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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木棉姐姐最近一直關注兩會,今天在微博上看到遞交的關於未成年犯罪的新提案:

未成年人犯罪應得到制裁。

她表示,校園霸凌不是一個嚴重的玩笑,而就是切切實實的傷害,甚至犯罪。不能忽視,要嚴肅處理。

木棉姐姐自己也有小孩,知道校園霸凌對孩子來說有多可怕,近年來校園裡常常出現令人匪夷所思的刑事案件,真的很令家長揪心,這個提案著實讓家長們呼出了一口氣。

作者:木棉姐姐

來源 :悅讀(yuedu58)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怎麼定義校園霸凌呢?就像定義什麼是美、什麼是色.情一樣?當你看到它,你就知道了。

比如,威脅、恐嚇、侮辱、孤立、毆打,散布損害被害者的謠言等等,形式多種多樣,傷害深淺不一。

我舉個例子,2016年來自安徽黃山的一家實驗中學的高三女學生,在網上披露了自己遭到同班男生「下藥」,之後她還被威脅如果找老師或者報警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經歷。

這就是典型的校園霸凌,女學生受到的恐嚇和精神壓力連我一個成年人都不敢想像。

而她被加害的理由,僅僅只是因為她是同性戀。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最魔幻恐怖的是,這三個加害者最後只是被學校警告記過,沒有受到其他任何實質性的處罰……

在我們的校園裡,像這個女同學遭遇的惡毒霸凌,僅僅是冰山一角。

從這個角度看過去,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僅僅是這些破壞欲旺盛、惡毒又無法自控的「小壞人」罷了。

他們蘸著受害者的血下飯,卻還能安然無恙,實在讓人感到絕望。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在一些西方國家,他們對未成年犯罪的容忍態度,就比我們嚴厲得多。

美國南加州的三個小留學生,在學校毆打、虐待同學,因而獲罪6-13年的監禁。

為何中美兩國對未成年犯罪的量刑差距如此之大呢,主要是我們和美國對於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有不同規定。

在中國,只要未滿14周歲,殺人放火都不算犯罪。

而在美國,7歲以下的兒童不負刑事責任,7-12歲根據檢察院提供證據推斷是否犯罪。也就是說,即便未滿14歲,但如果檢方能提供你已經能辨明是非但還是殺人了,仍然能判刑去少年監獄服刑。

這兩個規定哪個更合理?

我再舉兩個例子,你們就明白了。

第一個例子是中國的;

去年12月發生在湖南益陽的一起駭人聽聞的殺母案。

12歲的少年,持刀砍了自己的母親20刀,還用母親的口吻和其他人聯繫超過24小時。

而面對慘案現場,他表現出了超乎常人的冷靜和麻木,甚至瘋狂大笑:

「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更魔幻的來了,他因為未滿14歲,不能進拘留所或者少管所,警方已經把他釋放了。

被砍死的媽媽屍骨未寒,未成年加害者直接當庭釋放。未成年保護法成加害者的庇護傘。

第二個例子是美國的。

美國加州一個高中生把硫酸銅注入同學的杯子里,然後騙他喝了下去。經過急救處理,受害者沒出現不良後果,但這個下藥的學生被收監了。最後被檢方起訴,進了少管所。

中國的這個殺母案犯罪嫌疑人沒有受到懲罰。但加州這個霸凌案件,直接從法律的角度給受害者了一個交代,也對其他的孩子做出了強有力的威懾。

中國的校園霸凌事件恐怖程度世界罕見,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的法律對未成年人太寬容,養虎為患了。

未成年欺凌他人有多恐怖,比如: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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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但加害者們受到懲罰了嗎?

幾乎沒有。

我們的校園不把霸凌當成大事,最後他們被慣壞了,開始殺人弒母。

全班的孩子欺負一個長虱子、經濟條件差的女同學,罵她、推搡她、撕掉她的作業、讓她去死,聽起來受害者如墮地獄,但卻構不成犯罪。

老師們覺得孩子之間只是打鬧,構不成傷害,擺擺手算了。學校不保護她,法律也伸不出援手。只有這個女同學的感受是絕望的、是生不如死的。

欺負她的同學看到老師學校都不管,就更起勁了。反正欺負她是安全的,為什麼不呢?

沒有人在一開始就告訴他們:傷害別人是錯的,請停止你的行為。

沒有人在欺凌行為剛冒出苗頭的時候告訴他們,這樣做會受到懲罰。

所以他們會變本加厲,殺人弒母。那些小小年紀就殺人、強姦的少年犯,直到被帶上鐐銬,他們都在放肆大笑:

我做錯了嗎?

犯罪的孩子或許不是天生的壞,只是我們的學校和社會忘記了教他們變好。

只有加強立法,未成年犯罪絕不姑息,學校多監督教育、不再只注重孩子的分數,只有這樣,未成年犯罪才能從根源上得到疏通。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我個人非常支持「未成年人犯罪應得到制裁」這個提案。

因為那些遭受過霸凌的孩子,需要得到公平和正義,至少我們應該從法律的角度告訴那些受害人:

被霸凌不是你的錯,錯的是他們。

被霸凌過的孩子,多數都有抑鬱症,他們自閉、自棄、厭惡自我,長期活在被霸凌的陰影里,一生無法釋懷。

美國一項調查顯示:


小時候被霸凌過的孩子,患抑鬱症的概率是普通人群的6倍,躁鬱症的患病率也比其他人高4.9倍,自殺率是其他人的20倍。

知乎有個從小被霸凌的匿名用戶說:

我初中三年的夢想是可以勇敢的從樓頂上跳下去,因為這樣就不用被欺負了。

這個用戶說,她初中因為喜歡班上最好看的男生,被其他女生圍在路上輪流扇耳光、扒光衣服、威脅、辱罵、吐口水,讓她當眾從她們的胯下鑽過去...

而最可怕的,是家人、老師也不理解她,她沒有任何支持,這是她最絕望的原因。

東野圭吾在小說《惡意》里寫道:


就好像某天突然被貼上惡魔的符咒一樣,校園霸凌事件就這麼開始了。

學校包庇加害者,父母忽視受害者,最後釀成了悲劇。

柴靜在《看見》裡面,有一段關於校園霸凌的描述:


長大成人以後,我還夢到這個人,跟他周旋......他馬上就要看到我了,我甚至能看到,他嘴角浮現的那一縷微笑。我全身一震,醒了過來,一個沒當過弱者的人,不會體會到這種恐懼。

「我只是殺了我媽,沒殺別人」:縱容忽視,才是害死孩子根本原因

希望新的提案可以早點通過,希望國家早點立法,救救學校里那些弱小、不敢出聲的孩子們。

法律應該保護的是受害者,而不是那些歹毒、嗜血的加害者。

*註:本文部分圖片來自於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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