人,凡九女,所以廣繼嗣也。魯將嫁伯姬於宋,故衛人來媵之。」按媵或姪娣從嫁制度,如果諸侯娶一名嫡夫人,就有嫡夫人的姪、娣,兩個同姓國的左媵和右媵,以及左媵和右媵的姪、娣,一起出嫁,一國三人,一娶九女。如出嫁國(女方)魯國,迎娶國(男方)宋國(國君),則媵女國(晉國)三女為晉女姪、晉女媵、晉女娣,嫁女國(魯國)三女為魯女姪、魯女伯姬(正夫人)、魯女娣,媵女國(衛國)三女為衛女姪、衛女媵、衛女娣。陪嫁女除外,也有陪嫁臣,如百里奚。百里奚少時家境甚貧,顛沛流離,後出遊諸國,到齊國,不被任用;又至周,仍不被任用;後被虞公任用為大夫,晉滅虞後被虜,作為陪嫁之臣被送往秦國,因秦穆公以媵臣待之,出走至宛,為楚人所執。後秦穆公聞其賢,用五張黑牡羊皮將其贖回,授以國政。稱為五羖大夫。任秦大夫七年後,與蹇叔等共同輔佐穆公建立了霸業。

秦國與義渠戎鬥爭始末——從秦穆公稱霸西戎到宣太后誘殺義渠王

其三,對偶性質的婚姻形態。所謂對偶婚,是介於群婚和一夫一妻制之間的婚姻形態,就是不牢固的一夫一妻制。這種形態,在庶民家庭比較流行。女子可以離家出奔,如《國語·周語上》載:「恭王游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反映當時一夫一妻制不穩定,女子可以隨意棄家出奔。《左傳·昭公十一年》載:「泉丘人有女,夢以其帷幕孟氏之廟,遂奔(孟)僖子,其僚從之。」女子可以隨意離棄家室,投靠夢中人,與他人為妻。當時女子出奔不違法,還受到鼓勵。《周禮》記載:「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家者會之。」目的在於多生育,添人口,增強氏族實力。

秦始皇是中國古代的一位傑出帝王,他不僅統一了中國、統一了領土、統一了政制、統一了法制、統一了文字、統一了貨幣、統一了度量衡,而且也統一了婚嫁民俗。《史記·秦始皇本紀》:「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嚴令禁止原始婚俗,國家保護一夫一妻制婚姻,對違背一夫一妻制習俗的淫佚、寄豭、逃嫁等要嚴刑處理。秦代成為後世封建禮教的婚姻習俗的開端,歷史進入了一個新時期。

聯繫那個時代的原始風俗,看宣太后與義渠王私通並誘殺之,並不離奇。將現代觀念用在遼遠的古代,是產生無窮錯誤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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