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衛華 小楷 《孝經》其三
紀孝行 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
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廣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
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廣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
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廣揚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諫諍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
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
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紀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廣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廣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廣揚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諫諍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戴衛華,男,貴州人,1976年生。好讀書,喜書法,臨池不倦,楷書初學顏真卿,後以歐陽詢為宗,上溯其源,下探其流,於二王小楷、初唐諸家及寫經、明清習歐諸家均心慕手追,凡二十餘載。書風追求雅緻、精逸之氣,崇尚古典之風。
「知道」平台特約藝術顧問。
欲收閱往日內容,請搜索「knowart」,加關注後,查看歷史信息。也可使用電腦搜索:knowart 知道書畫


TAG:知道書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