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應該是「讓」不是「忍」
有一天和一位朋友聊天,談到美好婚姻的成因,朋友說但凡美好的婚姻都離不開夫妻二人的相互忍讓,乍一聽感覺很有道理,似乎就是這麼個理,但是細一琢磨,感覺並不是那麼回事,好的婚姻應該是「讓」不是「忍」。
「忍」、「讓」二字經常組合搭配在一起作為一個固定的詞語,二者的字意相似和相近,都有不計較一時的高低、得失、榮辱去容納人,但是如果單從「忍」和「讓」兩個字的含義來理解,二者在很多方面的狀態和內涵又是大不相同的,尤其在家庭關係中以及夫妻之間相處的過程中,這種差別表現的尤為明顯和突出。
首先,就說家庭關係吧,先說「讓」字,如果夫妻之間遇到分歧、差異和各自的不同時,能夠換位思考去讓步,通過「讓」來不去計較一些生活中的差異,讓兩人相互接受,是夫妻關係通過磨合變得融洽和相互適應,這不但是一種涵養,做人的素質,是一種包容,也是雙方相互接納和認可的一種表現與反應,更是夫妻之間相互平等和尊重的體現,這是美好婚姻的基礎和基本條件。
而「忍」字則是完全不同的一種情形,因為「忍」字,忍的特點是心口上有一把鋒利的刀刃。不能把心裡所想所願的表達出來和做出來,叫做「忍」,只要是一個「忍」字,就說明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言行從內心裡完全不能容忍和接受,只是由於方方面面的原因和諸多擔心與顧忌,不得已才做出退讓,而在內心深處並不能認可和接受,完全是一種屈從或壓抑的被動接受狀態,而作為忍的一方多是為了達到某種平衡和無法改變的現實,而不得已採取的妥協行為,這裡有種不滿、痛苦和難受甚至委屈自己的成分在裡面,試想生活在這種被抑制的無奈和憋屈環境和氛圍里,能叫做美好嗎?
其次,另一個層面來說「讓」,但凡雙方能讓的事,都是些無關緊要,無傷大雅的事,雙方在自己的心裡接受程度上都能接受與原諒,夫妻間也是如此,兩人在家庭里能夠互相讓步和接受的的生活中一些針頭線腦、雞毛蒜皮的一些瑣碎小事,以及那些小磨小擦、小吵小鬧只是拌嘴鬥氣的分歧和矛盾,這些都是生活中每個家庭都會遇到和經過的一些事情,這時候夫妻及之間,並不對此斤斤計較、耿耿於懷,互不相讓,也不小肚雞腸、睚眥必報,通過彼此的互讓去正確看待和處理,事後也不介意和放在心上,這些家庭中的不快與彆扭之事,不會為此因小失大,確保夫妻關係的和諧。
但是「忍」字則完全不同,但凡能用「忍」字來對待的事,大多都只對人影響較大,每個人都特別計較和在意的事,而且事情的出現和發生,都是在常態下人們無法容忍和接受的,甚至很多時候是要涉及人的尊嚴與原則的,它的嚴重性和傷害性遠遠要重於「讓」的事情,但是「忍」的一方的當事人大多由於外部環境和條件的不允許,萬般無奈之下才做出的違背自己心愿的選擇,甚至對自己而言在一種程度上都是一種屈辱和傷害。對於夫妻來說亦是如此,上面我們說了夫妻之間能夠做到互「讓」的事,都是發生在家庭里的由於柴米油鹽、衣食住行等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只要雙方作出讓步即可,無礙於夫妻關係。
但是如果對於夫妻任何一方的陋行、惡習以及對不起家庭和親人的事就不能一味的容忍,這時如果選擇了「讓」的話,那就毫無疑問、不可置疑的屬於「忍」的概念。就比方夫妻一方酗酒、豪賭、家暴以及背叛家庭的尋花問柳的濫情和婚內出軌「婚外情」、「第三者」等等這些就不能無原則的「讓」,這樣對家庭和諧沒有任何積極作用,同樣只會是讓對方得寸進尺、變本加厲,而且還會覺得你懦弱可欺,更不會在意與你,也只會給你帶來進一步的傷害。
這時候你的做法就已經不是「讓」了,而是完完全全、地地道道的「忍」,這樣就無法讓你感受的婚姻的幸福,家庭的樂趣了,面對你除了是屈辱和委屈外,更多的是無形的傷害和痛苦,在一定程度上講都是一種折磨和煎熬。曾經認識一對夫妻,丈夫開了一個小廠,小有實力,而妻子則是一個家庭婦女,丈夫整天吃喝嫖賭、花天酒地,在外包養情人、二奶,回到家妻子對他百依百順、言聽計從,而他稍不高興還會對妻子惡言惡語,甚至是拳腳相加,而妻子處於一種對離異後生活的擔憂和懼怕,也不願失去現在這種衣食無憂的生活,也不願讓孩子因家庭變故受到傷害,於是就一直選擇了「忍」的態度,雖然表面上看似錦衣玉食,暗地裡卻常常以淚洗面,痛苦難耐,用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忍辱偷生等等之類成語來形容都不為過,請問這樣「忍」的婚姻能算美滿嗎?這種由於「忍」換來的關係能稱得上平等和諧嗎?這種家庭狀況能稱得上幸福嗎?
可以說好的婚姻應該是「讓」不是「忍」,「讓」是夫妻間的相處之道,而「忍」絕對是痛苦和不幸之源,「忍」出來的婚姻絕對不是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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